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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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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中原告举证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分配是诉讼证明过程中极为重要的理论问题。行政诉讼由于其特殊性,举证责任一直恒定由被告承担,引发了许多问题。从举证责任的含义、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及诉讼证明原理等角度分析,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似乎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2.
证明标准是诉讼中与推定和自由心证密切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 ,而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确立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考虑诉讼模式、行政诉讼的目的、审理对象、举证责任、审理程度、案件复杂程度以及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国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应是盖然性优势标准 ,这一标准又可分为一般盖然性、确信盖然性与必然盖然性三种优势等级。对原告与被告以及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的盖然性优势要求不同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与民事诉讼相比具有其特殊性,行政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存在着冲突。在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从证明对象上入手,将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分为"先前事实"和"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对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4.
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之法理基础 “谁主张,谁证明”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必举证,只需表明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必须对于自己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相似文献   

5.
一、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之法理基础“谁主张,谁证明”这是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那么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呢?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某些案件中,原告不必举证,只需表明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不需要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则必须对于自己提出的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能证明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1]需要倒置的事实,往往属于原告举证困难而被告比较容易举证的,比如证据距离原告较远、倒置的事实处于被告控制之下等。举证责任倒置是将某些事实的举证…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可以简化诉讼程序,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第三人的确定应当结合适用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据此确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资格后,可以围绕第三人制度的目标功能,对第三人概括分类。由此,诉讼第三人的分类应采取利害关系和诉讼地位的二元标准,分为:独立第三人、准独立第三人和事实关系第三人。  相似文献   

7.
为了解决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后,启动诉讼程序与审查“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复杂性之间的矛盾,扩大对违法抽象行政行为的救济范围,应将不服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区别于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将其划分为程序适格原告和实体适格原告,以期对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第三人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重要制度。可以简化诉讼程序,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审判质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第三人的确定应当结合适用实体标准和程序标准。据此确定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资格后,可以围绕第三人制度的目标功能,对第三人概括分类。由此,诉讼第三人的分类应采取利害关系和诉讼地位的二元标准,分为:独立第三人、准独立第三人和事实关系第三人。  相似文献   

9.
家庭暴力案件的复杂性之一在于家庭暴力法律事实的认定存在难度,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诉讼证明标准。而如何通过诉讼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一直是司法界和学术界难以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对于家庭暴力认定难的问题,有必要对有关诉讼的证明标准、举证责任以及证据形式和证明力等问题进行探讨。在诉讼中,既要考虑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也要看到此类案件与一般诉讼案件的共同性,应当遵循诉讼的一般规则,通过程序正义来保障实体的正义。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中原告和第三人举证时限制度是行政诉讼举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益、保护原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等。我国立法确立这一制度较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需进行重建。重建时应当明确规定法院指定原告和第三人举证的最低时限,将原告和第三人举证时限的终点规定在一审法庭调查结束前,同时把“正当事由”加以明确化,严格限制在二审中延期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问题,举证责任的分配直接关系到行政诉讼价值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文通过文献研究的方法从被告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告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责任分配困境方面对现有的成果进行梳理,为后人深入探讨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开辟一条快速进入其前沿领域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为避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受行政权侵害,监督行政权行使,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刻不容缓。从行政公益诉讼概念和特点出发,分析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原因,如公共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行政公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等,进而思考行政公益诉讼原告、受案范围、举证责任等问题,希冀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创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有其法理基础,国外普遍建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法律应该赋予公民、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14.
我国《行政诉讼法》没有对原告的举证问题作出规定,只是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设定了原告举证的规则。本文认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举证在多数情况下是一种权利,在某些法定情况下它属于一种推进义务。文章还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行政诉讼理论讨论了应由原告举证的具体事项。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理论界主张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达成共识,但就谁有权或有资格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如何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尚少。本文从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参加人中的原告等五大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设想。  相似文献   

16.
行政公益诉讼是遏制公共利益受损害日益严重和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以司法监督、制约行政,以私权利制约行政权力的要求。施行行政公益诉讼,须扩张原告资格,扩大受案范围,确定司法管辖权,为原告解决诉讼费用,明确举证责任,建立原告胜诉奖励制度,并广泛推行律师风险代理制等。  相似文献   

17.
事实推定不是民事诉讼所独有,在行政诉讼领域,由于具体行政行为种类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证据确凿不应是行政诉讼审判实践中的唯一证明标准,不同种类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这为行政诉讼中事实推定的运用提供了发展空间,即当行政诉讼案件事实不明时同样可以以事实推定的方式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8.
国家公权不得处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两点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不确立调解程序的理由并不充分。域外行政纠纷诉讼和解和诉讼外调解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程序的确立提供了样本。原告被告的利益契合,单一司法判决程序的局限,避免因非正常撤诉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表明行政诉讼调解具有正当性基础,我国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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