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FIDIC合同条件下的DAB争议解决方式是对四十多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经验总结,因此,国际金融组织、国际承包商和国际业主都把它作为规范性文件而广泛使用,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的国际化,争议解决方式与国际接轨,我们对DAB争议解决方式的历史渊源进行梳理,不仅要认识到DAB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威性、公正性、效力性,解决争议的及时性,避免争议发生的预防性等制度优势,也要认识到DAB争议解决方式所面临的问题,如DAB成员的选择面窄、DAB成员与监理工程师关系的协调难、对书面资料的依赖性强等制度性缺陷。  相似文献   

2.
仲裁是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将其间发生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便捷、高效的处理纠纷的方式。仲裁法规定了撤销裁决和不予执行裁决两种司法监督方式。但在实践中,由于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问题重重,以至学界对于取消该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文章就此对仲裁裁决撤销中存在的问题作一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虽然是国际社会建立的一个专门解决国际投资争议的国际机构,但由于其对争议无强制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无时限和涉及国家当事人的裁决往往因国家主权豁免而得不到有效执行等缺陷,导致了该机构没有有效发挥作为多边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所应有的作用。随着WTO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的达成,将WTO争议解决机制(DSM)引入了多边国际投资领域,DSM所具有的强制管辖权、确定的程序时限和有效的裁决执行方法等特点必将使DSM对多边国际投资争议机制产生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为解决20世纪50年代后大量出现的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间的投资争议,<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应运而生,并设立了"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简称ICSID).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研究该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主要从一:当事人可选择的法律有哪些;二: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方式两个方面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5.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性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约束性一方面是指仲裁协议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直接产生了法律效力。它约束了当事人就特定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的权利,而承担了不得向法院起诉的义务。另一方面,任何一方原则上都只能就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事项提交仲裁,而对于任何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对方当事人则有权自由决定是否承认或涉及该项争议的仲裁,有权对仲裁庭就该项争议进行的仲裁提出异议。而且,即便就该项争议仲裁庭作出裁决后,也还有权以有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的范围为由而…  相似文献   

6.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所产生的基础,作为仲裁管辖、仲裁裁决以及仲裁程序适用的依据,直接决定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项能否提交仲裁机构解决,仲裁机构有无管辖权等,而我国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规定比较苛刻,无形中限制了仲裁作用的发挥。通过对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仲裁协议有效性的确认分析,发现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确有一些不足之处,同时提出了较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一、《仲裁法》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国仲裁法》是我国第一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仲裁专门法。它确立了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新制度,与过去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比,它有着如下优势与特点: 1.《仲裁法》充分尊重了仲裁制度的民间性质,它克服了以往管理和仲裁混同的弊病 仲裁起源于民间,它是经民事争议当事人对第三人的信任为基础的。仲裁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借贷关系和租赁关系的发展而日趋制度化和法律化。它的内容和形式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际政治、经济、贸易联系的加强有了很大发展变化,逐步由一国范围内的民事,商事仲裁发展扩大到国际商事贸易仲裁,成为解决各国国内经济争议和国际经济争议的重要方式。仲裁之所以能为经济争议的当事人接受,独立于诉讼之外,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仲裁本身的特征——民间性。对世界上一些商品经济发达,仲裁机构完善,仲裁立法、仲裁规则也较健全的国家的仲裁制度加以分析比较,不能看出,现代的仲裁虽然改变了过去依靠道德规范约束力和第三者的威望来执行裁决,使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但仲裁  相似文献   

8.
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是司法监督仲裁的一种形式。我国现有的仲裁裁决撤销制度仍需要从撤销理由、当事人要求撤销的方式、当事人要求撤销的期限和当事人申请撤销的效果以及法院对仲裁裁决撤销以后的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中国教工》2010,(5):27-28
浙江工商大学校方与工会共同发起推行的校内争议裁决办法。首次裁决取得了成功,并在校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办法的要点在于。在争议调解“三方协商”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第三方提升为在校内有权威的、不受任何组织影响的“裁决委员会”.并以程序民主的“裁决”保证争议的有效解决。可喜的是,这一解决争议的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学校运用。  相似文献   

10.
行政裁决制度的存在符合现代法治原则,不违反我国宪法有关权力分工的规定,保障了公民宪法上的诉讼权利。国立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争议解决制度时,应当给予行政裁决制度合理的发展空间,使行政裁决成为和谐社会中重要的争议解决制度之一。  相似文献   

11.
论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党合作的互相监督,首先是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这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进一步强调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监督,这是人民当家作主、改革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需要。要收到民主党派监督执政党的实效,必须有制度和法律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自有人类以来,为求取生存,维护权利,便不断在各种领域发生纠纷(dispute)。纠纷是人类的一种生存常态,一方面严重破坏了人类的生存秩序,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恒久的动力。因此,探索纠纷解决(dispute resolution)的方式就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医疗纠纷及其解决便  相似文献   

13.
维权型群体性纠纷在外在表现形态上以及对社会的影响方面,与单一主体的纠纷不同,但在纠纷性质上,仍无法脱离私益性的本质,并有其自身存在的正当性和积极性价值功能。我国已建立以诉讼为核心的综合性的维权型群体纠纷解决机制,但还不完备,相关程序设计也不尽合理。因此,在肯定司法功能优势的同时,在制度层面构建一种"类型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当前的重大课题和解决维权型群体性纠纷的最终努力方向。  相似文献   

14.
作为无效婚姻之诉的特殊情形,自然消亡婚姻无效之诉的程序问题在我国立法规定中语焉不详,然在司法实践中却有解决之必要性。在程序的适用上,其程序法理特性符合特别程序;在当事人适格的范围中,由于存在自然消亡婚姻的事实,因此该法律事实发生于诉前或诉中的时间差异决定了诉讼所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不一致;在该特殊案件的管辖上,申请人为配偶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亦决定了法院管辖的不同。  相似文献   

15.
文章以乡土社会调查的材料为依据,以法律社会学的知识为支持,对当前我国乡土社会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现状进行了较全面的描述与评判,指出乡土社会的整个宏观文化背景、经济因素、社会条件等诸多合成因素决定了乡土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6.
通过界定权利意识和诉讼意识的概念,指出纠纷发生后,当事人为谋求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倾向于援引规范作为他们说服的根据,从而使纠纷衍化权利纠纷,权利纠纷使当事人具备权利意识。此后当事人经过对成本的权衡,并得到国家诉讼政策的允许,选择进行诉讼,将权利意识转化为诉讼意识。诉讼意识范畴小于权利意识范畴,具有权利意识的纠纷当事者并不必然选择诉讼作为其权利实现的手段。因此,国家所要做的就是为当事人之间适于通过审判解决的纠纷提供便利,使其接近司法,接近正义。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理论与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争端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甚至发生战争。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的宗旨和国际法基本原则。我国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并历来以和平方式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及其现实问题。我国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和贡献。在对外关系中,我国历来主张并积极实践以谈判和协商、翰旋和调停的政治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对于国际仲裁,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不接受任何仲裁条款。80年代后期,在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非政治性国际条约中,开始接受仲裁条款并有实践。同时,我国也历来拒绝通过国际法院解决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争端。80年代开始以来,除了对一些涉及我国重大国家利益的国际争端仍然坚持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之外,对有关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由国际法院解决争端的条款一般不作保留。  相似文献   

18.
基于物权期待权理论,对执行程序中不动产买受人的权利进行优先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买受人往往采用确权之诉或执行异议之诉两种途径来救济,由于对确权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关系理解不准确而产生诸多问题,致使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研究认为,执行程序中要明确执行异议之诉的性质为给付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就是确定是否停止对标的物的强制执行;买受人不能通过确权诉讼或者在执行异议之诉中主张确权来救济,执行异议之诉裁决不会导致物权变动,只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实现对标的物停止执行后,再另行提起给付之诉来完成物权的最终变动。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东方经验”。它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民事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然而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该制度暴露出以下弊端:相关立法存在着疏漏与缺陷;“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调解原则有违法理逻辑;难以解决其本身存在的强制与自愿、适用法律的随意性和严格依法解决纠纷、权利保护与让步息讼的矛盾等。只有对症下药加以改革,才能使该制度进一步得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证明责任是诉讼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化倾向突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证明责任越来越可能对案件最终的裁决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证明责任规则,对维护我国在WTO组织和国际贸易中的利益有着十分现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