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就是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保护,就是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  相似文献   

2.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就是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保护,就是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相似文献   

3.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修订了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七章七十二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4.
人教版《思想品德》教材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九课第二框题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是该册教材的最后一课,在这一课最后一页的相关链接中提到了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制定的两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教材中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这两部法律的具体内容,但其实是在为下册第四单元第八课第一框题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打下伏笔。而下册教材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影印件(教材第102页)延续了上册的说法,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过均表  相似文献   

5.
杨路 《天津教育》2008,(5):37-38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6年12月29日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出发,针对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及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方面强化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教师在学习《教育法学基础》课时,不仅学习教育法规的有关知识,还要掌握与教师工作联系密切的若干法律知识。因此,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的一些问题也必须了解。这些知识既有利于对教育法规内容的理解,又有利于全面准确地遵守和贯彻执行。一、教师与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和执行,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我国制定的《保护法》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未成年人的自动保护融为一体;在总体上强调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的发展,1991年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出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完善立法予以解决,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了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责  相似文献   

8.
十几年来,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问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全社会各方面不懈的努力,未成年人的各项基本权利总体来看都能够得到充分保证。但是,也应当注意到最近一个时期,各类新闻媒介反映学校教育中,侵犯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略有增多的趋势。因此,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共同探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保护制度的实施目的和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学校保护的目的透过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不难发现有些学校和教师对…  相似文献   

9.
柯常达  陈淑琼 《新教师》2020,(3):12-12,22
2019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下文简称《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这两部法律的修订是为更好地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其背后凸显的是愈演愈烈的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毋庸置疑,未成年人保护需要法律明晰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更多的是起到兜底作用。因此,除却法律的政策设计和制度要求外,未成年人保护实际上也亟须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能发挥主观能动性,一起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责任感。换句话说,就是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建设的基础上,家庭、学校、社会积极形成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调查时间:2004年11月25日调查地点:长宁区部分幼儿园、小学及中学调查方式:现场采访调查和网上调查涉及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调查原因: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家庭保护以及社会保护的各项事宜,但是,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并有呈上升趋势的可能。是什么原因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我们应该怎样做好防范措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11.
“尽管我国正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内容,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原则性规定,许多制度需要具体细化。我国亟须加快制定《未戍年人网络保护法》,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李玉玲目前表示。为了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12.
我国自199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13.
我国自199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14.
“尽管我国正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内容,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原则性规定,许多制度需要具体细化。我国亟须加快制定《未成年入网络保护法》,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李玉玲在参加“播撒绿色的希望拥抱网络的春天——净化青少年社会文化环境社区行”活动时表示,为了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她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未成年入网络保护法》的提案。  相似文献   

15.
教育信息     
柳斌同志强调,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系统责无旁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最近强调:“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理能否健康发展,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民族的前途。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教育系统更是责无旁贷。全国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和幼儿园,所有校长和教职工都应十分认真地学习和研究《未成年人保护法》,领会法律的精神,理解法律的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柳斌指出,“未成年人从进入幼儿园起直至成年,  相似文献   

16.
用法律庇护祖国的●未●来——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李爱芹阮莹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通过。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青少年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社会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从此,占我国人口1...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1992丰1月1日开始实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来,取得显著成绩,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法律规定责任主体较为概括,没有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且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实际操作的依据不足。2006年8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法律规定从56条增加到了75条,其中新增25条,删除6条,修改32条。《草案》明确未成车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确立未成年人优先原则,并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曾被形象地称为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小宪法,这次修订非常及时,而且意义重大,事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涉及中国未来发展。中小学教育要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适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实际需要。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规定,依法执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法律一经制定、修订、生效,具有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中小学在学习和遵守《草案》法律规定时,可联系修订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对照新的法律规范条文,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同时,可联系身边青少车学生鲜活的教育事例,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从法制观念高度,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本选题在学习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联系青少年教育实际进行探讨与研究,目的是与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共同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起研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中小学生维权工作。  相似文献   

18.
《中学文科》2006,(1):16-18,87
识记:全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法律的名称。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 理解;从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职责三方面,说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从国家利益和青少年的自身需要两个方面,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 活动: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并对照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列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结合实例,谈谈自我保护的体会。  相似文献   

19.
王静文  罗晓岚 《中学文科》2005,(1):14-17,87
识记:1.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法律的名称。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保护。理解:1.从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对青少年的保护职责三方面,说明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2.从国家利益和青少年的自身需要两方面,说明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活动:1.结合个人的所见所闻,并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列举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2.结合实例,交流自我保护的体会。  相似文献   

20.
信息     
柳斌谈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对记者发表了谈话。柳斌指出:“未成年人从进入幼儿园起直到成年,很大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学校里,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学校保护’单列专章加以强调,正是因为它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来说关系特别密切,地位特别重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作为保护主体,应十分注意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避免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要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要与公安部门等政治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不法分子对学校的骚扰,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愉悦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