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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是人类成员即所有的人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存在形态是由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力构成的互相关联的体系。“受教育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它具有神圣性、不可缺少性、不可取代性和不可转让性。“受教育权”主要由“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与“获取受教育结果权”构成。从应有、法定与实有三个方面来考察“受教育权”,我国公民之“受教育权”的保障与实现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问题,分析和研究之,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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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法对教育权的规范和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恩慈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6):92-98
依照教育法的规定,教育权分为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公民教育权三种类型,三并重发展是当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即公民受教育权,是国家教育权和社会教育权的综合反映,是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由于公民受教育权是一种社会权,而不是自由权,所以,探讨它的法律保护就成为教育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这需要突破传统的法理观念,采用新的诉讼方式,通过民事上或行政上的司法救济,以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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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 《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1(3):64-67
对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幼儿教育逐渐走向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标志,关于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规定,主要包括儿童的生存权和生命权,儿童的健康权,姓名权,消像权,国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受教育权,儿童接受抚养权和遗产继承权,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权,以及诉讼中的司法保护权等。在这里主要以学校教育为主,围绕幼儿阶段所具备的生存权,人格权,受教育权和健康权,全面发展权来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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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现状、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振国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5,21(1):157-158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教育事业虽然曹经受到“左”的冲击,但仍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事业发展迅猛,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得到制度和法律上的保障。不过,实事求是地说,其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要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完全实现,必须完善各种规章和制度,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必须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必须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为公民受教育权的完全实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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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优质这一矛盾统一体的主要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交替变化,从而引起受教育权形态从公平受教育权到优质受教育权再到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升级换代.新时代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正当性根源于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优质教育生活需要,现实必要性在于其所具内在价值目标和外在强制效力推动教育平衡充分发展以解决新时代我国教育主要矛盾,而其真正实现需要转化为法律权利.公平优质受教育权是将"公平"与"优质"融合在一起、"公平"与"优质"并重的完整权利概念,包括公平优质学习机会权、公平优质学习条件权和公平优质学习成功权.国家应加快公平优质教育立法并贯彻落实,实现对公平优质受教育权的全面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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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长教育权的缺失及其实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长与学校都是教育权的重要主体,家长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可以反映受教育者教育权利的保障、家长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校决策的民主化以及教育监督的有效性等现代教育追求的目标的达成情况。当前在学校教育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家庭教育权出现缺失,影响了儿童受教育权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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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的受教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了一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0(1):56-60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项权利具有全民性、无财产内容、不可转让性和权利义务统一性的特点。接受义务教育权、入学就读权、教育平等权、终身教育权、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权构成了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应当重视和解决目前社会中存在的教育费用增长过快和乱收费现象,社会力量办学中的违法问题和教育法制的缺陷等问题,确保公民受教育权的切实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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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婚育权与受教育权之发展演变——以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教育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为分析文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育权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在校大学生应该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婚育权。受教育权作为学生权利中最根本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结婚与否不应成为其接受教育的限制条件。我国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高校学生婚育权的发展,经历了由最初的“限制结婚”到“禁婚”,再到“禁婚、禁育”的解除三个阶段,学生婚育权和受教育权二者之间也从冲突走向融合,这既彰显了受教育权利的人权特性,也为高校管理理念的重塑提供了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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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入学就读权,教育平等权、终身受教育权、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权构成了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在实践中,总的来说,我国受教育权实现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上存在严重的不平等。有关受教育权利的纠纷正成为当前教育纠纷中的热点问题,因此,有关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问题正受到愈来愈多的关注。 一、公民的受教育权利 在我国,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公民这个概念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固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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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未成年人”和“残疾儿童”双重身份的学生,其受教育权的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教育权利的行使.美国《残疾人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对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权利做出了明确、具体、详细的规定.美国残疾儿童家长的教育权利主要包括程序性保护及其知情权,教育记录获取、保护、销毁权,教育参与权,教育救济权,以及获得指导、咨询、培训、服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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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惩戒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龚元平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3):89-93
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学生诉高校不当处分案,反映了大学惩戒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现实冲突正在加深。如何实现二利益的平衡,已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以两的现实冲突立足,一方面探讨了我国大学惩戒权的内涵和作为大学自治手段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指出学生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的重要性和不可侵犯性。在此基础上,章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法律制度的实际情况,参照台湾及国外立法经验,指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1)必须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立法,使大学惩戒权的行使接受法律的限制。(2)设立畅通的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渠道,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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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理论内涵与现实边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教育权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用法,与教育权及学习权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作为我国宪法确认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公民,义务主体是国家.我国教育法确认并保障的受教育权包括免费义务教育、教育机会平等和教育选择自由,权利内容具有法律确定性且有待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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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受教育权及其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学生受教育权包含实体性权利(平等的入学权、利用学校资源和条件自由完成学业的权利、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与程序性权利(知情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诉讼权),大学生受教育权利的运行过程中,在思想观念、立法、保护途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采取措施使大学生受教育权得到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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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作为一项宪法权利,既具有自由权属性,排除国家权力之介入,要求尊重受教育者之受教育自由。同时亦具有社会权属性,要求国家积极作为,建立教育制度,完善教育法规,为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条件。公民受教育权之实现,必须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提高公民守法意识,加强受教育权被侵害之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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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流动人口的增多,导致“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出现。随着流动人口子女的队伍逐渐壮大,其受教育权问题也日益凸显。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问题主要表现为受教育机会和权利不均等、教育质量低下及政府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准备不足等。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问题应建立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建立合理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快教育立法的更新步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