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1995,(Z1)
一、职业指导是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我国经济体制正在从计划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市场经济是一种多元、多层次、处于不断变化中的开放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是劳动者的素质,因此用人单位要寻找最佳的就业人选;同时市场经济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大的选择余地,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条件择业,于是,双方都在寻找人与职业之间的最佳匹配。然而这种匹配并不容易。对择业者而言,在社会分工已达一万多种的职业岗位中,哪一种适宜自已,而且能接纳自己;对用人单位而言,对择业者的道德品质、知… 相似文献
2.
罗威 《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9,(1):76-78,123
在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通过分析最新规定法律的有关依据,对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3.
胡国宝 《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05,22(3):101-103
劳动者的非法跳槽行为,不但侵害了用人单位的正当利益,而且也会损害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冲击整个社会的正常劳动秩序。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可以从劳动合同制实施的监管、劳动就业服务的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的意识等几个方面,来对劳动者非法跳槽的原因予以分析,并找出相应的规范措施。 相似文献
4.
罗威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3)
在劳动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文章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认识和理解试用期的相关法律政策,更好的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以至于在法律服务市场出现了专门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对这一现象可以从两个角度去审视:一方面,这是经济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在计划经济时代,人才流动受限,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很强的依赖性,对自身权益受到单位侵害的情形只能忍气吞声.…… 相似文献
6.
7.
陈国飞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20,(1):50-57
劳动者作为公民,其表达自由受宪法保护;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其表达自由又要受到忠诚义务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限制。文章以空姐诉维珍航空公司案为例,对劳动者的表达自由与忠诚义务及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关系分别加以阐述,指出应当通过利益衡量的原则来调解劳动者的表达自由与忠诚义务及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对于违反表达自由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惩戒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最后解雇原则,以落实依宪治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可以减少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机会,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不以当事人之间的明示约定为前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禁止协议必须建立在真正的契约自由的基础上,以用人单位存在可保护的商业秘密为前提,并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基本人权. 相似文献
9.
10.
当前在劳动关系中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常利用其优势地位对劳动者进行恶意诉讼。为避免这种恶意诉讼的发生,需要在用人单位、立法、司法、社会等方面加以防治。 相似文献
11.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八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相似文献
12.
为逃避自身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常常故意扭曲原本简单的劳动关系,通过形成三方、四方甚至更多复杂关系以求金蝉脱壳。而许多劳动者也往往因此难于理出头绪,不仅给自己维权造成极大障碍,甚至最终不了了之。那么,劳动者应当怎样防患呢?隐蔽用工,须防主体不明 相似文献
13.
14.
15.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出资者所有权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无论劳动者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享受企业资产权益,都不影响他们通过市场交换向企业提供自己的劳动力。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求职者)按照各自的需要及条件相互选择对方,双方适应度趋于最大化,这就是所谓双向选择。在劳动力市场上,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作为交换双方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他们各有自己的独立需要和选择条件。尽管不同单位和求职者选择的具体条件或标准千差万别,但概括起来主要是对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或价值及其实现条件的要求。劳动力资源不仅是社会和企业对人的安排,而且… 相似文献
16.
17.
徐小平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1(9):45-48,70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我国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的权利,目的在于保护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动者辞职程序简单,条件宽松。但是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性及劳动者法律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利时,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以致于使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甚至承担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18.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必须进行上岗前、在岗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而从某省2011年的统计资料上看,劳动者上岗前体检的只有两成,在岗体检的只有三成,离岗前体检的还不到一成。究其原因,除用人单位作祟之外,还在于许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拥有健康体检权。 相似文献
19.
梁军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8(4):28-29
有些用人单位用以约束劳动者的所谓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无效劳动合同可分为受欺诈的劳动合同、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抵制性质的劳动合同等五类。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要从原则、主体和依据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劳动者对无效劳动合同首先要预防,如果遇上,要采取适当的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相似文献
20.
大学生应该了解的《劳动合同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哪些特点,对我们大学生就业有哪些影响呢?1、在校大学生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在校大学生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不具备劳动者的身份,所以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为单位提供了有偿服务,可以与对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在校生实习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