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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4,(3)
正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网络视听节目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补充通知》强调,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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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明确鼓励视频节目服务机构生产、制作、播出优秀网络剧、微电影、专业类视听节目。此次视听新规是广电总局一次重大政策创新,是顺应网民意愿,填补网络剧、微电影监管空白的必要之举,对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的质量与品位,促进网络原创文化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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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传播》2017,(6)
<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强调,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颂扬传统美德,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坚决抵制各种诋毁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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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这是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的一次重要管理实践.梳理剖析该文件蕴含的新意、重点和管理思路,对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的机构和个人来说都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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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电影:网络时代的视频新宠“微电影”一词是网络时代视频作品的一个新概念,2012年7月9Et,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这是“微电影”一词在中国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官方主管单位的正式文件中。从2010年开始,“微电影”逐渐成为新媒体上火爆的视频新宠,某高校甚至还成立了“微电影”系,各种“微电影”大赛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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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云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2,(4):12-14
国家广电总局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两大规范性文件,引起了全社会关注,34家上星综合频道据此增设了思想道德节目。2012年1月3日,广电总局发言人评价:"节目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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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1):95
2007年12月6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督促从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杜绝安全播出隐患。通知强调,通过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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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8,(1)
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2007年12月6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督促从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杜绝安全播出隐患。通知强调,通过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视听节目必须经过依法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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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网络剧和微电影风生水起,是因为其制作周期短、成本低,并且具有草根特性,因而更贴近网民的现实生活。正是因为这些特性,导致该行业的作品良莠不齐。广电总局于7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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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9,(5)
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有关规定近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通知重申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不得含有的十个方面的内容,并要求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对有恶意曲解中华文明、中国历史和历史史实,以成人电影、情色电影、三级片、偷拍、走光、露点及各种挑逗性文字或图片作为视频节目标题或分类,带有侵犯个人隐私内容等二十一个方面情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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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电视荧屏更加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答新华社记者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11)
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意见》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群众对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反映强烈问:最近,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