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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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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学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从特别权力关系到大学自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虽然承认大学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但司法审查范围有限,同时权力和学术是不相容的,权力论实际上背离了学术和教育的本质,因此,对大学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基点必须建立在学术权利的保护上,要以大学自治理论代替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大学自治实为法治,当然不能拒绝司法的全面审查,保护大学自治的关键是设置适当的审查标准来尊重大学的专业判断.  相似文献   

2.
王俊 《高教探索》2005,3(6):40-42
在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案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发生后,近年来,围绕学位证书、学校处分决定等受教育权争议,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例屡见不鲜。一方面表明我国高等学校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从部分案件的受理、审理或者判决中可以看出,由于受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束缚,法院或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者拘泥于对高校权力和学术自由的尊重而习惯性地做出高校一方胜诉的判决,致使学生的受教育权得不到救济。本文从特别权力关系的角度入手,分析司法审查部分进入高校教育管理领域的必要性,并提出完善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手段。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刘燕文案作为典型个案展开分析,从行政诉讼法的角度对高校行政诉讼被告资格问题、法院对高校学位证书授予行为的审查范围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借以探索高校学术自治与司法审查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走向法治的背景下,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凸现,特别是对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课题.在处理好“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高校治理关系、“大学自治”与司法权关系的前提下,应建立起有效的司法监督机制,以保障学生免受高校惩戒行为的侵害;在综合考虑高校惩戒行为的主体、权力的属性、事务的性质等诸种因素的基础上,应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选择合理的司法介入方式.  相似文献   

5.
为了保障高校学生的受教育权,有必要对大学自治的理论基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进行适当的限制,应根据司法审查的重要性理论原则对学校的处分性管理行为中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和开除等涉及受教育者身份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6.
行政法上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历史沿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传统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虽然对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维持行政秩序有着重要意义,但其漠视行政相对人基本权利的做法却明显地与人权保障的时代潮流相违背。从一些国家和地区行政法学理及司法实务对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批判和修正中看出特别权力理论呈现三方面的发展趋势:特别权力关系的适用范围日渐缩小,特别权力关系相对一方基本权利的限制应当具有法律根据.特别权力关系事项接受司法审查的可能性日渐扩大。  相似文献   

7.
高校学业评价权是一种以学术权力为主、行政权力为辅的权力。学业评价权体现了教育目的性的特殊部分社会性特质,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一种修正的特别权力关系。学业评价行为产生间接的法律效果。学业评价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司法应进行有限审查,不审查专业问题,对法律问题进行程序审查。在司法介入时机上,可以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起到间接审查学业评价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关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有特别权力关系和教育契约关系两种观点.我国系大陆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观点认为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特别权力关系,学生对高校给予的处分是不能请求司法介入的.随着特别权力关系的发展,这种局面已经改变了,高校学生处分权开始接受法律的监督.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可以分为因一般纪律而做出的处分与因学业原因而做出的处分两种.因学业原因而给予学生的处分,因学问的专业性在一般情况下排斥司法介入,只有处分对学生产生重大影响时,司法才可以介入,进而审查处分的程序是否正当、处分是否有不正当的目的、是否滥用了权力,当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审查处分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9.
在现行的高校管理中,从理论角度看,存在高校管理主体法律地位模糊、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功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同构、彰显学术自由权力和发挥司法审查作用失衡等难题;从实践层面看,存在高校管理主体与相对人纷争"诉讼难"、高校管理司法审查"范围窄"、高校利用学术权力掩护对司法审查进行"主动规避"等障碍。这都亟须作为他律机制的司法审查制度的介入:确立高校管理司法审查的基本原则,重新审视高校主体资格的法律地位,勘定高校管理运行司法审查的"合理域"。  相似文献   

10.
杨晔 《现代企业教育》2010,(22):178-179
我国的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多重关系,包括行政管理关系,也包括作为平等主体的民事关系。高校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与学生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管理关系,即学术权力关系。学术权力关系源于高校的学术自由,具体体现在高校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考核、审查学位论文等事项中。对高校学术权力活动进行司法审查应有一定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特别权力关系是受公法调整的特别法律关系之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发端于19世纪君主立宪时代的德国,在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修正过程。我国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大量特别权力关系,由于缺乏相关的理论支撑和立法规范,游离于法治之外。对此有必要从我国行政法治并不理想的现实出发,引进"修正后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积极、合理因素,顺应我国法治发展的趋势,以现代法治理念为指导,将特别权力关系纳入法治轨道,使之逐步法治化。具体进路为:优先保护特别权力相对人的基本权利;尽力规制特别权力的配置;对特别权力主体的自治行为进行程序控制;对特别权力关系的司法审查体现特殊性。  相似文献   

12.
高校管理学生行为是否能受司法审查一直受到质疑。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在某种范围内所具有的公权力性质,以及高校管理权的来源和性质,使司法审查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具有可行性。剔除传统观念的影响、权力与权力的制约、依法行政是司法介入的必要性。司法审查是保障又是监督,但并不意味着干预,司法审查高校管理学生行为必须把握好尺度,建立司法审查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命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中的重要理论,特别权力关系具有相对人义务的不确定性、特别规则的存在及纠纷不能通过行政争讼解决等特征。自二战结束以后,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出现了诸多新的变化,其适用范围日渐缩小,运作逐步受到法律保留、司法审查等原则的制约。在我国行政法学中适度引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李国强 《大学时代》2006,(7):122-123
对高校的管理行为能提起行政诉讼已渐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共识。在目前情况下,管理相对人对因高校的招生行为、纪律处分行为和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行为而利益受损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5.
史传统 《教育》2011,(20):39
每到大学生毕业季节,一些高校为"刷高"就业率,要求毕业生"先签就业协议,再拿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就不予毕业。为此,教育部6月10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高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是否签约挂钩,并重申对就业率作假、违规者实行"一票否决"。《教育》旬刊记者对陕西省各大高校的调查,发现大学生就业协议"假签约"现象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16.
在解释司法审查概念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并提出了完善高校司法审查的五点措施:增强法律知识;健全司法制度;更新管理理念;规范管理权力;完善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17.
大学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关系问题随着近年来学生起诉大学案件的频发而渐次浮出水面.文章分析了司法介入大学的法理基础,认为大学与学生之间属于特别权力关系的理论遭遇解构,大学自治权是行政裁量权的特殊表现形式,进而确认了司法介入大学的正当性.司法介入大学,涉及司法权与大学自治权的关系,反映在司法介入大学的审查范围和审查强度两个方面.在审查范围上,文章认为应坚持外部行政行为标准和"重要性"标准.在审查强度上,应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适用不同强度的审查标准.学术评价既涉及事实问题也涉及法律问题,因此大学享有判断余地,对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大学还需进行相应的价值补充.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务员人事处理的救济呈现出途径单一化、程序控制与实效性缺失、司法审查无法介入的困顿状态。究其原因乃是“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官制传统的复合作用。相比较而言,外域法对于人事处理行为的规制更具有合理性。以美国、日本、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均将此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遵循法治与正当程序原则,“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已渐行渐远。《世界人权宣言》更是对公务员的行政诉权作出了范式性的指引。我国应当将保障公务员的行政诉权,框定司法审查的范围,同时运用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并对审查的强度作出理性的设计。  相似文献   

19.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是德国传统行政法学所构建的一种特别理论,其对许多大陆法系国家都产生了极大影响。该理论核心在于将某些行政事务排除出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赋予其不受司法审查的行政绝对领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存在并不违反自由法治国家的法治要求,但是却不可避免地与社会法治国家的法治精神相悖,故对其予以否定乃为时代之必然要求。否定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渐进的缓慢过程;其中,乌勒的基础关系和管理关系二分理论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务上都影响至深。  相似文献   

20.
现代高校自治的基本精神是民主化和广泛参与化,传统上一味强调高校自主管理、自律调节的观念已不符合现代法治行政和权力制约的要求。司法权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介入高校自治具有理论依据和客观迫切性,但是司法审查介入的范围和强度应当有所限制。因此,应当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传统司法介入的基本理念重新进行审视,确立现代法治视野下司法审查的理性标准和适度范围,以实现高校自律管理和司法有效监督之间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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