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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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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法系国家共犯的处罚根据,理论上有责任共犯说、不法共犯说、因果共犯说之界分。最初发展起来的责任共犯说与不法共犯说因其自身固有的缺陷而无法自圆其说,逐渐不为学界所采纳,因果共犯说在发展过程中分化为纯粹惹起说与修正惹起说。修正惹起说目前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德国和日本都是通说,但也受到挑战。总体而言,作为共犯的教唆犯实质的处罚根据在于教唆者唆使被教唆者,使其产生犯罪的决意,并由被教唆者实行,最终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从犯的根据则在于从犯本身具有对正犯施行帮助的故意,客观上对正犯实行犯罪进行援助,使其实行犯罪变得更为容易。  相似文献   

2.
教唆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一种,然而刑法对教唆犯在教唆未遂情况下的规定却不甚合理,由此造成了理论上的很大分歧。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被教唆者未实施被教唆之罪在法律上不应处罚的理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刑法第29条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教唆犯的未完成形态即教唆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在比较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规定及刑法学界的通行观点,独立教唆犯有成立预备犯的可能。教唆犯的二重性决定了教唆犯的未遂有时表现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但更多的表现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教唆犯成立犯罪中止并不一定要以自动有效地制止被教唆者的犯罪行为或有效防止被教唆者犯罪行为可能发生的犯罪结果为必要条件,教唆犯甚至无需采取任何措施也可成立中止犯。  相似文献   

4.
活动式教学作为一种科学有效、创新发展的教学范武越来越得到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关注,这种教学范式的恰当使用能够建构自主开放、和谐民主、极具教育价值的高效课堂,但是如何具体设计课堂、建构范式仍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本文主要以课堂范武建构、合理操作为突破口,以解决活动式教学相关问题为目的,通过研究问题以期课堂范式构建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5.
共犯理论被学者称之为刑法学中的“迷宫”,而教唆犯性质问题绝对可称之为这一“迷宫”里的黑暗地带。如何准确厘定教唆犯性质,成了刑法学人探讨的热点。教唆犯性质的研究,应立足于已有研究成果,加以重新构筑。教唆犯在概念和罪名上具有从属性,而在成立及处罚上又彰显其独立性;二者孰主孰次,既无法也没有必要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6.
韩国刑法第27条的基本主观立场是规定,即使没有发生结果,但是有危险的存在,按照未遂来处罚,采取处罚未遂的积极的规程形式.因此比主观说更近的印象说具有说明未遂的说服力.即,印象说可以判断为最合理的说明"为什么处罚"没有发生结果的行为的问题的学说.印象说的伪装的主观主义未遂论的批判是把第27条作为基本的规定,印象说是运用关于处罚未遂的根据的说明方法,很难被看作有逻辑的批判.另外一方面,虽然不能提示未遂处罚的明确的基准的批判的本身是妥当的,但是这也是把未遂的处罚根据的问题,限定只运用说明"为什么处罚结果反价值的非常浅薄的未遂"的方法来解决可能的批判.因此,印象说作为说明的方法最为妥当.  相似文献   

7.
论独立教唆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29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理论上以被教唆是否犯了被教唆之罪为标准,将教唆犯划分为共犯教唆犯与独立教唆犯两类犯罪人,被教唆犯了被教唆之罪,即教唆与被教唆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此情况的教唆犯称之为共犯教唆犯;被教唆没有犯被教唆之罪,即教唆与被教唆之间没有形成共犯关系,教唆单独成罪,此情况的教5唆犯称之为独立教唆犯,对独立教唆犯,中外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教唆未遂”,笔认为,此主张不科学,理由在于:从单独犯罪来看,虽然教唆未遂这种独立教唆犯的独立意义不能否认,但是,在共犯教唆犯中,当被教唆犯了被教唆之罪,教唆与被教唆之间具有了共犯关系时,教唆犯就不能独立存在了,即使被教唆得犯而未遂(此情况成立共同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共犯关系依然存在,教唆犯仍不能独立存在,它只能与被教唆构成共同犯罪,因此,我们应把共犯教唆犯中的未遂教唆形态即共犯中的犯罪未遂与独立存在的独立教唆犯区别开来,不能将二混为一谈,由于我国立法上在未区分教唆犯不同种类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共犯人的种类之一,在刑法总则“共同犯罪”一节中将其包括,这是导致上述理论将独立教唆犯与共犯教唆犯混为一谈的主要原因,基于完善我国教唆犯罪刑法立法的需要,本重点就独立教唆犯的概念,构成特征,处罚大批量民共犯教唆犯的异同以及立法完善措施作了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8.
教唆犯性质的独立性说和从属性说两种学说的争论由来已久 ,对其应从属于实行犯处罚还是独立处罚也是众说纷纭 ,在这里简介一些观点并大胆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相似文献   

9.
晚近以来,我国刑法理论对中止犯减免刑罚的根据的讨论趋于热烈,但多是基于日本刑法理论并和说的思想展开论证。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刑法规范第43条将中止犯作为未遂罪的一种减轻或者免除刑罚,而我国《刑法》第24条对中止犯的规定却有所不同,是以是否造成损害为界限,分为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梳理以往关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的学说基础之上,从我国刑法规范出发,可以分离中止犯减轻处罚的根据与免除处罚的根据,最终形成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二元论立场:在中止犯造成损害时,对其减轻处罚的根据与违法、责任减少说具有亲和性;在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时,对其免除处罚的根据与刑罚目的理论具有亲和性,并以二元论立场为根据,进一步探讨对认定中止犯自动性认定的具体影响。  相似文献   

10.
观察—理解和控制—量化是学生评价价值判断的基本范式。从学生评价实践看选择倾向表现为以控制—量化范式为主,逐步向观察—理解范式过渡,综合素质评价则以观察—理解范式为主,探索其与控制—量化范式的结合。调查表明,师生均认为,在学业评价上控制—量化范式和观察—理解范武应结合运用,注意发挥纸笔测验在检验学生基础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优势,而综合素质评价,尤其是在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应注意观察—理解范式的运用。学生评价价值判断基本范式选择以明确评价目的。构筑“问题中心”选择机制;借鉴他人有益经验,树立“权变”的选择思想;广泛征询意见,推行“渐进式”的选择原则;借助现代评价工具,实现两种基本范武的有机结合为基本策略。  相似文献   

11.
论教唆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教唆犯问题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难点与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就教唆犯概念和成立要件、教唆犯性质及其负刑事责任根据、教唆犯种类、教唆犯犯罪停止形态诸方面结合中外刑事立法规定和刑法学理论各主要学术流派观点作一论述,并对现行立法中关于教唆犯规定存在的若干问题及由此导致的理论研究错位问题提出了完善初步思路与对策。  相似文献   

12.
目的犯之“目的”,实质是犯罪动机,它是犯罪故意之外的独立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对目的犯的教唆者、帮助者,只有明知目的犯之“目的”,才能与目的犯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进而构成共同犯罪,其理论根据是“共同故意犯罪说”。  相似文献   

13.
共同犯罪理论中若干争议问题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一、关于片面共犯,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之争;肯定说中,对肯定的范围,意见也不一致,比较起来,以片面有形帮助犯说为可取。二、我国刑法学界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意见也有分歧。笔者认为,宜分为两类:即以分工为标准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以作用为标准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不过第一类中只有教唆犯是法定的共同犯罪人的一种。三、教唆犯是否具独立性和从属性的两重性,亦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笔者主张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论述教唆犯的性质。认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教唆犯,确实具有两重性,但独立性是主要的。据此.对反对意见逐一予以适当的回答。  相似文献   

14.
知识社会学是课程社会学的重要基础学科,其对知识进行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范武对课程及其知识内容的社会学分析具有巨大借鉴价值。通过对知识社会学中既有的对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的三大范武,即整体功能论范武、整体决定论范武及分层决定论范武的逐一述评,得出虽然它们都存在一些理论分析的局限性,但是这些范式对课程及其知识内容的研究仍然有其独到与深刻之处,因此年幼的课程社会学注意吸收知识社会学的有关学术成果依然是有益和明智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库恩的范式理论一经提出就吸引了广泛的探讨,学者们普遍认为其既可以用于自然科学理论的研究,又可以在社会科学领域内得到适用.然而冲突法的范式研究却刚刚起步.通过比较发现,将范武理论用于冲突法的研究有着很大的可能性,冲突法的学说与学派可以从"科学共同体"的角度理解,冲突法的历史发展又是范式视角下的典型过程.同时范式理论在冲突法上的应用亦有着深刻的方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16.
刑法谦抑性原则的要义就是缩小刑事处罚的范围和减轻刑事处罚的程度。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表明我国刑法对教唆未遂采必罚主义,这种做法有违谦抑性原则,且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该条款应修改为:“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如果此罪的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教唆犯,可以比照所教唆之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和英美刑法关于教唆罪的理论相差极大,既有渊源、性质的差异,也有处罚、法律形式、系统的不同,本文在比较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对现存的争议问题,如教唆的性质、教唆未遂、教唆犯的处罚等展开探讨,力求对我国的刑法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与处罚依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片面共犯缺乏犯意在成员之间的联络而不成立。片面共犯的范围包括片面帮助犯、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实行犯。片面共犯存在有相同于通说意义上的共犯的处罚依据,应当予以处罚。承认片面共犯的理论,可以完善对片面共犯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相似文献   

19.
教育研究范式是教育学术共同体在教育研究过程中所公认的教育信念、教育价值取向以及在研究教育问题时遵循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论等所形成的体系.目前对教育研究范式的分类与阐释众说纷纭,包括二元对立说、多元整合说、范式变迁说、范式创新说等.现有范式分类繁多且存在诸多问题.遵循教育研究范式分类的方法论原则,可将教育研究范式分为思辨研究范式、量化研究范式、质化研究范式、混合研究范式四种.思辨研究抽象概括,量化研究客观精确,质化研究深刻具体,混合研究互补全面.这种"四分法"体现范式转型对教育学科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和教育研究范式的发展趋向,避免当前我国教育研究范式转型陷入误区.  相似文献   

20.
在教唆犯独立性质基础之上,教唆犯的共犯形态、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的内在统一,构成教唆犯的特殊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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