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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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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但是,由于债务人的财产已成为保障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责任财产,因而必须对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加以约束,即准许债权人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这种权利与其他相关的代理权、追偿权等在性质上有着根本的差别。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
在当下的法制社会中,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它能够对当前存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进行约束与控制。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并未明文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当债权人的债权遭到第三人侵害后、债务人无法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也无权向第三人求偿,其受侵害却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救济。因此,制定完善、健全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建文明社会。  相似文献   

3.
民事执行异议之诉是保障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中不受侵害的重要制度,可分为债务人异议之诉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其目的在于全部或部分排除执行依据的执行力或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我国现有的异议之诉的立法缺陷在提出异议之诉的主体、异议之诉的审查程序、审理结果、对异议之诉的救济和监督等方面均有体现。在对执行救济制度的程序价值全面认识之后,应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的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实体权利给予全面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虚假验资报告”是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验资报告;虚拟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为侵权责任。债权人起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债务人,验资机构应被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权人有权以投资人、资机构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之诉。验资部门应提供证据证明其验资程序合法。对验资部门提起索赔诉 讼的时效从债权人知识虚假验资事实起计算。  相似文献   

5.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我国《合同法》首次作了明确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近年来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主要原因在于该制度跨越了合同法和侵权法两大领域,对传统的民法理论提出重大挑战。传统理论认为债权系一种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赁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得向债的关系以外的人主张任何权利。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案例,迫切需要立法予以明确规定。19世纪末以来.各国均逐步突破债的相对性.通过立法、学说和判例逐渐对第三人侵害债权予以承认。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承认这一特殊侵权类型.但是在具体构成要件上尚缺乏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7.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是指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侵害为请求提起诉讼,撤销该侵害行为,追回第三人已经受让的财产。当今的经济活动关系密不可分,法律关系复杂,实践中债务人经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滥用原则的现象常常发生,这时候撤销权制度就显得很重要了。本文论述了撤销权制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对撤销权存在的不足做了分析,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完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9.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我国《合同法》首次作了明确规定。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10.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代位权制度。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 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 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相似文献   

11.
合同相对性原则为合同法甚至债法的基础.但在实际的现代生活中,非合同关系的第三人往往受合同履行之侵害,对此,各国对第三人的救济出现了各种不同的举措.通过对各具体制度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引进"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契约".  相似文献   

12.
虽然《物权法》规定债权人享有留置权仅限于债权人占有的是"债务人的动产"的情况,但是大多数学者支持参照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使得债权人在第三人所有的动产上能善意取得留置权。然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与留置权并不能无缝衔接,适用中存在种种问题。因此,建议直接进行立法修改,摒弃"债务人的动产"要件,直接规定为"他人之动产"。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建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制度,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引起了法学界、经济界、企业界和广大群众的极大关注,赞赏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本文拟就企业破产法的可行性,谈谈自己的浅见。 1 所谓破产,是指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可依债务人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处理债权债务的法律规范。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的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全部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债权人未能得到清偿的部份,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获得平等分配的清偿权利。  相似文献   

14.
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一般性规定,这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认为应当通过公司法做出诸如股份公司董事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区分不同种类董事的赔偿责任以及改进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股东诉讼机制和导入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等措施来适度强化董事民事责任,保护第三人利益,实现公司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平衡,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5.
董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一般性规定,这对于未上市的股份公司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分析我国股份公司董事对第三人赔偿责任立法现状及其不足,认为应当通过公司法做出诸如股份公司董事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第三人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性规定、区分不同种类董事的赔偿责任以及改进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股东诉讼机制和导入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等措施来适度强化董事民事责任,保护第三人利益,实现公司相关者利益的合理平衡,最终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6.
合同保全制度是保障合同履行、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措施。合同保全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债务人的财产消极与积极的不正当减少。由于合同保全制度使债权人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这就为缓解减轻当前存在的较严重的“三角债”、“讨债难”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有利于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合同的保全通常采取两种方法,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代位权或撤销权。  相似文献   

17.
我国合同法把债权人的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的手段之一,学者们对撤销之诉的原告、被告、客体、范围、消灭等问题存在争议。确定债权人撤销权主体的标准,主要是判断债权是否适合于保全。提起撤销之诉时,只能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受让人只能列为第三人。债权人撤销权的客体,为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有害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以因抛弃、除斥期间的经过而消灭。  相似文献   

18.
债权人的损害救济问题是破产法上债权人利益保护原则的重要内容。尽管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债权人损害救济的实现,但对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仍应坚持过错责任原则:当债权人的一般利益受到损害时,法律应指定监督人作为债权人的代理人以启动诉讼程序和实施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9.
是消灭公司并入存续或新设公司职得消灭公司的财产,概括继承消灭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对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以债务人公司财产减少说为其理论基础。对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范围界定和保护的程序设计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至关重要。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当适度注意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平衡,而我国现行法律对此规定不够。现实中诚信原则的普遍缺失,国家现行政策对债权人的保护亦不平等,需通过公司法的修改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重要方式。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应具体分析;债的相对性原则可以突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应优先受偿;举证责任配置亦应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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