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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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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介绍贿赂罪是我国刑法中贪贿犯罪大家庭中的一员.现行西方刑法中很少有规定介绍贿赂罪的,但我国刑法把有介绍贿赂罪和行贿罪的犯罪主体认定为一般主体,可谓有着鲜明的特色.在我国经过激烈的“存废之争”后,立法机关最终选择了保留介绍贿赂罪.本文通过对介绍贿赂罪的概念、“存废之争”和介绍贿赂罪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探析,从而提出新时期完善我国介绍贿赂罪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1997年刑法规定的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介绍贿赂犯罪,无论在刑法理论研究或司法实践中都未引起足够重视,但是,这种现象并不表明司法实践中不存在介绍贿赂罪的案件。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介绍贿赂罪,对于惩治和预防介绍贿赂罪具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3.
田凯 《红领巾》2004,(1):121-124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罪与非罪的鉴别,犯罪的既遂、未遂和终止的不同形态的认定,也涉及介绍贿赂罪与诈骗罪、斡旋受贿罪、受贿罪的帮助犯以及与侵占罪的区分与联系.  相似文献   

4.
商业贿赂罪从97刑法制定伊始,即附随于公职贿赂罪,缺乏独立的地位,《刑法修正案六》并没有解决该问题,而从本质上看,它却是解决商业贿赂犯罪之首要。商业贿赂罪是侵犯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犯罪,应将其设置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的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区分商业贿赂犯罪与公职贿赂犯罪的根本标准是权力(权利)的属性。  相似文献   

5.
介绍贿赂罪与贿赂罪共犯的所谓区分标准,在理论上不具有自洽性,在实践中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取消介绍贿赂罪并对行为人以贿赂罪的共犯论处是必要的、可能的、合理的.参照国外的刑事立法,取消介绍贿赂罪的罪名实乃刑法发展之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6.
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研究在该罪的所有争议研究中,相对薄弱,甚至虚无。介绍贿赂罪介于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在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程度上,三者皆紧密联系,构成一个阶梯性的犯罪体系。尽管刑法明文规定了行贿罪的犯罪目的。受贿罪的立法规定中也隐含着犯罪目的,而对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刑法既未作明文规定,从语义上也看不出有所隐含。但从法律解释学的角度出发,介绍贿赂罪也应该具有犯罪目的才是正确地反映了立法原意和这三罪的构造关系层次。同时,将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目的界定为谋取经济利益,并将该目的解释为情节严重之情形之一较为科学。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犯罪以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损着中国社会的市场竞争秩序。商业贿赂罪目前尚仅为一个学理罪名。中国刑法通过现行刑法公务贿赂犯罪、业务贿赂犯罪的规定对商业贿赂罪规制的模式不仅缺乏合理性,同时也难以实现刑法应有效能的最大化。由商业贿赂罪犯罪客体、主客观要件及罪刑配置模式的特殊性所决定,有必要将之设计为独立的犯罪类型。商业贿赂罪从学理罪名向法定罪名的转化,有利于中国贿赂犯罪刑事规制体系的完备。  相似文献   

8.
关于贿赂范围,目前学界存在着“财产说”、“财产性利益说”和“利益说”三种观点。将贿赂的范围扩大解释为可以用确定的金钱计算的利益不仅符合贿赂的本质和罪刑法定原则,而且满足了刑法解释的正义性要求,应该为我国刑法采纳。  相似文献   

9.
商业贿赂是发生在商业领域的行贿、受贿等现象。商业贿赂既可以表现为经营者之间的行贿和受贿,也可以表现为经营者向公权力掌握者行贿或者公权力掌握者向经营者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与商业贿赂相关的有多个刑法条文,本文着重对刑法第163条的解释,从侵害的法益、索取他人财物的成立犯罪是否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回扣的法律性质与贿赂的范围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在贿赂犯罪中,行为人最容易规避法律、逃避罪责的方法就是收受财物以外的贿赂,这类案件增加了贿赂犯罪的查处难度,纵容受贿者无风险地用手中的权力换取财物以外的各种利益。因此,扩大贿赂罪的贿赂范围已势在必行。本文旨在探讨扩大贿赂范围的可行性以及扩大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丁旭 《大连大学学报》2009,30(2):106-109
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对斡旋受贿的有关规定有了新的调整,扩大了这一罪的犯罪主体范围。而新的变化引起了对没有变化的原条文中“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这一犯罪构成要件存在的反思。国家工作人员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制约关系,当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时,行为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必然产生影响,刑法没必要将便利条件设为刑法要件。刑法第388条与一般受贿相比有着自己的独立罪状,应该有自己的独立罪名,斡旋受贿。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于贿赂本国公职人员、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影响力交易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中国刑法可以在贿赂物的范围、受贿罪的主体、受贿犯罪的罪名设置等方面对《公约》予以借鉴和吸收,以完善中国受贿犯罪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3.
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近代学派分别以犯罪行为与犯罪人为重心,系统地进行犯罪分类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犯罪预防措施。刑法学与犯罪学与之相呼应,也分别建构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前者主要以行为性质展开,关注的是行为的法益侵害属性,竭力表述不同性质的行为在具体犯罪构成上的区别,而犯罪学主要展示犯罪原因与犯罪预防个别特征的犯罪人的类型。因此,有必要以犯罪学为基础,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探讨犯罪分类,提出微观预防与宏观预防相结合的犯罪预防体系。  相似文献   

14.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沈家本将西方的法治思想与原有中学互相融合,确立了具有中国近现代特色的罪刑法定原则,改良了中国几千年的旧刑法体制。他的罪刑法定思想以保护人身权利、废除封建专制为宗旨,以反对比附援引、排斥律外科刑、平等适用为思想核心,以罪刑相适应、废除酷刑、明刑弼教为司法主张。这一思想不仅对中国近现代刑法制度起到了理论推动作用,而且对我国现行刑法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5.
共同犯罪中存在着犯罪停止形态的问题,对于共犯人的犯罪形态应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和刑法总则中关于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规定予以认定。本文重点探讨了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和非实行犯的犯罪未遂、以及犯罪中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刑法分则条文的立法模式既是一个立法论问题,也是刑法解释论中的一个基础问题。我国"犯罪成立模式说"对传统刑法"犯罪既遂模式说"的批判并不成立,"犯罪既遂模式说"不仅在解释论上具有可行性,也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单位犯罪主体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但什么样的组织才能成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则值得探讨。对于私营企业,一概否认或承认其单位犯罪主体地位都是不正确的,应当根据其人格的独立程度来确定是否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的分支机构在主体资格上符合刑法中的单位的特征时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的内设机构,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位犯罪论。筹建中的单位如果具备了法律上的人格,且其实施的犯罪与单位筹建事务有关联,是单位犯罪。境外公司、企业,如符合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的认定标准,应当以单位犯罪论.  相似文献   

18.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行为。该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用于解决1979年刑法制定后日益增多的非间谍人员为境外非间谍机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本罪易于同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混淆,本文试图分析本罪与间谍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9.
机关犯罪是国家机关为谋取单位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由其负责人决定而实施的危害社会、依法应受行罚处罚的行为。作为犯罪主体的国家机关的范围较为广泛,对机关犯罪应采取代罚制。  相似文献   

20.
犯罪分层是指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将所有犯罪划分为不同层次的犯罪分类方法。犯罪分层理论既有刑事法上的意义,又有刑事政策上的意义;既有刑事实体法的积极意义,又有刑事程序法与刑事执行法上的积极功能。世界大多数国家刑法典采用犯罪分层的做法,但是,犯罪分层无论是我国刑事立法还是刑事法理论研究,尚处于未知领域。为此,我们欲通过对世界各国犯罪分层实践的现实考量,分析我国犯罪分层理论展开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探索性提出我国犯罪分层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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