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我国现行法律对抵押财产出资设立公司是禁止的。但是,无论从公司法价值取向和现代抵押权的性质还是公司出资法律制度的协调,我们认为都应该允许抵押财产出资设立公司。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法律对抵押财产出资设立公司是禁止的。但是,无论从公司法价值取向和现代抵押权的性质还是公司出资法律制度的协调,我们认为都应该允许抵押财产出资设立公司。 相似文献
3.
4.
论公司瑕疵设立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瑕疵设立,是指公司虽成功设立,但因其在设立过程中具有违法或不当情形,从而影响其法律人格稳定性的一种法律事实.公司瑕疵设立会对公司法律人格产生直接的影响,公司可能会因此丧失其法律人格.并可能侵害公私、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破坏交易安全;因此需要对瑕疵设立的公司予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5.
6.
7.
公司瑕疵设立,是指公司虽成功设立,但因其在设立过程中具有违法或不当情形,从而影响其法律人格稳定性的一种法律事实。公司瑕疵设立会对公司法律人格产生直接的影响,公司可能会因此丧失其法律人格。并可能侵害公私、股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破坏交易安全;因此需要对瑕疵设立的公司予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住房商品化比重愈来愈高,相应的房地产抵押问题也愈益突出。本文主要分析了如下几个法律问题:一是只以房屋或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物设立抵押并登记,对另一物所产生的效力;二是同时抵押适用的条件和办法;三是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的效力。 相似文献
9.
"有限公司之构成员,称为有限公司之股东。"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财产的来源,是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存在的基础,所以出资是公司股东应尽的基本义务。如果股东出资违背了公司章程或公司法的规定,即股东出资瑕疵,那么股东应当依照章程或公司法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及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但是对于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仍可以享有股东权益问题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对于此种情况学着有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该问题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0.
11.
论债权出资与公司资本制度的兼容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在财产权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债权出资也得到法律的认可。但由于债权有其特殊性.与其它出资形式相比有其特殊的风险,由此而带来的问题是债权出资能否与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相适应,我国立法者又需如何进行制度设计来克服债权出资的固有风险以期能更好地与我国现行公司制度相适用,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2.
13.
“执行难”问题被概括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无法发现债务人财产,而根源又在于法律关于查找财产的措施不够完善,致使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找不到可执行的财产。因此,需要建立富有实效的财产申报制度,设立被执行人向法院披露自己财产状况的义务,并通过一系列的违反申报财产义务的法律后果的设置,迫使被执行人自觉申报财产,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是新型民事案件之一,它涉及到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网络游戏公司、盗号者的法律责任,虚拟财产受让方的责任等诸多问题.该类民事纠纷的特征体现在:侵权的客体特殊、双重责任主体、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对模糊性等.笔者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性质入手,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财产,应受到民事法律保护;并着重对两种责任主体的归责原则与责任类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对于网络游戏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侵权责任,并结合当前司法实践的现状,提出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解决对策与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16.
摘要:专利权的本质特征决定其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被宣告无效影响公司设立、股东资格、责任承担及出资的效力,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权利必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依据利益平衡理论,鼓励专利权出资,放宽出资限制和促进社会化生产等视角,研究专利权资本化的特点和特殊性,建立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机制,注重公司章程和出资协议解决路径的运用,完善专利权出资资本制度。综合考虑无效宣告的原因、主观过错、诚实信用、持续经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和市场交易安全,以促进知识资本的流动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组建并登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公司概念的最基本含义,是指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共同的目的从事共同事业而依法设立的团体或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相似文献
18.
专有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因其特殊性,在其作为资本出资入股时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注册登记等法律法规应对专有技术出资进行特别规定,出资人、入资企业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