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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网络小说IP剧"生成"与"生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一大批网络作家应运而生,促进了网络小说和影视的碰撞与融合.网络小说IP剧具有热播的先天优势,一方面拥有大量原著粉丝,另一方面弥补了影视剧原创剧本的缺失,其经过改编被搬上荧幕是必然的.网络小说IP剧的"生成"与"生存",需要网络小说IP的综合开发,通过文学、影视、音乐、动漫、游戏、戏剧等多种形式,实现网络小说IP剧泛娱乐生态运营体系和全版权营销产业链的立体化联动发展.  相似文献   

2.
王晗 《青年记者》2017,(8):64-65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即著作权或知识产权,对影视剧业而言,IP主要指的是根据网络小说改编而来的影视剧.近年来,IP越来越受到影视行业和资本市场的追捧,IP电影、IP电视剧霸占着电影银幕和电视屏幕.当下诸多基于热门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大获成功,让IP市场愈发火爆.  相似文献   

3.
吴昊 《青年记者》2016,(18):29-30
IP,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中文含义是“知识产权”.在影视行业,“IP”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的版权.①IP电视剧则是指以原创网络小说、游戏、动漫为题材创作改编而成的电视剧. 自2011年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甄嬛传》火爆荧幕之后,IP电视剧呈现迅猛发展之势,收视率和网络点击率不断刷新纪录,IP版权费也接连创新高.有媒体将2015年称为“IP电视剧元年”,在IP电视剧强劲的发展势头下,客观、理性地看待IP电视剧的创作热潮,对于我国电视剧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彭桂兵 《出版科学》2018,26(4):23-27
传播技术带来网络文学IP的开发便利,同时也造成版权侵权形态的多元化,从而给司法判决增加了不确定性.对于网络小说转码而言,我国著作权法认定"临时复制"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判决中要避免转码技术的证据认定向被告倾斜.对于网络小说搜索链接、存储以及改编而言,我国司法判决中出现了如下新的问题:原告没有提起间接侵权诉讼,法官要不要行使释明权?提供改编服务是不是可以被列为对网络小说改变的情形?"应知"状态的确立超越"红旗标准"是常态还是例外?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回答了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5.
邹佩耘 《出版广角》2015,(13):88-89
互联网时代,全媒体联动为网络文学的开发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2015年热播的电视剧《花千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该剧凭借小说拥趸众多、大数据准确定位、体验式互动营销、台网联动推广等制播手段,将网络文学大IP运作推上了新的高度,为今后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改编提供了范本.本文从不同角度分析网络小说《花千骨》影视剧改编的成功之道,以期为今后网络文学的改编运作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6.
随着《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等由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火爆刷新收视率和网络播放量,各大品牌开始借助电视剧IP生态链开展不同形式的营销创意,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文章意在探究品牌借势电视剧IP生态链进行营销的有效策略以及其在借势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在借势营销时获得最有效的方法以及最佳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媒介融合形态打破IP产品线上(Online)与线下(Offline)出版发行的壁垒,IP产品全媒体、全版权营运时代来临.国产动漫IP产品的开发与传播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建立完善的O2O传播模式,应整合现有的国产动漫IP网络出版平台,重构国产动漫IP线上与线下的评价体系,注重动漫衍生产品的开发,融合线上与线下传播的优势,推动国产动漫IP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8.
刘攀 《今传媒》2014,(1):109-110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小说改编剧掀起了新一轮的热潮,各种题材的网络小说被陆续改编为影视作品,为影视剧创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同时,由于改编体裁的特殊性,网络小说在被改编之前就拥有较高的人气,这给改编剧的制作方既带来了较高的市场预期,又带来了怎样迎合网络小说读者的难题。目前,传媒学界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还未有系统全面的成果。本文将从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现状、热播原因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小说改编剧掀起了新一轮的热潮,各种题材的网络小说被陆续改编为影视作品,为影视剧创作增添了新的活力。同时,由于改编体裁的特殊性,网络小说在被改编之前就拥有较高的人气,这给改编剧的制作方既带来了较高的市场预期,又带来了怎样迎合网络小说读者的难题。目前,传媒学界对于这一课题的研究还未有系统全面的成果。本文将从网络小说改编剧的现状、热播原因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0.
崔聪 《传媒》2016,(11):75-77
“互联网+”背景下,IP成为动漫产业追捧的热点。对影视作品的改编,以及游戏、玩具等衍生产品的开发,是提升动漫IP价值、打造产业生态的关键。纵观国内动漫IP,在改编中存在着内容模仿抄袭、定位低龄化、故事结构单薄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动漫产业的发展,也影响着用户的消费信心。因此,通过跨媒体传播塑造IP品牌,根据用户需求数据分析培育原创IP,利用“粉丝”基础实现内容与社群的结合,是国内动漫IP价值挖掘与商业转化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网络小说的发展十分迅速.影视制作机构对网络小说进行改变拍摄的影视剧,获得了受众极大的欢迎,与其相关的话题也高居热搜榜前列,改编剧迎来名利与口碑双收的时代,但改编剧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我们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分析.  相似文献   

12.
王媛 《出版广角》2016,(23):58-59
泛音乐时代的音乐产业链是基于音乐IP而生的生态型音乐产业闭环,包括由音乐作品链、演艺产业链构成的核心层和由IP衍生链构成的衍生层.音乐IP的影视剧改编是泛音乐时代下音乐产业链衍生层中开发力度大、改编收效显著的音乐IP衍生现象.文章在探讨音乐产业链演化的基础上,指出音乐IP影视改编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可行对策.  相似文献   

13.
王晓丹 《东南传播》2016,(10):79-81
在影视行业,IP剧特指由拥有大批读者、高关注度的网络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或电视剧。网络文学IP本身自带粉丝、转化成影视剧时高人气演员随带的粉丝、IP剧新颖、贴近生活的题材都是其快速兴起的原因;注重戏剧性和人物情感表达、选用好的演员塑造类型化人物形象、细节构造真实感是网络文学IP剧改编的策略;线上与线下、电视台与互联网强强融合的播放渠道是其获得高收视率的重要原因之一;网络文学IP转化剧不断实现内容的创新和拓展海外市场是其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4.
马鑫  贾敏 《青年记者》2016,(20):71-72
早在2004年,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第一次亲密接触》就已揭开了网络小说改编成电视剧的序幕.2015年以来,火爆荧屏的多部电视剧如《花千骨》《芈月传》《琅琊榜》《何以笙箫默》等都是改编自著名网络小说,掀起了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收视热潮.  相似文献   

15.
黄雅婷 《今传媒》2021,29(4):97-100
本文基于《陈情令》的对外传播经验,以拉斯韦尔传播理论为研究分析框架,得出其为国产影视的对外传播提供的启示:坚持"内容为王",潜心进行IP改编,讲好影视剧中"人"的故事,引发共情,让众生百相在"何为人性"这一全球普遍命题中给出自己的阐释;实现IP多联动开发,顺应新媒体时代网络营销,创新多模态国产影视剧外宣文化产品。  相似文献   

16.
钟瑾 《出版广角》2016,(11):8-10
文学网站和网络小说的爆发,加上互联网公司以及资本的强势介入,将IP转化为影视、游戏产品,使得近两年IP市场热度不减,价格暴涨.相比之下,传统出版业却处于被动状态.笔者认为业内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影视产品、游戏、图书其实是同一IP产业链上的不同形态,关键在于IP所包含的内容.换言之,出版业也可以通过开发IP,以出版物为标的,自己组建产业链,进行全版权运营.  相似文献   

17.
热播网络小说改编剧《琅琊榜》远销海外,其播出版权被中国香港、韩国、美国、新加坡等地竞相购买;这部古色古香的电视剧,不仅给国内电视荧屏带来一股清风,同时也将中华文化吹向世界。本文基于影视受众心理的角度,对网络小说改编剧《琅琊榜》的热播原因进行简要分析,以此探寻影视受众的真实需求,并对网络改编剧的未来发展策略及当今国产电视剧的隐疾,给出一些建议,希望以此唤醒电视创作者的文化传播责任意识。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迅速发展,既与IP全产业链一体化的生产机制有关,也和文化消费者尤其是粉丝群体的"生产者式参与者"的介入有关.数之不尽的IP文化资源和跨媒介平台丰富了消费者的文本生产能力,呈现出复杂交错的文化认同、抵抗、协商与妥协.以往的原创与改编、创作和接受的关系结构已难以概括如今复杂的产业化运作流程.在全球创意经济时代来临之时,IP全产业链运营中特有的参与文化与文本生产/消费之间的形塑关系,也恰恰昭示着IP内容生产和传播的动态过程及问题.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大量碎片化信息充斥大大小小的屏幕,如何让用户获取有文化价值的信息,如何让年轻一代在瞬息即逝的信息海洋中确认自己的文化身份,已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网络文学要有文化坚守 近年来,网络文学蓬勃发展势头迅猛,尤其是在海外传播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并通过IP这一文化产业模式讲述中国故事,让业界找到了一条借助网络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道路.无论是产业规模还是社会效应,优质IP所发挥的能量都是以前单向运作无法企及的,网络小说与影视剧、游戏和动漫的互动形成了互联网时代全新的文化景观.  相似文献   

20.
张岩  李景平 《青年记者》2016,(35):92-93
互联网语境下的IP开发与IP价值 何为IP?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直译是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传媒学者尹鸿等指出,“据我所知,国外并没有这样使用IP一词,中国用这个概念来指那些具有高专注度、大影响力并且可以被再生产、再创造的创意性知识产权”,“IP不仅意味着一个文本,还意味着一个用户群”.①IP开发是指围绕着某一特定IP进行多产品的开发,传统的IP开发主要是由文学作品改编为电影或电视剧.而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将各媒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媒介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优质的IP不再局限于对文学作品的改编,而是更广泛地应用于动漫、游戏、影视、主题公园等产品的开发,甚至一首歌曲、一个事件以及一个人物、形象都可以被看做IP进行开发.文化企业可以根据一个优质IP进行跨媒介的市场开发,同时,不同市场之间又可以以这个IP为核心形成合力,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收获更多的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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