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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育赛事转播作为一种新的产业模式,为体育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随着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的蓬勃发展,垄断早已潜滋暗长,这一问题将会影响我国体育赛事转播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和逻辑分析等方法,梳理了体育赛事转播权的交易模式与相关市场,分析了目前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垄断基本形态及其规制的必要性,其垄断的基本形态主要是行政性垄断行为和经营者集中行为,对其反垄断规制存在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以及企业合并的事先审查等困境,以此提出了要建立健全体育赛事转播权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在行政性垄断的体育赛事转播权领域引入规制改革、在自然垄断的体育赛事转播权领域引入反垄断法理念、在垄断竞争的体育赛事转播权领域细化反垄断法规则、引入行业监督机构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调查等五个方面的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反垄断规制策略。 相似文献
2.
姜熙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3,47(2):35-42
在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实践过程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对相关案件裁决具有关键性的影响。然而,由于职业体育赛事转播领域产品的特殊性,使得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实践中"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十分复杂且极具争议。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从"相关市场"界定的法律意义入手,分析欧美相关国家在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实践中对"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实践经验,为我国反垄断法在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过程中对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3.
体育赛事转播已经成为职业体育联盟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美国1961年颁布的《体育转播法》是对美国职业体育赛事转播业影响最大的一项立法。该法主要涉及职业体育联盟赛事转播权出售的反托拉斯豁免问题。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和逻辑分析等方法,探讨美国职业体育联盟赛事转播权出售的反托拉斯问题和《体育转播法》的立法史,对《体育转播法》的内容以及适用进行系统地阐述,分析《体育转播法》与《谢尔曼法》第1条、第2条的关系,并对《体育转播法》的具体适用进行评价,旨在根据美国的经验,为我国《反垄断法》对我国体育赛事转播市场的调整提供参考,并对规范我国赛事转播市场提供相关立法建议,以尽早实现我国体育赛事转播市场的繁荣。 相似文献
4.
电视媒体买方垄断是制约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有效开发的瓶颈,反电视媒体垄断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有效开发的条件之一,但学术上对反电视媒体垄断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忽略了反电视媒体垄断所面临的操作困境.通过分析体育赛事的属性和中国电视媒体的目前状态,依据福利经济学和博弈论建立模型进行深入探讨,认为在体育比赛承办方具有上游垄断属性和电视媒体具备下游垄断状态条件下,走体育赛事承办方与电视媒体联合道路不仅可以减少反垄断至福利最大化时的反垄断成本,还能增加体育赛事承办方的收益. 相似文献
5.
《体育与科学》2019,(1):49-55
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赛事转播权的出售和收入再分配可以实现体育产业链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平衡。特别是在职业体育领域,赛事转播权的集中出售可以实现联盟的"竞争平衡"。当前我国体育产业迅速发展,但是我国赛事转播市场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制度体系及立法、司法实践面临权利归属不清、法律属性不明等困境。通过对欧美国家体育赛事转播权利益分配实践经验的分析研究,结合我国体育赛事发展现状,建议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归属及利益分配,应明确以体育赛事实际投入方和风险承担方为主。同时,体育赛事转播产权的利益分配,建议采取联盟集中销售与多维度销售组合的模式,以引入市场竞争等方式以促进其发展。 相似文献
6.
采用文献资料法等研究英国体育赛事转播权营销。主要结论:体育赛事转播权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体育赛事组织集中销售、运动员组织自行销售和中介组织销售。在体育赛事转播权的营销实践中,体育赛事组织者/运动员组织会依据不同的媒体情况,传播地区,比赛的赛制特点、参赛者情况等条件,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使用、处置、收益、让渡条件等进行多种细分,并重新组合,从而形成针对不同媒体、不同受众、不同地区的多种产品包,令这些产品包覆盖不同的转播权组合或体育赛事转播著作权组合,促进体育赛事转播权原始权利者—体育赛事组织者/运动员组织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7.
张玉超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8,52(7):62-69
新媒体转播体育赛事带给观众观看体育赛事新体验同时,也面临着新媒体侵权现象频发,侵权纠纷增多等诸多问题,由于国内外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规定不太明确,体育赛事新媒体侵权的司法判决也不尽统一。主要采用逻辑思维法及案例分析法将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分开讨论,分析了国内外法律、司法判决和专家学者对体育赛事转播权和体育赛事节目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认定。研究认为: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法律性质分析应该根据体育赛事项目类型具体分析,对抗性体育赛事项目纳入商品化权保护,艺术性体育赛事纳入著作权保护;体育赛事节目依据独创性高低具有"制品"和"作品"两种观点,体育赛事节目应向体育产业发达的美国看齐,降低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要求,将体育赛事节目视为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权利主体归属于体育赛事组织、协会及联盟,体育赛事节目权利主体归属于获得授权的新媒体转播机构。 相似文献
8.
张新萍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3,28(2):167-170
在体育赛事的新媒体转播中,由于新技术的日新月异使相关法律规制相对滞后,侵权现象频发,法律纠纷数量剧增.其中既有传统问题,如转播权出售中的垄断与竞争,更多的则是涉及到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侵权.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文和若干案例的评析,对体育赛事新媒体转播权的界定、转播中侵权行为性质的认定逐一进行阐释,为促进体育赛事新媒体转播的有序发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5,(6):654-661
运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例证分析和逻辑分析等方法,从"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法律意义入手,深入分析了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基本原理,对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基本方法"交叉弹性法"(需求交叉弹性、供应交叉弹性)和"SSNIP法"的基本思路进行详尽的阐述,并以例证的形式对"交叉弹性法"和"SSNIP法"在职业体育赛事转播反垄断"相关产品市场"界定过程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最后,就职业体育领域赛事产品的特殊性对"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旨在为我国职业体育反垄断司法实践过程中对"相关产品市场"的界定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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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视野下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的营销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的营销已成为职业体育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直接影响着职业体育的发展。作为一种市场行为,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的营销理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随着我国《反垄断法》的颁布与实施,也必然会对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的营销起到调整和规制作用。采用逻辑分析、对比分析的研究方法,对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营销的反垄断问题以及职业体育发达国家的电视转播权在反垄断法框架下的营销策略进行分析,结合我国转播市场的具体情况,提出《反垄断法》框架下职业体育电视转播权营销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2.
体育赛事组织者是指组织、策划体育赛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或组织。传播技术的发展使体育赛事的观众规模迅速扩大,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让体育赛事组织者面临权利保护的难题。鉴于我国当前无明确保护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法律,以往的相关判决中常用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证明体育赛事组织者对其体育赛事享有传播权。体育赛事组织的章程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由于赛事传播权属于绝对性权利,而体育赛事组织不具备立法主体资格,其章程规定不能作为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赛事传播权利的法律依据。对比他国采取的保护模式,认为我国可在《体育法》《著作权法》上明确对体育赛事组织者传播权的保护,同时权利人还可借助《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其对体育赛事节目享有的控制权。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体育节目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大型体育赛对电视体育市场有显著的拉动作用。足球是世界上最受观众喜爱的体育运动,在欧洲、南美和亚洲地区足球赛事的收视率占绝对优势地位,F1赛车是欧洲观众除足球外最喜欢的赛事;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观众往往更热裒于本土的体育赛事,而对足球赛事兴趣不大。冬季运动在北欧、东欧、北美等气候寒冷的地区受到了欢迎,俄罗斯、美国是其中的代表。亚洲电视体育市场缺少本土品牌赛事的强力支撑。重大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费用呈大幅攀升的趋势;电视转播权销售方式呈连锁化、捆绑销售的趋势;电视转播权产品类型呈细分、分类出售的趋势;重大赛事收视全球化的趋势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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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文章以寻求体育领域中隐性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途径为研究目的,通过案例分析、逻辑分析等方法探讨体育市场中赞助商权益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结论如下:体育隐性市场行为尚未形成明确的法律界定;我国调整体育隐性市场行为主要依据《知识产权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缺少针对性的法规。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制模式,重要商标可进行行政化保护;探索以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视角来规制体育赞助市场的隐性营销行为。 相似文献
16.
姚鹤徽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21,(2):51-56,77
长期以来,立法对体育赛事转播权未予以明确规定,学界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也存在误读,不利于认清这一权利的本来面目。从解释论角度而言,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的对体育赛事进行现场直播的权利,在本质上是侵权法上的利益。但从立法论角度而言,体育赛事转播权应是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的排他性财产权,其所能控制的行为不仅应包括体育赛事的现场直播,还应包括一切以体育赛事为基础所形成的视听成果的传播。故应重构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制度,立法应明确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性质和权利内容,规定无论任何盗播行为,只要涉及以体育赛事组织者享有权利的体育赛事为基础所形成的视听成果,体育赛事组织者均有权以体育赛事转播权为依据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7.
体育赛事市场中介服务业培育与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体育赛事市场中介服务业为研究对象,对体育赛事市场中介进行了分类。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视市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奥运会等一批国际体育赛事进入中国,国内职业体育发展迅速,国际著名体育市场中介组织的加盟等,使体育赛事市场中介服务业获得了发展机遇。但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市场中介组织缺乏独立性,行业自律缺乏等,也使体育赛事市场中介服务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促进体育市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应加强法规建设,成立行业协会,加强政府与科研机构的联合,提升行业竞争力。 相似文献
18.
采用文献资料法、ASMI四步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进行探究。研究发现,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困境主要表现为体育赛事网络盗播侵权行为泛滥、体育赛事网络侵权维权艰难以及社会各界网络版权保护意识薄弱。将区块链技术特点和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痛点相匹配,进一步探析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我国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的可行性。研究认为,区块链的技术运用于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去信任机制,维护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交易安全;分布式账本技术,打击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侵权盗版;全程追踪溯源,解决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侵权举证难题;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培养社会各界版权保护意识。基于此,提出区块链技术适用于体育赛事网络版权保护的思考与建议:完善区块链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统一的区块链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区块链复合型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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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我国大众健身的健康发展,从法制的角度阐述我国大众健身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大众健身中的法律法规也应不断的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体育组织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体育场地、器材管理法律法规等,用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来解决和处理大众健身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来保障居民享有体育的权利,使其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