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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形式即合同意思表示的载体,合同法适应市场经济便捷和安全的需要,在合同形式方面做出了许多新规定,但由于对法定形式的性质和法律效力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引起民法理论界诸多不同理解,如有效要件说,执行证据说,成立要件说等等。本文从对两大法系合同法定形式的效力的对比分析中,说明我国立法的缺陷,并提出相应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朱娟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2009,(2):50-55
合同形式于合同的生效至关重要。在合同法的发展历史上,合同形式经历了由形式主义到形式自由再到形式主义复兴的发展路径,但形式主义的复兴与纯粹形式主义的内涵大相径庭。合同形式包括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对欠缺法定形式合同的效力,存在着“证据主义”与“要件主义”的评价模式的差别。对于采“要件主义”的合同,若其符合相应条件,则有必要通过一定方式对其效力予以补正。 相似文献
3.
张胜辉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16(2):68-69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本质区别:起始时间不同;效力范围不同;构成要件不同;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责任也不同。 相似文献
4.
5.
雷富强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27(9):170-173
借款抵押合同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在从事借贷活动中的重要书面合同,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使该合同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的形式要件效力。公证是一种预防性的法律制度,起着证明、服务、沟通、引导、强制执行等职能作用。借款抵押合同公证是国际惯例;是现代金融机构或贷款人堵截不合理借款防范呆账发生,确保借款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6.
马屹婵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10(Z1):85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对当事人所具有的法律的约束力,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生效规定了统一的要件,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未具备约定条件的合同成为不生效的合同,因此,合同的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7.
唐大江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0,20(2X):63-65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产生不同的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对当事人具有程序上的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得擅自实施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行为;而合同生效则具有合同本身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相似文献
8.
邵蓉岩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00,(1)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密切相连的概念 ,但是 ,两者在性质、概念、构成要件、效力及立法原则上存在诸多差异。统一合同法确立了合同成立的重要地位 ,完善了合同生效的规定 ,使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成为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 ,因此区分两者对合同法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本文分析了中法两国立法在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收养效力、收养解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建议完善我国收养法,改单一的行政程序为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并行,增设试养期,拓宽收养渠道。 相似文献
10.
《合同法》第44条第2款关于合同需经登记或批准才生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对此进一步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登记和批准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即登记或审批为合同生效要件;合同登记为对抗要件。多数登记或审批对合同效力不产生任何影响,合同登记制度应区别于物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