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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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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前准备程序的完善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迫切要求和必然结果。在此探讨了民事审前准备程序应追求的价值目标,介绍了国外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做法,分析了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主要内容及弊端,进而提出了我国审前准备程序重构的设想。  相似文献   

2.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司法改革实践中,审前准备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程序逐渐得到重视.目前我国诉讼程序法对诉讼审前程序的规范不尽人意,答辩制度、证据交换制度、举证时限制度中的缺憾成为制约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文章通过对审前准备程序界定,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审前程序的现状,并对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方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分析了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及“一步到庭”审判方式的弊端,提出了其改革方向是:第一,确定审前准备程序对实现诉讼程序公正、效益的独立价值;第二,构建以当事人为主导,法院进行组织、指挥的审前准备程序。文章还进一步提出了实现此目标的具体措施:1、强化诉状功能,建立强制答辩制度;2、变随时提出主义为适时提出主义;3、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及法官在审前准备阶段的活动及权限;4、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的和解权及和解效力  相似文献   

4.
就审前准备程序而言,世界各国的规定差异较大,但从西方各国民事诉讼的现状看,民事诉讼活动已从原来偏重开庭审理而转为审前准备与开庭审理并重。审前程序已成为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阶段。我国目前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审前准备程序,所以应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充会的分析和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重构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5.
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应依一定的目的并兼具一定的功能。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目的,应为开庭做好准备,并具有分流诉讼,同时兼顾效率和公正。功能应包括:整理争点,固定证据,促进和解,防止“先定后审”,等等。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中设立“发现程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章阐述了“发现程序”的由来,含义及其利弊,剖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论述了在我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中设立发现程序的必要性和可恿生,并就如何设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发现程序提出了一些见解。笔认为:我国在立法上可以直接采用“证据交换程序”、“确立争点程序”等提法,是否时入上述程序,采用当事人申请和法官依职权决定两种方式;当事人双方在法官主持下交换证据;法官也可应当事人申请进行必要的补充调查;同时必须举证时限制度,原则上当事人应在庭审前举证。  相似文献   

7.
本文首先对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念作简要说明,然后详细介绍美、德等国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概念、内容及其特点,最后分析一下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8.
在改革我国审前准备程序中,基本思路是:从建立和完善当事人整理争点程序入手,扩大准备程序的功能。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美、法、德等国审前准备程序的优势,既充分发挥当事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积极性,又注重法院的作用,使当事人的积极参与与法院的积极介入同时并存。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直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平、高效,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应针对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不足之处,进行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西方各国的民事审前准备程序虽然内容和做法不同,但都突出审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并重的特点.我国应在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我国审前准备程序.  相似文献   

11.
刑事公诉案件庭前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程序的准备阶段,包括公诉审查程序、庭前准备程序两个方面。作为整理和明确讼争要点、提前处理和分流部分案件等诸多功能的程序,应当建立单独的庭前审查庭,改程序审查为程序和实体审查并重,规范法院的行为,以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2.
庭前程序是指庭审的预演和排练。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庭前程序新的内涵,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庭前程序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显现,因此有必要对之加以改革,建立符合司法实践需要公正透明的庭前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3.
庭前会议是新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一大亮点,它不仅从程序上改变了原始的“一步到庭”的诉讼模式,而且从实质上完善了公正和效率两大诉讼价值。司法解释以法条为基础对庭前会议的召开、参加人员、适用范围等事项作出了较为细化的规定,但是其仍然存在很多关中不足之处。本文重点从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质功能、内容及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的对策和建议,便于更好地发挥庭前会议制度在实践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庭前会议程序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是庭前准备程序的一项核心制度。庭前会议程序对于促进庭审程序的顺利、高效开展以及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庭前会议程序虽然已经规定于新《刑事诉讼法》之中,但是庭前会议未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庭前会议程序应当成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一道闸门,既保证庭审的效率和公正,又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未决羁押在我国已经是一种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由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导致未决羁押司法审查的缺失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未决羁押制度进行完善,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让中立的司法机关对羁押的根据进行司法审查,从而将未决羁押纳入司法控制的范畴,赋予被羁押者对羁押合法性提出质疑的权利,利用司法权来保障被羁押者免受非法羁押。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公安司法机关违反程序办案的现象,严重危及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程序性裁判机制的缺失是导致此种状况发生的重要原因。程序性裁判机制的构建对于防范国家公权力滥用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应当在充分考虑程序性裁判机制的前提条件与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在审前程序、庭前审查程序以及庭审程序全面构建程序性裁判机制。  相似文献   

17.
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这是我国第一次对于庭前审查规定专门性程序,将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纳入了审查的范围,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就相关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从而实现程序分流、确定庭审中心、防止法官预断的功能。然而,庭前会议制度在效力、主持者、参与人、启动方式等方面还缺乏系统性的规定,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法官有进一步查清真实的庭外调查权力 ,以利于澄清审判中的疑点。但这在客观上扩大了法官的审判权力 ,容易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不当操作 ,损害司法公正。因此 ,应从完善司法理念和规范庭外调查权等方面来健全这项制度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将庭前审查程序中案卷移送的方式回归到全案移送,其存在着无法防止不当公诉和排除法官预断,以及难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和辩方庭前参与的弊病。究其原因,这是由于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尚无司法审查制度支持,对检察权和司法权关系定位不当,以及受传统诉讼观念影响所致。就此,我国应该逐步建立预审法官制度,完善配套程序,以实现庭前审查程序的过滤、分流和保障被告人人权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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