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统计显示,我国有劳务派遣公司3万多家,劳务派遣人员总数高达6000多万,占到全国职工总人数的20%。石油、电信、四大银行、火电等央企是使用劳务派遣工大户。与正式工相比,劳务派遣工"干的多,挣得少"。在很多企业,劳务派遣工年均收入只有正式工的1/3~1/2。尽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劳务派遣工待遇低、福利差、同工不同酬等问题。相反,会加剧劳务派遣风险的爆发。  相似文献   

2.
略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规制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地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以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无序局面,问题多多;<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了专门规定,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义务分配、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等方面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规范了劳务派遣服务市场,加大了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和风险,有力的保障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摘要:在市场经济多元化的复杂环境下,用工企业如何充分利用劳务派遣的优势,有效应对和规避用工风险,减少人力资源损失,是企业管理者及管理部门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企业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几方面案例,阐述当今新形势下企业用工减低劳动成本,规避法律风险的方法策略,得出:企业贯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必须吃透劳动法律精髓,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挖掘法律合理利用空间,重在"灵活"运用上下深功夫,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现有人力资源,做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赢,实现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6.
《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加大了对劳务派遣员工的保护,对企业而言则需要不断提升劳务派遣员工的价值,以应对由此增加的成本和风险。提升劳务派遣员工价值,需要我们加强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沟通联系、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集约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用工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7.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务派遣从兴起到壮大,满足了国企以及事业机关单位减员增效的改制需要。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企业采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增长迅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带来诸多负面性效应,特别是劳务派遣工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北重集团劳务派遣基本情况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8.
介绍了劳务用工现状和大学生劳务工管理模式,以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为例,阐述了电建企业劳务用工的特点,分析了使用大学生劳务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大学生劳务工问题的主要激励机制,使劳务用工制度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劳务派遣制用工在我国正呈现迅速扩大之势,但是当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扩大化、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侵害、发挥工会作用的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政府应从源头上切实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则需调整相应对策,优化业务模式以减少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同时又要积极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雇员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企业与雇员的双赢。  相似文献   

10.
劳务派遣是一种补充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分别与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务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的调配和管理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相关费用,并向劳务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  相似文献   

11.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不仅没有得到限制和规范,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劳务派遣迅猛发展表象的背后是劳务派遣制度的滥用。利益驱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劳动法律的缺漏和政府职责的错位与缺位是劳务派遣滥用的主要原因。劳务派遣滥用损害了劳动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采取集体行动进行治理。为此,应该通过政府、企业、工会等多个层面的治理,把派遣用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积极引导企业直接用工,真正落实和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以实现劳动关系的正常化与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编外用工成为高校用工的一种普遍现象,但由于用工形式及管理的不规范,编外用工成为高校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正式施行,为高校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新的动力。劳务派遣———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以其用工形式的灵活、便捷、规范、有效等特点进入了高校人事工作者的视野。一、劳务派遣的含义与特点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方式是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引进开发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其特点体现在:第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行业的特点或自身工作和发展的需要,通过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动服务公司,征用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则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同时对员工提供人事行政、劳资福利、后勤保障等综合配套服务。第二,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  相似文献   

13.
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在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鼓励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倾向保护劳动者的补偿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针时目前企业用工种类繁多、用工不规范、同工不同酬的现状及由此而带来的许多法律风险问题.企业应对照《劳动合同法》,全面规范用工管理,理顺用工机制。规范劳动用工.以避免相关法律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4.
2008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在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鼓励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倾向保护劳动者的补偿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针时目前企业用工种类繁多、用工不规范、同工不同酬的现状及由此而带来的许多法律风险问题.企业应对照《劳动合同法》,全面规范用工管理,理顺用工机制。规范劳动用工.以避免相关法律纠纷.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随着"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全面实施,我国制造型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为了满足自身发展与建设的需要,我国的制造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倾向于选择灵活、弹性、成本低廉的劳务派遣方式,雇佣技术性、专业性人才。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面临着用工制度不规范、突破"三性"岗位限制、对劳务派遣单位审查与评估力度不足、对派遣员工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因此,必须规范用工制度,界定"三性"用工岗位目录,完善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评估与筛选,并强化派遣用工的管理,以更好地发挥新形势下劳务派遣在制造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6.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是近年来新兴的用工形式,二者既相似又不同,但对高校编外用工管理的规范和完善乃至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却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充分发挥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固有优势,真正提高用工效益,高校在运用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的实践中还必须注意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7.
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的现状及法律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用工定位于非主流劳动就业形式而作了专门规定,但其规定在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劳务派遣退回机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等方面还不周全,需要完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使劳务派遣用工在我国劳动就业中发挥其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新新 《中国教工》2011,(12):4-8
对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劳务派遣工来说,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一个有着突破性意义的年份——先是上海市政府于5月底召开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工作会议,明确了“用2年到3年时间逐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的时间表,并出台《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控制派遣规模,维护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逐步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相似文献   

19.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企业用工方式的多元化,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在我国迅速发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虽然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劳务派遣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现实::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实用性以及针对性尚不够完善,导致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其中光以劳动者被侵权现象较为严重。文章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制度完善和强化管理方面提出针时性的建议,确保劳务派遣三方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20.
劳务派遣与事业单位用工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更加令人关注。这种用工方式是指劳务派遣组织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但不用工,用工单位只用工而不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其实质就是“用人的单位不养人,养人的单位不用人”。新颁《劳动合同法》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维护,而事业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则有利于深化用人机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效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