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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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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是由2001年新婚姻法确立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在法定财产制中共同财产制与个人特有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这种制度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有相当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缺失.本文对现行夫妻财产制进行了评价并对其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中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使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还是不够严谨,约定财产制也与其它民事法律规定的内容相冲突。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应该适当缩小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作详细的列举,增补法定非常财产制;进一步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构筑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3.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在法定财产制的选择上仍沿袭了1980年婚姻法所采用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同时为弥补共同财产制的不足而设定了个人特有财产制度,具有进步的意义。但仔细分析仍可发现法定财产制在结构上和内在制度上还有诸多缺失,如夫妻共同财产制的缺失、夫妻个人财产制的缺失、夫妻共财债务的缺失、夫妻财产权利的缺失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夫妻财产制有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之分,由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法定性和普遍适用性,它在各国夫妻财产制度中占据重要地位.概括各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主要有四种类型:联合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延期的共同财产制、剩余共同制、所得参与制,分别财产制.本文即对这四种夫妻财产制进行比较研究,考察其本质及制定之依据,分析其利和弊,以期对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制度。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规定了共同法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度的确立,充实和完善了婚姻法夫妻财产关系,但在规定上仍欠具体性,一些非常情形有无法操作等缺陷,必须对其进行制度救济和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6.
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目前实行的是 1980年婚姻法确定的以法定制为主、约定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着对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的规定过于粗放 ,流于形式 ,难以适用 ,对夫妻财产的确定在某些地方有悖于民法的立法精神等缺陷 ,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多样性、复杂性。因此应健全夫妻约定财产制 ,作为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补充 ;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公证制度 ;夫妻财产权的保护要与民法中的公民财产制衔接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重实体轻程序,重物权轻债权,缺乏对夫妻财产权的保障制度。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夫妻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夫妻财产保护制度,能够有效弥补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及完善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目前实行的是1980年婚姻法确定的以法定制为主、约定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存在着对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的规定过于粗放、流于形式,难以适用,对夫妻财产的确定在某些地方有悖于民法的立法精神等缺陷,不能适应我国目前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多样性、复杂性。因此应健全夫妻约定财产制,作为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补充;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公证制度;夫妻财产权的保护要与民法中的公民财产制衔接。  相似文献   

9.
新《婚姻法》在确认以往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的基础上,提升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地位,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缺一不可,但约定财产制具有优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婚姻法是与我们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法律之一,而婚姻关系中夫妻财产关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家庭经济财富日益增长、各项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深入研究夫妻财产制更显得重要。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夫妻财产制有多种形式,且差异很大。我国新婚姻法,分别规定了共同法定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本文从实践出发,力求指出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意见,旨在为早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完善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11.
目前,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背景下,我国面临国有资产“主体虚化”的问题,如何协调国家所有权与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之间的冲突,一直以来未得到妥善解决。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从古罗马的占有制度以及其对公有物和共用物的法律调整中寻找些许启示,以重新构建我国国有资产的权利分配体系。  相似文献   

12.
德日刑法学中的财产罪保护法益问题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产罪侵害何种法益是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上早有争议的问题。在德国有法律的财产说、经济的财产说和法律的经济的财产说之争,在日本则有本权说、占有说及各种修正说之论。争论的实质在于:是扩大、缩小、还是适当限制财产罪的处罚范围。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本质的学说而论,财产罪的本质是侵犯财产所有权,似乎本权说更为可取;刑法的廉谦抑性原则也要求对财产罪的处罚范围加以限制,采取本权说更符合刑法的精神。但对传统的本权说应该作适当的修正。  相似文献   

13.
占有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现代民法物权体系中一项特殊的、重要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迄今未对“占有”加以规定。为了完善中国民法典,必须规定相关的占有制度。笔者认为,通过追溯占有的起源,探求占有的发展、演进,明确占有的本质和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介绍我国关于侵犯财产罪法益的几种学说,并指出了他们的不足之处,同时介绍了国外侵犯财产罪法益的各主要学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平稳占有制度的观点,而且论证了此制度成为侵犯财产罪法益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古代土地占有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具体体现。梳理中国古代土地占有制度的演进概况,探寻其发展规律,汲取其中符合中国现代社会的占有制度的精华,对于丰富和完善我国现代物权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文章从介绍各个时期民法占有的概念入手,通过对各种占有概念的分析与比较,指出传统上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占有以强调对财产的保护为出发点、以确定财产的归属为归宿来研究占有问题,对占有进行理解。而现代民法日益重视财产利用,现代占有的实质是:强调对财产更好地合法利用。因此,应该从如何利用这一角度出发,赋予占有以全新概念,进加强对现代民法占有问题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占有概念与物权制度密不可分。占有制度的发展,反映了占有与所有权分离的历史过程,占有具有三大功能:权利推定功能、权利取得功能、权利保护功能。中国应该构建所有权、占有与占有权、他物权三权鼎立的物权法格局。  相似文献   

18.
侵占行为本质特征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占罪的本质特征应变为变适法占有为非法所有,而不是变合法持有为非法占有。适法行为,即凡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以外之行为,其范围排除了非法占有,外延又大于合法占有;合法行为,指不违反法律且完全符合法律的行为,对于侵占行为中“代为保管”中的两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界定,只有用适法行为才可以合理地涵盖之;持有,仅指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支配状态,不以占有意思为要件,由其来界定侵占行为将会扩大该罪的适用范围;通说认为“非法占有”的意思即为“非法所有”,而占有和所有在民法理论中的解释是有区别的。因此,为避免学理解释的麻烦,建议直接使用“非法占有”。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采用"登记生效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忽略了占有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既不符合现实不动产交易的需求,也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矛盾与冲突,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带来困扰。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其属性完全不同;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符合安全、效率、公平的价值;从相关立法规范考察,我国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外国不动产物权变动立法都赋予了交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物权法应明确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法律效果,交付要件主义加登记对抗主义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是我国立法和司法的理想选择。  相似文献   

20.
法益是指由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和价值。盗窃罪的法益是指为刑法保护而被盗窃行为所侵害的利益和价值。本文在分析域外“本权说”和“占有说”法益理论基础上,对我国关于传统的“所有权说”提出质疑,并从物权保护角度,提出我国盗窃罪的法益应当是对财物的他人占有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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