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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 审判长:岳阳楼区实验小学“学生模拟法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刘鑫与龙泉两人医药费赔偿纠纷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法庭调查 原告龙泉陈述诉状:2003年2月26日第二节课下课,学校发电影票,被告刘鑫在教室里又是叫又是喊,并拿着电影票使劲挥动,我上前劝阻,他不听,竟用电影票把我的右眼划伤,我用去医疗费、就诊交通费、营养费414元,还请了两天病假,我要对方赔偿我的这些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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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2月 5日,烟台栖霞市实验小学 8岁学生韩昊下课去厕所。由于厕所的墙年久失修,一面墙倒塌将韩昊砸伤,经法医鉴定,韩昊的伤情为七级伤残。韩昊于 1997年将栖霞市实验小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 5万元。法院一审判决由栖霞市实验小学赔偿原告韩昊 4万余元,双方均不服,上诉至烟台中级法院,今年 5月 16日二审第一次开庭,双方仍各执一词。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栖霞市实验小学认为原告受伤属意外事件,保险公司已付赔偿金,学校不应承担责任。近年来由于学生在校园里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不断发生,对学生、家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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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枸树职业:美化住址:青少年宫西北角被告:自私大王职业:破坏住址:环保意识缺乏小区诉讼请求:1.追究被告环保意识淡薄罪。2.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天蓝蓝、草碧绿、树茂盛、空气清新。事实及理由:2010年4月7日下午,我正在和松树、桂花树等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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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0”“6”;被告——“平均数”;法官——数学。原告、被告到齐,旁观人员肃静,下面开庭!早上,数学法官穿戴整齐,精神抖擞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忽然,门卫进来报告“:法官,大事不妙。外面有一群数学公民把‘平均数’五花大绑地捆来了。”数学法官大吃一惊,老花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快,叫他们进来,看这是怎么回事。”话音刚落,数学公民们已吵吵闹闹地闯进来了。数学法官一拍惊堂木,把他们全镇住了“:快替‘平均数’松绑,你们有何冤情可以一一道来,我自会秉公办理。”首先是“0”义愤填膺地说“:我的儿子差点溺死了,都是‘平均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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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 《青少年科技博览(中学版)》2003,(21)
八月十五夜,一轮皓月当空,如“明镜高悬”,月亮法院开庭了。“肃静!你们谁是原告?”月亮大法官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喝道。“我!”水、土地、空气异口同声地应道。月亮法官一愣,惊讶地问:“怎么,你们三个都是原告?那谁是被告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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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白字先生”趣闻颇多。明代,有一个富翁,用钱买了个县宫。一次坐堂问案,文书送上名单,原告叫郁工来,被告叫齐卞丢,证人叫新釜。县官一本正经握笔点着原告的名字,大声唤道:都上来(郁工来)!”因此三人一齐走上前。县官一看火了,吼道:“本县官只叫原告一人,为什么都上来?”文书在旁暗笑,不好直说念错了,只得说:“老爷,原告名字叫‘郁工来’,不叫‘都上来’。”县官感到无趣,于是点着被告的名字大叫:“齐下去(齐卞丢)!”结果三人面面相觑,一齐退下堂去。县官不禁大怒:“本县官叫被告,为何全退下堂去?”文书只得又插言道:“被告名字叫‘齐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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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玉 《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7,(6)
劳动课擦窗受伤,学校、公司责任分担? [案例] 李某系某小学学生.某日上午8时,李参加学校组织的10分钟晨间劳动,被安排在室外擦窗.擦完窗,李下地时踏在某建筑装潢工程公司停放于窗外的翻斗车上,致使装满大理石的翻斗车倾斜,压到原告右手中指.学校立即将李送到医院治疗.后因手指坏死被截去末节指.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受伤学生家长将学校和建筑装潢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被告小学辩称:原告发生的事故属意外事件,学校并无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除支付了原告治疗费、出租车费、购营养物品费用等外,愿再补偿原告营养费3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费3000元,对原告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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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晓玉 《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7,(3):39-40
劳动课擦窗受伤,学校、公司责任分担? [案例] 李某系某小学学生.某日上午8时,李参加学校组织的10分钟晨间劳动,被安排在室外擦窗.擦完窗,李下地时踏在某建筑装潢工程公司停放于窗外的翻斗车上,致使装满大理石的翻斗车倾斜,压到原告右手中指.学校立即将李送到医院治疗.后因手指坏死被截去末节指.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受伤学生家长将学校和建筑装潢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被告小学辩称:原告发生的事故属意外事件,学校并无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除支付了原告治疗费、出租车费、购营养物品费用等外,愿再补偿原告营养费3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费3000元,对原告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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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玉琦 《少年文艺(南京)》2013,(Z1):79
不知谁把家里的镜子摔了个粉身碎骨,爸爸、妈妈和姐姐三人为了"谁摔破镜子"这个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要知道,那面镜子可是姐姐的最爱啊!碰巧,姐姐曾看见爸爸妈妈在镜子旁边"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姐姐心疼她心爱的镜子,特地邀请我做法官,希望我能为那面可怜的镜子讨回公道。没一会儿,原告姐姐带着被告1——爸爸和被告2——妈妈来到了"法庭"(我们家的餐厅)。我作为法官,立即宣布开庭。"原告,你在什么时候看见被告1和被告2在镜子旁边走来走去的?"我严肃地问。"下午2点。"姐姐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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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淇 《作文世界(高中新语文伴侣)》2011,(7):69-71
今天下午,在粮食王国的最高法院五谷区分院,公开审理“绿豆抬高身价”一案。
审判长:南瓜
陪审员:小米、高粱
书记员:黑豆
公诉人:大米
下午四点整,工作人员都到齐了,审判长一声令下:“现在开庭,带原告、被告入庭。”原告小狗花花大步流星走上原告席,被告绿豆被送审人员花椒和辣椒带人被告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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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锟 《小作家选刊(小学)》2008,(1)
原告:人类被告:大自然审判员:星球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陪审员:星球最高法院监督长双方所带证人:村民、受难家属,鸟妈妈、鱼开庭:法官:请原告发言。人类控诉:大自然罪不可恕,发动山洪、海啸、沙尘暴和地震破坏我们的生存环境,破坏我们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多少人因此丧失性命。证人村民和受难家属可以作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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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超市存包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作雷 《商情·科学教育家》2007,(12)
消费者到超市购物,存包被盗,超市应否负责赔偿?近年来,人们对于这一问题一直存在争议。笔者意就现实中一个案件为例,谈一下自己的看法。1案例回顾2000年11月1日下午李某至上海市大润发有限公司杨浦店购物。购物前,将所带皮包存入该店设置的自助存包柜中。购物完毕至原寄存处取包时,存包柜无法打开。于是向工作人员求助,后发现所存物品丢失。因与超市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原告认为其与超市形成的是一种由购物服务派生的保管关系,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310元;被告则辩称原告使用被告处的自助存包柜,双方即构成自助存包柜的无偿借用关系,由于自助存包柜本身并无损坏,且被告已通过告示告知了自助寄存柜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故被告对于原告所称的物品遗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为:当原告为了购物而使用被告提供的自助存包柜时,双方当事人形成的不是保管法律关系,而是借用法律关系;且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其在使用自助存包柜时将皮包存入,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1]2案例解析本案中,无论是原告的诉讼主张还是被告的答辩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都将因存包行为引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合同关系。笔者认为不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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