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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羌族的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富有现代价值和特点。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自下而上"地实现法律体系的改良和法律文化的建构,有利于实现国家法与少数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试论民间法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作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中,出现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国家法对纠纷的解决有统一性和强制性;民间法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以其灵活的、民众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方式发挥出了独特的作用。国家可以通过整合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来协调二者的关系,以建立一种以国家法为价值取向、以宽容原则为基础的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方式的纠纷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法律文化概念的反思指出应多关注实践意义上的法律文化,将法律文化作为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并通过对乡土社会一个纠纷解决实例的剖析证实了在国家法之外.还存在其他东西左右着纠纷的解决,即文化风俗习惯等民间法的东西.  相似文献   

4.
民间纠纷的解决事关民众生活和社会和谐,重视国家法和民间规范在现实中的紧张与互动关系,并最终使二者达成合作是务实的态度。在利益多元化时代法律不能取代其他社会控制的功能和作用,一个健康的社会必须依靠多元化的社会控制以保证其有序运行。正式和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同时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得到相应的适用,从而建立起适应中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文山学院学报》2014,(4):74-77
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是当前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在法律多元理论的支撑下,学者们探讨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对立与统一,寻求民族习惯法研究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作者通过对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回龙村的调查发现,民间纠纷调解是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综合作用的过程,是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良性互动,解决民间纠纷、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过程。  相似文献   

6.
构建侗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解决好在发展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民事纠纷,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侗族婚姻习惯法的宽容和合理利用,以此改善民族地区司法的纠纷解决能力及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合力。文章结合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和林溪两个乡镇的实地调查,就实现国家法和侗族婚姻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良性互动作了探讨,期以促进侗族地区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7.
黎族在长期生存繁衍中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习惯法,其作为黎民解决纠纷的一种民间规则,在构建和谐社会及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国家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在法律规范方面凸显出诸多冲突和矛盾,使基层司法工作经常面临两难选择。本文从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入手,分析习惯法存在的原因及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探寻二者之间的契合路径,以期对少数民族地区实现有效管理,增进民族团结,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中国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蜕变的过程中其纠纷日益复杂化,与之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也逐渐多元化。同时,作为正式纠纷解决机制的国家法律制度在当今的农村社会纠纷解决过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法律与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共同建构了当下中国农村社会中的纠纷解决的多元机制。  相似文献   

9.
基层社会中,集体主义取向的纠纷解决机制在乡村社会失效,纠纷的解决更依赖于具有权威性的基层司法机构。受现代法制化建设以及司法资源稀缺等因素的影响,基层司法机构规避了调解这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选择法律程序主义的审判形式,似乎实现了规则之治。然而审判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的纠纷,法律在乡村社会无法有效运行。基层司法机构的法律程序主义与策略主义一样都是国家能力不足的一种体现。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调控社会的模式历经了社会管控———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转变,过去单纯依托(信赖)法律(或少数民族地区习惯法)定纷止争的一元思维,即诉讼全能主义虽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变,一些国内研究纠纷解决机制的学者也将学术视野从诉讼全能主义转移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但一元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之争从未停歇,诸如"诉讼胜于一切"司法绝对权威"多元化解某某模式"等观点及路径层出不穷.笔者在结合村寨调查基础上,深入对比两种机制的优劣,认为多元更适应时代之变革现状,并提出了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1.
国家法还是习惯法?——对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考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分析农村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抽样调查,表明随着农村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法律的公正性已得到农民首肯,但在纠纷解决方式上存在现实选择和法律心理上的矛盾,习惯法仍起着普遍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为了满足多元纠纷主体的多样化需求,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现已成为法治国家的首选方式。我国已初步建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的效果并不特别理想。针对我国现有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树立司法权威,不断增强诉讼制度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积极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纠纷分流作用;努力实现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3.
南宋人的法观念在南宋的司法实践中充分地予以展现,其对法的理解外延较为广泛,既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也包括家法族规等非国家制定法。中国古人对法的理解是一种大法律观、大规范观,这种法观念满足了南宋社会的需求,为社会和谐、纠纷化解做出积极贡献。本文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判例为主要依据揭示古人对法的理解,再现古人法观念,以期对当代司法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4.
有些纠纷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没有纳入国家法律体系的范围,成为“超越法律”的纠纷,同时却又是必须应对的纠纷,要满足纠纷解决的需要而又不危及国家法治的统一性,就需要寻找一种“超越法律”的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空间,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民间法为此提供了进路。  相似文献   

15.
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化是法律多元化现象客观存在的重要原因。藏族婚姻习惯法早已成为藏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律观念的一部分。这些独具特色的婚姻习惯法有些与国家法相冲突。我们认为,应当在维护文化多元的前提下,承认民族习惯法对于国家法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6.
SA8000目前在全球经济领域内备受关注,文章试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在法律多元化的视野下引入“全球法”概念,阐述其存在的根源及本质特征,并客观分析“全球法”和国家法在现实中的冲突及互动关系。这一研究对完善法律多元格局,促进现代法制建设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调解作为一种“说理-心服”模式的纠纷解决机制,是比较适合于乡土社会的。构建调解机制应从四方面着手:一是调解机构,主要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乡土权威组成的机构、律师事务所、由“法律人士与乡土权威”组成的机构等四种模式,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二是调解范围,主要包括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三是调解依据,主要有国家法与民间法,二者的解决原则为民间法有条件的优先和利益比较原妣;四是调解效力,笔者在无效说、合同说、等同说、时效说、强制执行说等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附时效的强制执行说。加强调解机制的构建,对于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乡土社会村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与新农村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农民工劳动纠纷的解决关涉实现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的双重目标,但我国现行法律机制对农民工的劳动纠纷解决尚有欠缺,切实维护农民工这类弱势群体的权益,需从司法和执法两方面入手。在司法方面,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充分发挥诉讼、仲裁、调解和法律援助对农民工劳动纠纷解决的作用,建立高效的执行程序。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从而形成完善的法律机制,为农民工的劳动纠纷解决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相似文献   

20.
人民法院的小额诉讼越来越多,如何解决这些纠纷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从我国现今社会小额纠纷现象出发,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为缓解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的剧烈冲突,提出了建立解决小额纠纷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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