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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建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制度,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引起了法学界、经济界、企业界和广大群众的极大关往,赞赏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本文拟就企业破产法的可行性,谈谈自己的浅见。 1 所谓破产,是指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可依债务人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处理债权债务的法律规范。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的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全部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债权人未能得到清偿的部份,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获得平等分配的清偿权利。破产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在奴隶社会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商品生产者的经营能力存在差别和生产无政府状态,以及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使某些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实现其商品的价值,就出现了资不抵债的破  相似文献   

2.
破产无效行为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状态下实施的使破产财产不当减少或违反公平清偿原射,从而使债权人的一般清偿权益受到损害,依法应被确认无效的财产处分行为。我们应严厉打击和杜绝破产无效行为,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责产的大量流失,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建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制度,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引起了法学界、经济界、企业界和广大群众的极大关注,赞赏者有之,怀疑者有之。本文拟就企业破产法的可行性,谈谈自己的浅见。 1 所谓破产,是指债务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法院可依债务人本人或债权人的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处理债权债务的法律规范。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的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资产负债额,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全部财产,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债权人未能得到清偿的部份,债务人不再负清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获得平等分配的清偿权利。  相似文献   

4.
一、企业破产的概念及其意义 所谓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权人的所有债务而宣布被淘汰。只要社会上存在商品生产,有无数的利益个体或集团,就自然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有这种关系就不可避免会有两种现象:一种是资不抵债且不能在期限内偿还,这就要面临破产;另一种现象则是债务人如期如数归还债务。所以说,商品经济的存在是破产现象存在的社会条件。 破产制度最基本的社会经济职能或作用主要有两项。第一,破产还债,即以破产的方式了结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被宣告破产的债务人为承担经营失利的责任,得拍卖自己的财产,抵偿债务,就此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而债务人在一次性的破产还债后,则可避开约束,寻求重新开始的机会。第二,破产淘汰,即通过破产程序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职能。商品生产者和企业都是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的代表者,当新资源、新市场、新技术等出现后,一些落后的东西自然会被先进的代替,这是“无情”的,但这种“无情”最终又会因新生力量的作用而转化为“有情”。上述两点只是很明显、直接的作用。其实,破产制度能真正落实经济竞争的优胜劣汰原则,从而最大限度地刺激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心、活力、勇气  相似文献   

5.
《太原大学学报》2022,(1):45-51
个人破产准入规范对个人破产程序的严格把关,是个人破产制度的运行基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利益天平,是法院筛选合格申请的过滤网。《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未来《个人破产法》的蓝本,其中对债务人的破产原因、债权人的申请条件等准入规范的规定存在不足,相关配套制度也存在缺失。债务人的破产原因应包含重大变故、排除非正常的生活消费;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为申请前提,五十万元的最低申请数额也应适当降低,并增加债权比例的限制;同时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从而为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一道合格的防线。  相似文献   

6.
张天平  张文震 《考试周刊》2007,(24):118-119
当前在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公平保护自然人债务人的债权人权益的需要。本文通过对自然人破产制度建立的必要性进行描述,说明了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模式选择方法,并进行了建构原则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商业银行破产时,破产标准应是以监管性标准为主,兼有流动性标准的综合标准。监管部门和债务人为申请人,且监管部门有破产标准的裁量权和破产申请的同意权。在重整和清算程序中,破产管理人应分别选任,由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专业化人士按不同比例担任。存款债权人的合法地位应被确认,存款债权的申报应通过改进银行业务办理手续事先取得多数存款人同意采取公示和通知结合的方式。存款债权清偿顺序的处理是设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的参与分配制度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替代个人破产制度的功能,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确保债权的平等清偿。参与分配原本是一项执行制度,其固有的功能理应是追求执行效率,并解决多个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同一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问题。程序属性最终导致当前的参与分配制度陷入了既不能发挥追求执行效率的固有功能也不能满足替代个人破产制度发挥平等清偿的异化功能的尴尬境地。如今,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参与分配回归其固有功能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参与分配制度固有功能回归应当以个人破产制度的同步建立为前提,应从适用条件、适用主体和分配原则等方面重构参与分配制度,确保其全面发挥追求执行效率的功能,使各债权人能够在同一执行程序获得清偿。  相似文献   

9.
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对部分债权人的优先清偿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使破产法的公平清偿原则得不到实现。如何制止这种规避行为是破产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介绍分析了英美两国破产法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并对两国之规定进行了比较,旨在于对我国破产法的修改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0.
论破产法中的可撤销行为和无效行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破产案件中的欺诈遮债行为十分严重.一些债务人利用破产程序终结后余债可免于清偿的规定策划各种欺诈选债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利益.为此,我国新的<破产法>确立了更为完善的撤销权和无效行为制度,对打击破产欺诈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关键词     
所谓坏账,就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收回的欠款。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相似文献   

12.
破产重整程序把企业置于中心,旨在拯救困境企业,其价值目标是多元、多赢的,在根本上是一种衡平,企业及与企业关联的各方需要退让出自己的部分权益,而使得整体利益最大化。破产重整程序中,除了利害关系人以外,还存在着外部主体。即主要讨论了破产重整中不同参与主体各自不同的角色。债权人与债务人恰在相互博弈中被赋予一定的角色。债权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发挥着最终控制以及监督的作用。在债务人自行经营管理模式下,债务人是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的核心经营控制因素。在我国,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银行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地位,这是由我国银行与企业的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外部主体的介入旨在平衡利益,促成重整的实现。管理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杠杆;法院是中立的裁判者。  相似文献   

13.
个人破产的条件、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破产行为能力的限制等三个问题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个人破产制度中,破产法应分别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并就仅有部分债权人申请破产或破产中连带之债的处理等特殊情况作明确规定;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是其所有的,除人身权益以外的积极财产,包括在共有中的份额及暂无处分权的财产;破产法应在破产中及破产后对破产的财产及人身权利加以限制,最终利用“复权制度”恢复。  相似文献   

14.
<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破产临界期间对个别债权人的个别清偿行为是可撤销的,这一个别清偿行为包括自愿的个别清偿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作出的非自愿的个别清偿.自愿的个别清偿与非自愿的个别清偿对普通债权人的侵害在实质上并无差别,因此,非自愿的个别清偿也应当是可以撤销的.  相似文献   

15.
破产法的宗旨即是通过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破产法实施中,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当通过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对破产犯罪给予必要的规制,完善立法,为债权人利益保护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6.
唐代债权保障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重刑轻民”的中国古代社会 ,民事法律不发达 ,有关债权的法律规定很少。但在唐代的法典及现存的敦煌契约文书中 ,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具体的债权保障措施 ,即由双方当事人制定契约 ,当债务人拒不履行债负时 ,通过诉讼等手段对债务人给予刑事惩罚 ;在契约中设定条款 ,通过国家机构强制牵掣债务人财物 ,来实现债权 ;针对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实行役身折酬的办法 ,以力役折抵债务 ;责成债务人提出担保 ,当债务人无力履行债务时 ,由担保人代偿等。上述这些措施 ,有力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活动 ,对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依法清偿和债权人清偿是银行债权保护的两个手段。但由于判决执行难,国有银行体制,企业所有权模糊,法律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乏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使银行债权保护能力弱化。要通过实行债转股、实行债务重组、破产申请、健全法规及社会保障制度来强化银行的债权保护能力。  相似文献   

18.
债务重整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既帮助其渡过困难,同时也可减少自身损失。债务重整会给企业财务造成重大影响,必须做出恰当的会计处理。债务重整的事项有两大类:一类是债务人用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给债权人,全部或部分清偿某项或某几项债务;另一类是更改负债条件。在两类债务重整事项下,债务人、债权人、必须根据重整后债务金额与帐面金额的不同做出相应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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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的出台是继《公司法》的重大修改之后的重要商事立法,是我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的标志性事件。破产宣告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宣告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的行为,是债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第一个步骤,在破产清算中占据重要地位。《破产法》对应当进行破产宣告的情形、法院对破产宣告的裁定和公告、破产清算前破产程序的终结等都做了相应规定。破产宣告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此时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企业职工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名称的变化,意味着性质的改变,对债权人、债务人、企业职工、其它当事人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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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整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以致无法按原约定条件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基于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同意给予债务人在正常情况下所不愿给予的让步。其目标是尽可能收回全部债权,而不是债务人破产清算。如果债权人一味促使其债权尽早收回,而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债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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