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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0 毫秒
1.
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反映集体成员的共同意志。由集体成员代表会议或村民委员会等自治机构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历史成因也有现实需求。需要的是对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民主程序进行细化和规范化,建立一种能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土地制度以及农民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的集体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宪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统一用"集体"这一名词,并且村民委员会对集体土地具有管理的权限。土地之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土地产权的合理自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国家对土地产权的干预是为了矫正市场调节不灵、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效的方式。本文主要针对现行的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收益分配制度极不合理,国家垄断土地所有权的流转,以补偿价格低价征收集体土地,再以高价出让,从中获取高额的土地利益,而农民集体及其成员难以参与土地利益的分配。这一分配制度据以存在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以政治手段强行推行的特殊制度,直接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严重受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科学合理地评估土地价值,重塑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社员权,进而落实利益参与主体,改革土地征收产生收益的分配方式。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土地不应实行村法人或村民小组法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权.这有利于农民集体直接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权益,以制约村干部任意处分土地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对日尔曼土地所有制的复制和原封不动的移植,我们应该在借鉴日尔曼法传统总有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总有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土地不应实行村法人或村民小组法人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是一种新型的总有权。这有利于农民集体直接行使对集体土地的权益,以制约村干部任意处分土地的不法行为。然而,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是对日尔曼土地所有制的复制和原封不动的移植,我们应该在借鉴日尔曼法传统总有理论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构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总有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6.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得不明确,这在实践中造成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损害。法律应该确认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并应该在目前情况下在土地征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8.
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对我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做多大的实质性变革,这与我国土地政策的相对稳定有关。然其改革并未因此而理所当然地失去意义。文章在分析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之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阐明:1、对土地所有权尤其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是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以目前的村民小组为宜;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3、模式在于实现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以农地使用权为基础建立相应的土地权利体系,并使之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着诸如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无法得到保护,土地流转主体权利不明确,流转程序等不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不够规范,容易造成人为混乱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现行土地制度本身的一些历史局限性以及政府职能需要进行一定的转变.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违法违规侵占土地现象,农民土地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文章结合案例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关键在于对现行的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修编,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一元化管理,以适应城市化和新农村的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用地合法流转程序,逐步推进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一元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大力普及农村法律知识,提高村民依法维权意识,拓宽农民维权渠道,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变革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人民公社解体后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从"统"的方面看,集体经济不复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也基本消失,土地由村民委员会管理,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的"统"有名无实;从"分"来看,由于国家承诺土地承包30年和更长时间不变,个体农户已经从"统"中长期分离,"统""分"基本不可能结合。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必须给双层经营体制赋予新的内涵,在坚持双层经营体制的同时,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形成以双层经营为基础的专业经济合作体制。  相似文献   

12.
苏南乡镇企业改制已基本完成,改制后的乡镇企业已由原来的乡、村集体企业质变为多种所有制企业。乡镇企业性质的变化引发了苏南农村经济关系的变化,形成了企业内部的新经济关系、企业与乡镇政府及村委会、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与农业产业及农民的新经济关系。由乡镇企业改制所引起的农村一系列新经济关系是农村中的市场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农村中的进一步植根与扩展。  相似文献   

13.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物权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存在着诸多问题。文章从分析现状着手,提出了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相关设想。  相似文献   

14.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从现行法律规定入手,认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超法律限制,在现实层面已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主体。对此,笔从法理的角度进行了剖析.进而指出只有合理的并且得到了实施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最后,笔对这种制度进行了初步的建构,即按照法人治理模式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予以重塑,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集体”法人资格,使之成为法人,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以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是特殊时代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政治产物,创制之初就与法律逻辑没有多大关系,造成目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权制度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改革是重新调整农村土地利益分配的诱致性与强制性并重的制度变迁过程,法律改革的核心在于在集体所有权的框架下理清农民集体的法律内涵、通过对征地制度和农村建设使用权制度进行调整以实现集体所有权在经济利益、平衡集体所有权与集体成员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及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6.
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于如何处理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邓子恢主张“主要公有,次要私有”,并以此作为农业合作经济中把握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准则。据此,他认为所有制的形式应该多种多样,应以集体经济为主,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搞“混一色”经济,以利于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利于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同时,他对合作社的规模也发表了很有见地的意见,提出建社规模“要适度”。这些探索虽仅是初步的,但对于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合作经济体制具有开创性意义。  相似文献   

17.
股份制是企业资本的一种组织形式,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两者是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说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股份制的性质取决于它是在什么所有制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股份制具有积极作用,可以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要警惕有人利用股份制作为私有化的工具.  相似文献   

18.
新中国宪法与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新中国历部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所规定的农村土地所有制的产生原因及变化过程作出了回顾和分析,指出现任宪法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在理论和实践中面临的困惑,认为根据所有制形式要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原理,在中国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现行宪法规定的农村土地所有制也应“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物权法草案在规定集体所有权时,继续使用了集体所有一词,这使得集体所有权主体模糊的弊端依旧。构造集体土地所有权,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则,还须考虑农村土地的功能、社会的意识传统以及制度的变革成本。鉴于农民集体在实践中的需要。可将农民集体构造成一种特殊的法人。法人成员身份以农村户籍为标志,成员按照法人的意思表示规则平等地行使成员权。物权法无须对集体所有权客体进行列举,只需对集体财产权利的变动做出规定。最后,要建立农村集体法人的治理结构,农民集体成员通过法人机关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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