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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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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师一律不准做家教,也不允许在外面授课。”(XX学校教学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宣布的校纪之一)“家教”是当今社会非常熟悉的一个词,不少学生以及他们的父母都有过请家教的经历。特别是现在,学习成绩差的要请家教,学习成绩好的也同样有可能请家教。可见,在重视子女教育的今天,家教是社会需求量非常大的一个市场。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当然基层学校也不乏有此规定者。对此,有的一线教师认为,既然有需求市场,我们就可以投入其中,至于收费那是市场经济使然。也有的一线教师认为,做有偿家教有损教师的“德高为范”的师德形象。作为一线教师,你怎么看待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呢?  相似文献   

2.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3.
我本人是有偿家教的反对者,我认为有偿家教,对学生的能力素养和教师的专业发展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我与一些学生聊天发现,很多初三、高中学生请在职教师做家教,也有一些在校外上辅导班.  相似文献   

4.
2003年春季学期开始,南京市教育局便在一些学校试点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尝试对有偿家教进行规范化管理。然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教师们普遍处在观望之中,对此反响不大。为规范“有偿家教”市场,南京市教育部门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受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投入本职工作,在保证本职工作完成的情况下,仅限于…  相似文献   

5.
虽然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一再强调,在职教师严禁从事有偿家教,但对于家教这个目前普遍存在、颇受关注的现象,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看法也不尽相同。反对者认为,有偿家教不但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而且还有损教师形象,影响学校声誉;赞成者则认为,既然市场有需求,就有其存在的理由。那么,有偿家教究竟该不该存在?  相似文献   

6.
新学期刚开始,南京许多家长为孩子请了心理辅导老师。南京大学一位学生介绍,最近一位家长到学校明确提出要请一位家庭教师,但并不需要给孩子补文化课,而是要给读初中的女儿靖“心理教师”。原因是:她的女儿学习成绩优秀,但人际关系不太好,在学校里她是独来独往,与许多同学“不罗嗦”,在家里与家长很少交谈。家长担心孩子的心理不够健康,特请心理教师做家教。据悉,心理系大学生被请去做家教很普遍。南京兴起心理家教  相似文献   

7.
家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但近日,记者在长沙多所初、高中学校采访时发现,一些教师争相做有偿家教,甚至出现一些强制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8.
家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但近日,记者在长沙多所初、高中学校采访时发现,一些教师争相做有偿家教,甚至出现一些强制家教现象。  相似文献   

9.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某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另一个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再次将有偿家教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有偿家教,是“堵”还是“放”?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这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为有偿家教亮出“红灯”。  相似文献   

10.
《内蒙古教育》2007,(11S):25-26
家教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学生的学习弱项,从而全面提高学习成绩,针对的是那些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而如今,家教不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更有一种产业化的倾向。旺盛的家教市场需求和利益的驱使,促使很多在校老师纷纷做起了有偿家教。尽管各大教育媒体对有偿家教口诛笔伐,教育部门严令禁止,在一些地方和学校,有偿家教现象仍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有偿家教现在几乎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相似文献   

11.
日前,武汉二中校长放出狠话:如果学校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且取证属实,学校坚决不再聘用,并限期除名。(2010年9月26日《长江日报》)在职教师中有偿家教现象由来已久,且日益成为学校、教师、家长甚至教育主管部门相互博弈的平台。尤其是在武汉二中校长发表此番言论后,矛盾再次凸现——一方面是教育主管部门的明文规定和校长的严厉警告,另一方面是有偿家教现象的屡禁不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本期请关注:  相似文献   

12.
如今走进一幢幢住宅小区,稍留心就会发现到处有“家庭教师待聘”的张贴广告:您想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吗?想开发孩子的智力吗?请聘请家庭教师我们将为您的孩子提供各类功课的辅导。落款署名的,或某大学生家教辅导班、某家教协会、或某学校教师、某硕士博士等等。晚饭后,信步走进友人家散心,也常发现有一张陌生而青春的脸和友人独生孩子稚嫩的脸挨在一起。友人介绍:“家庭教师。”家庭教师?现在有多少家长请了她?非请不可吗?请的效果如何?我们该如何请她?凭着职业的敏感和责任心,我们走进了“请家教”的胡同。  相似文献   

13.
《宁夏教育》2008,(11):42-42
山东省规定,凡各级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以及齐鲁名师建设工程人选、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从事有偿家教拒不改正的,授予单位应撤销其相应称号。各中小学校要依法自主研究制定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内容,实行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任何学校不得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组织租借学校场地、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  相似文献   

14.
笔者认为,少数教师搞有偿家教的做法严重损坏了教师的社会形象。从教育资源的角度来看,师资是社会公益性资源。国家培养教师,是让其在学校为学生服务,其知识的资源应该让学生共享。而极少数老师却将自己的知识资源“私有化”,以每小时若干收入的“有偿”方式出售,这对其他未进行家教的教师来讲是不公平的。  相似文献   

15.
变味的家教     
王李 《教育》2011,(9):5-5
一次,笔者在出租车上与司机交流中说到自己的教师身份时,司机立刻询问:“你做不做家教?”好像教师就应该做家教的。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不仅有损人民教师的形象,更在败坏社会风气。教师的教学都变成了交易:教师把自己堕落到受雇用的地位,过早地让孩子认识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现象。表面上,学生额外得到教育,教师付出课余时间得到补偿,双方实现了互惠共赢:有偿家教是教师与学生、家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合作关系。但事实上它给师德培养蒙上阴影。  相似文献   

16.
山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凡实行教师聘任制管理的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条款纳入聘用合同。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严禁各级教科研、教研人员等从事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7.
《教育》2008,(22)
目前,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现象屡禁不止,原因何在?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偿家教需要标本兼治,板子不能只打在教师身上。有偿家教是师德、师风的一面反光镜,照出了师德、师风下滑的信号。有  相似文献   

18.
我上大学期间,前后做过四五个家教,到了大三,我决定再也不做了,因为我深深感到,有许多事情不是我一个小小的“家教”能改变的。我驾驭不了复杂的现实我做的第一份家教是教一个初二女生。这女孩的学习成绩很差,她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工人,看到别的孩子请家教,他们也请,但他们同时也很明理,知道自己孩子的基础太差,而他们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所以,没有对我提出诸如“期末考到XX名”的要求,只是让我每星期去两次,检查一下孩子的学习状况,帮她解答一些问题。去了几次我就发现,这个女孩的心思根本不在学习上。也许正值青春期…  相似文献   

19.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再次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风口浪尖。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假期补课严厉声讨,甚至动用国家部委的行政力量进行纠错,可补课行为得到纠正了吗?得到纠正是暂时的,暗中补课行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因为假期补课和有偿家教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补课市场的供不应求。有偿家教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普遍存在,存在自然有其合理性。所以我认为家教存在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20.
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在全国各地引起广泛地讨论,很多省份教育系统纷纷做出决策:一旦发现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票否决,不予晋升职称,甚至解聘等措施,我省也做出了"本校在职教师不能带本校的学生的家教"之规定,可见,家教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这说明家教市场存在问题很多,我们要高度重视,开展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为家教步入正轨而努力.本文从实际出发,对有偿家教做了客观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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