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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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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数据时代的被遗忘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被遗忘权体现了"遗忘"及"重新开始"的精神,是大数据时代的公民及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所必须的。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在其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明确规定了被遗忘权,我国也应制定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以"遗忘"和"重新开始"为指导确定个人信息保护的一些通用原则,明确公民享有被遗忘权,并对被遗忘权的主体、客体、权利的内容、适用的条件、例外的情形及侵犯该权利所应受的处罚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目的/意义]个人信息被遗忘权作为一种新型私权,是平衡言论自由和隐私自主的重要途径,其在欧美国家的立法进程中均有重要体现。[方法/过程]从欧盟与美国对“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法理逻辑和立法进程的历史考察入手,探讨欧盟与美国“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法理逻辑差异的缘由,并对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法理逻辑再定位进行考量,以法律逻辑再定位为切入点,对被遗忘权的权利空间布局进行细分,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新挑战。[结果/结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和处理公民个人信息过程中必须履行审慎义务,构建个人信息利用中的主动保护模式,不断与国际个人信息保护趋势接轨,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3.
《新闻界》2014,(23):76-80
欧洲法院在本案创造了"数字遗忘权"的司法先例,即数据主体有权利要求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商将与其姓名链接的陈旧的、不完整、不恰当或不相关的信息从搜索结果中删除。这一判决一方面保障了欧盟范围内个人信息权利,但同时对表达自由、信息自由和公众的知情权带来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4.
一、新闻导入:社交媒体发布信息的"数字遗忘权"[1] 2015年11月26日,美国《华盛顿邮报》发布题为"人们想要遗忘什么:社交媒体发布信息"的新闻,提出"数字遗忘权"问题,呼吁关注社交媒体数字遗忘权的权责主体.  相似文献   

5.
孙丽敏 《图书馆界》2023,(5):5-7+26
在网络和大数据环境下,“记忆”和“遗忘”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新的威胁,于是对被遗忘权的保护有了必要性并推动了对该权利的立法。但是,被遗忘权的立法对图书馆工作理念、业务管理都造成了新的影响。我国虽然未明确赋予被遗忘权的法律地位,却为这项权利的立法留下了空间,而且现行法律法规中已经包含了被遗忘权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我国更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读者个人信息,包括将图书馆业务纳入法治框架、设置读者个人信息管理机构、建立读者个人信息使用政策、引入技术措施等效代换机制等。  相似文献   

6.
[目的/意义]破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全面收集个人信息、公开私人信息等不当个人信息操作等难题,对于促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系统建设具有现实意义。[方法/过程]从数据生命周期角度,整理分析欧盟与美国新冠疫情期间主要个人信息法律侧重点,可知欧美重视分类监管数据、分场景约束主体,亦存在延滞事件防控与忽视事件变化等不足。[结果/结论]提出个人信息定义场景化、个人信息收集精确化、个人信息传播媒体权威化、个人信息被遗忘权明朗化与个人信息利用行为规范化等五方面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新闻界》2019,(7):74-82
数字化记忆是网络信息时代的重要特征。随着互联网的渗透,个人信息的即时搜索、长久留存、关联分析已成现实,"被遗忘权"(Right to be forgotten)作为一种数据保护方式逐渐发展为关乎公共领域构建的热议话题。本研究将以2018年5月25日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为切入点,围绕"被遗忘权"这一概念的复杂性展开,探讨其如何在保护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公共利益,重点分析互联网环境下"被遗忘权"面临的多重价值分歧,进而为"被遗忘权"的本土化路径提供启示与借鉴。  相似文献   

8.
赵娜 《图书馆学刊》2023,(11):17-19
被遗忘权的立法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与正当性。但是,被遗忘权的保护对图书馆工作理念和实务造成了冲击和负面影响,并要求图书馆从完善隐私政策、采取技术措施和开展读者信息素养教育等方面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我国虽然尚未对被遗忘权立法,但是其基本法理已经蕴含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中,而且国际图书馆联合会已经对此问题发表声明,予以支持。我国图书馆界应关注和研究被遗忘权问题,以够用原则、审计原则、响应原则等为基础,完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机制。  相似文献   

9.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档案所固有的社会记忆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并推动了社会记忆的数字化进程,从而不可避免地与被遗忘权产生冲突。起源和发展于欧陆地区的被遗忘权,旨在擦除过时、失真的个人信息,用以回应数字化记忆带来的遗忘难题,但鉴于被遗忘权对档案事业的潜在影响,该项权利的推展受到了欧洲档案界的冷遇。从中国实际出发,我国引入被遗忘权具有现实可能性,而调和档案事业与被遗忘权之间的张力,需要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并根据衡量结果将档案事业区分为保管和利用两个层次,档案保管应超然于被遗忘权的行使,档案利用可以有限制地适用被遗忘权,从而就档案信息所关联的社会历史进行智慧记忆和遗忘。  相似文献   

10.
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判例确立“被遗忘权”,规定个人可以要求谷歌这样的搜索引擎运营商删除涉及其个人信息的网络链接。作为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利器”,“被遗忘权”也成为网络信息自由传播的桎梏,关闭了公民透视社会的窗户,加剧了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在“被遗忘权”设定的法律框架内,必须保留网络数据备份周期、给新闻报道留有“余地”以及规范其司法适用条件,实现公民隐私权与知情权在现代信息社会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几千年来,人们对于记忆的追寻在数字时代似乎达到了顶峰,“完整记忆”的出现是人类记忆史上的里程碑。过去,遗忘是默认的常态,而记忆是例外;如今,记忆成为常态,遗忘却成为例外。数字时代塑造“完整记忆”的同时,人类似乎也逐渐失去了对记忆的控制,人们开始意识到无法忘记的“完整记忆”并非“完美记忆”。因此,在大数据时代,人们试图通过删除那些不合适、不(再)相关的信息来恢复记忆与遗忘的失衡。然而,将“被遗忘权”作为一种平衡数字时代记忆与遗忘需求的策略仍然存在诸多争议,争论体现了数字记忆时代下记忆需求与遗忘需求矛盾的困境,其中牵涉历史书写与对“完整记忆”的需求、社会分享中“被记住”的欲望与在社交中“被遗忘”的期待、身份建构中对记忆与遗忘的矛盾需求、“被遗忘权”与社会运作等问题。因此,在一个永远无法忘记的网络世界里,如何权衡人们记忆需求与遗忘需求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数字记忆时代留给人类社会的难题,这似乎也迫使人们在当今这个相互关联的世界里,重塑记忆与遗忘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关注数字时代下“被遗忘权”的思想争锋,在思潮中展现数字时代下记忆与遗忘的需求困局,探索记忆与遗忘的伦理关系,从而更好地理解人类社会的本...  相似文献   

12.
网络空间领域中,"被遗忘"的需求日渐凸显,通过解构档案价值与被遗忘权之间在记忆、伦理、数据、法制等视角下的取向矛盾,阐析被遗忘权行使于档案利用过程中的等效代换、限度修改、数据保护及授权征求四类折中原则,依循法规确权、主体分域、数据分层、安全防护四方面提出可行路径,为档案利用工作中纳入被遗忘权理念寻求可调空间.  相似文献   

13.
若要充分挖掘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的经济价值,须以明确的权属为前提。但数据的无形性和非排他性使其有别于传统民法意义上的“物”,且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企业数据安全和竞争利益维持、国家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多元利益冲突导致数据确权举步维艰。现有研究正逐渐确立以公权性质的数据主权和私权性质的个人数据权与企业数据权为内核的“三线数据权”框架,但并未实现数据多元利益的分割,尤其未能将个人信息权和企业数据权剥离。后续研究应着力于合理分割各方数据利益以协调三项数据权的逻辑关系,实现个人隐私与信息安全、企业数据产权明晰、国家数据安全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对均衡。  相似文献   

14.
[目的/意义]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法制缺位问题,从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中探求规范性经验。[方法/过程]运用网络调研方法对域外法律政策涉及的非个人数据制度进行梳理,并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展开解构,得出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数字单一市场战略的内在需求和已具备数据自由流动的制度基础。[结果/结论]欧盟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废止数据本地化要求,鼓励制定数据迁移自律行为准则,允许有权机构因履行法定职责访问数据,评估《非个人数据自由流动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制定其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协调适用指南等方面。于我国而言,应该将构建非个人数据有序流动规则体系列入立法规划,并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的起草中设定个人信息可携权和非个人数据迁移权。  相似文献   

15.
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和两高司法解释的细化,网络个人信息权保护得到重视并予以必要保护。由于对网络个人信息权保护的立法不够完善,信息权侵害违法成本不高,以及网络个人信息权保护执法不严、个人信息权媒介素养教育不到位、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不到位等原因,网络个人信息权的侵害行为时有发生,网络个人信息注销权缺失,对此应当加强网络个人信息权的立法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执法,加强网民媒介素养教育,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销责任。  相似文献   

16.
[目的/意义]比较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权利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的个人数据权利,为健全我国个人信息权利体系和加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提供参考.[方法/过程]采用比较分析法与文本分析法,从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及权利内容3部分比较分析我国个人信息权利与欧盟个人数据权利的异同,阐述我国个人信息权...  相似文献   

17.
文章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监护人同意规则进行理论阐释,梳理该规则存在的主要困境,并就更好地完善与实施该规则提出建议。通过研究我国法律规范文本和个人信息处理者制定的未成年人用户隐私政策,发现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监护人同意规则存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监护人同意的年龄标准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标准相冲突、对未成年人年龄和监护人同意的鉴别流于形式、监护人滥用同意规则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等问题。提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监护人同意规则的未来出路:细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监护人同意年龄标准、开发公共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身份识别系统、构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遗忘权。  相似文献   

18.
<正>2022年8月,《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以下简称《档案开放办法》)正式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的利用管理。与此同时,数字网络时代下信息侵权行为频发,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热议话题。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信息删除权(以下简称“删除权”),在法律规定情形出现时,信息主体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删除过时的、非必要的或保存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  相似文献   

19.
现实困境个人信息被"违法式"泄露。互联网技术给用户的生活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却使公民越来越成为一个"透明人",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频发生。档案机构正当收集档案用户信息,以便更好地推进档案传播利用工作,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信息需求,这无疑是档案工作的重大进步。但是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一旦以各种方式流转出去用作非法途径,便是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的侵害。个人信息被"默认式"采集。  相似文献   

20.
《新闻界》2018,(5):46-54
当日常交往变为实时的信息流通,社交媒体面临更为严峻的信息失控风险。通过对国内10家社交网站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进行分析,发现当前社交网站个人信息保护面临诸多问题:"隐私"成为信息保护的替代性理念框架;同时,网站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亦存在相关问题,且用户与网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对等。面对信息保护的社会期望与实际运作之间的落差及其张力的产生,文章认为应重新审视个人信息权的属性与社会价值,并以个人信息权为权利模式,建构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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