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在一定意义上说,刑事法律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发现犯罪、证实犯罪、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所以,定罪量刑之后的刑罚执行是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刑罚能否得到正确执行,必须予以必要的监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24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活动实行监督,保障刑事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在我国,对刑罚执行进行监督的机构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 相似文献
2.
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艳伟 《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11(4):81-85,111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刑罚执行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在2011年2月15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首次写入刑法。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而存在刑罚措施,避免了监禁刑的种种弊端,实现了行刑社会化和刑罚个别化,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虽然社区矫正已经由试点推行改向全面推行,但在当前阶段还存在一些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笔者对当前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求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更好的展开。 相似文献
3.
4.
黄宪昱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6,(3)
随着单位犯罪新情况的不断出现,职务型单位经济犯罪作为单位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使现有的刑罚制度面临着挑战。本文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对完善职务型单位经济犯罪的处罚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5.
陈静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2,(4)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问,因出现了不宜在监所内服刑的法定事由,而山刑罚执行机关或法院批准(决定)该罪犯暂时在监所以外执行刑罚。目前,暂予监外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司法人员包括检察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出现偏差。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改革为刑罚暂停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6.
郭玉芳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报》2012,(3):49-52
本文通过基层检察院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的一项问卷调查,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刑罚变更执行阶段贯彻落实的重要性为视角,分析我国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盛军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8,(1):61-63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由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执行刑罚,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而提高素质,应通过培训、学习、自我完善等方式来完成,关键环节是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相似文献
8.
9.
陈静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2,(4):100-101
在实践中,我国刑罚合理的理想并没有得到真正实现,主要体现为死刑与生刑的严厉程度差距巨大,可谓是生死两重天,需要通过修改刑法适当调整。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对刑罚结构内部各刑种之间力度的衔接方面进行了优化,使我国的生刑结构趋于合理,机能发挥更为充分,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是我国的刑罚生刑结构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巨大空间,需要进一步优化有期徒刑的内部结构,完善死缓、无期徒刑犯减刑的规定,增加若干资格刑,提升罚金刑的地位以实现我国刑罚结构的轻刑化,体现我国刑法的谦抑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0.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9,(14):117-120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与监狱执行刑罚相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5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通过这些年试点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覆盖稳步扩大,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是社区矫正的显著特征。如何有效组织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其中,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