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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大陆法传统的瑕疵担保责任之一,其有特定的理论基础;它是一种特殊的债务不履行责任,其构成要件及效力有其自身的特点;在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的场合,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适用颇为困难,尚需对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进行修正.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关于出卖人物之瑕疵担保责任性质的争议定位于法定担保和债的履行,其系概念法学的思考方法,并不能揭示其本质.从经济学的视角来观察,出卖人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法律性质在于回复对价均衡. 相似文献
3.
宋新宇 《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5,18(2):13-15
瑕疵担保责任制度是民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而我国建国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虽然民法理论界肯定出卖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并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但直到1999年的《合同法》才正式在立法上明确确立了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使民法理论与立法结合起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因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因质量问题侵害消费者和国家利益的严重情况,因此,瑕疵担保责任制度在立法中确立,对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促使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蔡志猛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0(3):11-12,15
传统的关于出卖人物之瑕疵担保责任性质的争议定位于法定担保和债的履行,其系概念法学的思考方法,并不能揭示其本质。从经济学的视角来观察,出卖人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法律性质在于恢复对价均衡。 相似文献
5.
孙波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1,(1):72-75
产品瑕疵担保责任作为产品质量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承认,该责任以产品瑕疵为基础,买卖关系成立以及产品在交付时具有瑕疵是该责任主要的成立要件;“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等是该责任重要的责任形式,我国关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体现在若干法律中,这些规定与美国,日本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在责任构成方面的要求是完全一样的。 相似文献
6.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并以买受人承认标的物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负有许可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和交付标的物并移转所有权的义务,同时承担承担试用期间的产品瑕疵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对敦煌买卖契约的分析,认为敦煌买卖契约构成我国古代民商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契约要素条款齐全,合意制度,担保制度,时效制度等现代契约制度都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而且已萌生出“官有政法,人从私契”公法与私法之法律基本分类。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且颇具非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范围及分配,引起了广泛关注。《德国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都有关于卖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专门规定,我国合同法应借鉴三者的优点,不断改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责任作了专门规定。但该条用语模糊,在适用时存在争议,文章介绍了卖方知识产权权利担保制度的内涵与立法背景,并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争议之处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0.
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反映了一个国家在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状况和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程度,可以说没有沉默权的权利体系是不完备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并没有正式承认沉默权,本文从司法公正、司法文明等角度对我国确立沉默权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构想,以期对确立我国沉默权制度略尽绵薄。 相似文献
11.
官玉琴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5,3(5):448-451
主要探讨医疗美容损害的确认和鉴定标准,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竟合制度及损害赔偿范围等法律问题.认为: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也不同于医疗救治;医疗美容损害赔偿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是赔偿请求权的竟合;应建立医疗美容损害的确认制度及鉴定标准;医疗美容损害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2.
毋国平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2(1):28-30
关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问题,在我国学者之间存在着不同的主张.分析表明,所谓的"相对独立说"或"独立说",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没有实质性的意义,物之瑕疵担保责任也没有"相对独立"的必要性.结合这一观点,在论证中指出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体系和移植方面存在着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14.
王俊波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3):16-19
随着我国加入WTO,涉外产品责任纠纷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我国落后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从实体法与冲突法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制的建议,并通过分析指出,我国加入<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应是各方面条件均为成熟之时. 相似文献
15.
张浙川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24(1):62-66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处于初创阶段,企业及个人的信用利益缺乏征信制度的约束,造成合同履约率极低。1999年新的合同法实施后,为增强合同履行的效率,保护善意的权利人,特别设计了两种全新的保护机制:参照大陆法系的规定,赋予先履行义务人以“不安抗辩权”(unsafe right of defense);参照英蔓法系,针对履约准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毁约行为。或在履约条件严重恶化时。赋予合同相对方提出“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of Contract)请求,进而解除合同的权利。这两种法律制度在新型的法律实践中,有一定的异同。 相似文献
16.
王俊波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23(5):74-77
随着我国加入WTO,涉外产品责任纠纷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我国落后的产品责任法律制度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从实体法与冲突法两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制的建议,并通过分析指出,我国加入《上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应是各方面条件均为成熟之时。 相似文献
17.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构成要件也应包括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主观过错.而违约责任的形式,由于劳动合同的特质,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立法宜规定为损害赔偿和有限继续履行两种,至于违约金与定金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8.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很多方面存有差异,不过在瑕疵履行时又会发生竞合.当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义务基础被统一起来,差别日趋减弱.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差别理论在立法上应给以弱化.我国合同法关于责任竞合的理论并不能给当事人以充分的救济,违约责任下应给予因一方违约而致另一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乃至精神损害的当事人救济.对于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应予检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20.
卫云棠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制定和施行新《合同法》,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与《经济合同法》等原三部合同法相比,新《合同法》重点突出了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大大充实、完善了合同制度的内容,有许多重要的新规定。新《合同法》修改了对合同形式、赔偿金计算办法的规定,增加了要约与承诺、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表见代理、抗辩权、后合同义务等规定,对于防止利用合同欺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