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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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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中语文教材选编的《隆中对》,“箪食壶浆”之“食”没有注音,可见应读shi,而大学教材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所选《左传·宣公二年》,“箪食与肉”之“食”注音却是si。同是“箪食”读音却不一致,令人疑惑不解,这就需要进行一番考辨了。  相似文献   

2.
《五蠹》篇,其中有这样一段:“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粝粢之食,藜藿之羹……”课本对“藜藿之羹”作了如下解释:“野菜汤。藜,藿,皆草名。”编者把“羹”解释为“汤”,这是不准确的。   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商务印书馆 )“羹”字条:“羹,用肉或菜调和五味做成带汤汁的食物。”可见,羹在上古是一种带汁的肉食,不同于唐宋以后的羹汤。《尔雅·释器》中这样说:“肉谓之羹。”再如《左传·郑伯克段于鄢》“公赐之 (指颍考叔 )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相似文献   

3.
对牛弹琴     
一见“对牛弹琴”脑中便会闪出这样的词义:比喻对蠢人讲大道理,白费口舌,其中有看不起对方的意味。其实,这都是后人对它的一种误解。探其由来,在南朝·梁·僧估《弘明集》中,有人对牛弹高雅曲子,牛“伏食如故”,后人只取这段的大意来理解“对牛弹琴”,而没有探究牛为何“伏食如故”。在该集里文章继续写道:“非牛不闻,不合其耳矣。”事后人们改用其他与牛  相似文献   

4.
“茹毛饮血”已为人们经常用来说明原始人类的饮食状况。“茹毛饮血”一词始见于《白虎通》、来源于《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这段记载并没有说明原始人类怎么个“茹毛”法。孔颖达在《礼记疏》中说:“饮其血茹其毛者,虽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则茹其毛以助其饱也。若汉时苏武以雪杂羊毛而食之是其类也。”陈澔在《札记集说》中则说:“未有火化,去毛不尽,而并食之也。”《辞海》释“茹毛饮血”,“谓太古时人们还不知熟食,捕到禽兽连毛带血吃。”甘肃师范大学中文系编《汉语成语词典》和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汉语成语小词典》的释义也同此。我们认为达  相似文献   

5.
松、竹、梅号称“岁寒三友”,历代文人雅士赋予竹以深厚的内涵,倾注大量的溢美之词。早在殷商时期,就出现了“断竹、续竹、飞土、逐肉”的诗歌。《诗·卫风·淇奥》中的“绿竹猗猗”、“绿竹青青”,已开始将竹赋予君子的品行。《世说新语》记载,王子猷曾暂寄别人空宅中,便令家人在里边种竹。有人问他:“暂住何烦尔?”王子猷指着竹子说:“何可一日无此君。”苏轼也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又如张九龄的咏竹诗:“高节人相重,虚心世所无。凤凰佳可食,一去一来仪。”(《和黄门卢侍郎咏竹》)这种“高节”,切合竹子…  相似文献   

6.
一、《左隐五年传》:“鸟兽之肉不登于俎”断句及标点误。(43)面 沈玉成《左传译文》(9面)据此译为“鸟兽的肉摆不上宗庙的癸器里”当前诸注本俱认为“之肉”的“之”字相当于“的”字,以致断句误。考察文意与语法,原句应解为“鸟兽,其肉不登于俎,(其)皮革……不登于器,则君不射。”这本来是假设复句,用这样的句式表达显得简练明确:这里“鸟兽”(后加逗号)一作其的前词二作“谢”的提前宾同,比普通句法用字省而达意明,原来此“之”字应训“其”,“之肉”即“其肉”。 “之”训“其”,当有所本。《吕氏春秋·音初篇注》曰:“之,其也。”《书·西伯戡黎》曰:“殷之即表。”言殷其即丧也。  相似文献   

7.
一、谁“谢”人教社三年制初中《语文》第二册(1993年版)在吴晗《谈骨气》后,附了一则短文《不食嗟来食》:“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履,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 ‘嗟!来食!’扬其眉而视之曰: ‘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课本对“谢”作注: “[谢]推辞,谢绝。”谁推辞、谁谢绝?当然是饿者啊。  相似文献   

8.
<正> 《诗经·卫风·氓》中有“自我徂尔,三岁食贫”一句。郑玄笺云:“我自是往之女家,女家乏谷食,已三岁贫矣。明已之悔,不以女今贫故也。”孔颖达疏曰: “自我往尔男子之家,三岁之后贫于衣食而见困苦。” (见《十三经注疏》第三二五页)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注“食贫”为“吃‘的东西缺乏”。(见该书修订本第二册第四七八页)笔者认为这种把“食贫”讲作是“谷食贫乏”的说法,无论从句法结构来分析,还是从词义方面来考察,都是值得商榷的;现在,不揣浅陋,陈以管见数条,以就正于各位专家和读者。  相似文献   

9.
汪宓 《学语文》2003,(2):43-43
因动,即“因动用法”,指动词性成分表示的动作行为是因为宾语而产生的。如: ①冬暖而儿号寒,年丰而妻啼饥。(韩愈《进学解》) ②内史庆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不食。庆恐,肉袒请罪,不许。(司马迁《史记·万石张叔列传》)  相似文献   

10.
一位教师在课堂上足足讲了四十分钟,最后提了一个问题,竟然没有一个学生举手发言。点了几个人的名,也都哑然失色。“对牛弹琴!”这位教师不禁愤愤说道。“对牛弹琴”几乎成了某些教师的口头禅。殊不知,失义矣! 南朝《弘明集》记载:“公明仅为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闻,不合其耳矣!转为蚊虻之声,孤犊之鸣,即掉尾奋耳,蹀躞而听。”  相似文献   

11.
周飞虎 《江苏教育》2008,(17):52-53
“昔公明仪为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闻,不合其耳矣。转为蚊虻之声,孤犊之鸣,即掉尾奋耳,蹀躞而听。”(载于南朝·梁·憎佑《弘明集》)  相似文献   

12.
炮烙 “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了手 ,脸色同时变作灰黑 ,也不再支取烛台 ,只是失神的站着”(《祝福》)中的“炮烙” ,课本注 :“古代的一种酷型 ,把人绑到烤红的铜柱上烫死。”此注大谬 ,这里的“炮烙”非古代的酷刑 ,古代最早的“炮烙”酷型亦非“把人绑到……”。究其“炮烙”的本义是烤具 ,作“炮格”。“格 (g啨)”“烙 (lu惏)” ,因字型相涉而讹。如 :“糟丘、酒池、肉圃格。”(《吕氏春秋·过理》)“盖为铜格 ,灰火其下 ,欲食者于肉圃取肉 ,置格上炮而食之。”(俞樾《诸子平议》卷二一 )“纣为肉圃 ,设炮烙、登糟丘、临酒地。”(《韩…  相似文献   

13.
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睹师赞曰:“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赞对曰:“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乐羊既罢  相似文献   

14.
肌肉 “肌”和“肉”都是“肉”的怠思,但二者所指的对象不同。 “肌”指人的肉。柳宗元《捕蛇者说》:“去死肌”。(死肌:腐烂的肉。) “肉”指禽兽的“肉”。《史记·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肌”和“肉”,在先秦区分很严。“肌”不能指称禽兽的肉。“肉”一般也不能指称人的肉,只有在“骨”与“肉”连用或称死人肉时才  相似文献   

15.
这一组词,《尔雅·释诂上》都释为“谋”,其他古注也多训为“谋”。《诗经·周颂·访落》:“访予落止。”毛传:“访,谋也。”《仪礼·特牲馈食礼》:“特牲,馈食礼,不诹日。”郑玄注:“诹,谋也。”诹与访,有时还互文,《国语·晋语四》:“文王诹于蔡原而访于辛尹。”韦昭注:“诹、访皆谋也。”《国语·周语上》:“咨于故实。”韦昭  相似文献   

16.
描述上古之人的吃喝,常用成语“茹毛饮血”。有一成语词典解释说:“古人猎到禽兽,连毛带皮地生吃其肉,吮饮其血。”这就不禁想到看电视“动物世界”中狮虎捕食猎物的场景。而我们的“古人”连兽毛都吃,以血止渴,莫非比野兽还要“原始”?这个成语源于《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孔颖达疏曰:“虽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则茹食其毛,以助饱也。”这里说明初民还是“毛”、肉分而食之的。其实“若不能饱”,再去捕猎是了,何至于啮食羽毛、兽毛?因此这里所谓之“毛”,究竟何所指,值得考…  相似文献   

17.
《水浒》中,“武大郎卖炊饼”,“孙二娘卖馒头”,武氏的炊饼即今天的馒头,孙氏的馒头即今天的包子。炊饼原来称蒸饼。据《晋书·何曾传》记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每燕几不食太官所设,帝辄命取其食。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这里的蒸饼,即今天的馒头,  相似文献   

18.
《韩非子·五蠹》中有“股无 ,胫不生毛”之句 ,其中“”的字义 ,不同的工具书以及教材对它的注解皆不相同。请看 :① 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为“腿上的毛” ;②《辞海》为“白肉” ;③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第三册《五蠹》注释为“大腿上的肉” ;④第三册《语文教学参考书》为“大腿上的毛” ;⑤于非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为“身上的细毛” ;⑥郭锡良等主编的《古代汉语》为“大腿上的肌肉”……将以上注释集中起来分析 ,不难发现“”的字义主要分两类 :一类与“肉”有关 ;一类与“毛”有关。与“肉”有关的义项基本源于唐成…  相似文献   

19.
目前有的老师常以“对牛弹琴”的感叹来比喻自己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讥讽学生基础知识太差,听不懂教师讲的课。但是,查一查这句成语的出处,就可看出它的本意并非如此。“对牛弹琴”一语出自南朝梁人僧祐的《弘明集》:“昔公观仪为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闻,不合其耳也。转为蚊虻孤犊之声,于是,  相似文献   

20.
<正>我们在教授新编高中语文课本过程中,发现古诗文中有的注释可以商榷.现提出几条肤浅意见,就教于教材编者与各位同仁.(1)《廉颇蔺相如列传》:“君不如肉袒伏斧质请罪,则幸得脱矣.”课本注:“质,砧.”应解为“质”通“锧”;“锧”,砧也(《高中语文》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2)《廉颇蔺相如列传》:“臣请完璧归赵.”课本注:“请,动词,仅表示歉逊的语气.”我们以为欠当.首先,“歉”是别词,应为“谦”;“请”原是动词,在此是一个谦敬副词,而非动词(教材版本同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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