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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字结构中的“所”是古代汉语中比较特殊的代词。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称之为“特别的指示代词”,郭锡良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称之为“辅助性代词”。这个特殊代词的特点是,有指代作用,但却不能独立作句子成分,必须将它放在别的词语前面,构成“所字结构”,才能充当句子中的一个成分。所字结构是一个名词性词组,表示“所……的人”,或是“所……的事物”。  相似文献   

2.
“所”字结构是指“所”字与词或词组结合形成的造句单位。“所”字结构在文言文中使用率很高。据王克仲《关于先秦“所”字词性的调查报告》统计,在先秦21部著作中,“所”字共出现6484次,其中“所”字结构占6252例。对于“所”字的词性,历来是语法学界争论的问题之一。自《马氏文通》将“所”定为“接读代字”以来,此说颇有影响,当前持代词说的人仍大有人在;陈承泽先生在《国文法草创》中,对代词说提出了质疑,认为“所”字是“助字之含指示作用者”。陈的观点后来也为不少人所接受。对“所”字词性的讨论  相似文献   

3.
关于者、所的词性、语法特征及其指代作用,学者们已有精辟的论述。我只想仰承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做点归纳整理的工作,以期便于初学者学习和掌握。 关于者、所的词性,学术界虽有不同的看法,但主流还是把它当作代词看待,称之为特殊指示代词或特别指示代词。这是因为:第一,者、所在者字结构和所字结构中  相似文献   

4.
自从《马氏文通》将文言“所”字划归“接读代字”以后,语法学界关于“所”的词性,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后来,南开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教研室编写的《古代汉语读本》将“所”定为“特殊的指示代词”,这一观点为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所吸收,于是,“所”为“特殊指示代词”说,似乎已定于一尊。然而,近两年来,语法研究者们又在一个不大不小的范围内展开了对“所”字词性的讨论,于是便有“指代助词”说、“结构助词”说、“结构代词”说等相继出现,有感于诸家之求索精神,本文亦拟就此略陈已见。  相似文献   

5.
古汉语中的“所”字,使用的次数较多,然而对于它的词性和语法功能认识不一,分歧颇大。有的语法书上称“所”为助词,有的则称为特殊指示代词。对“所”的认识应当从语法功能上来分析,把它归为指示性代词一类,还是较为妥当的。 一、“所”作为指示代饲的特殊性和其内部结构 所字,《说文解字》说“伐木声也”。段玉裁注说文也说,伐木声为本义,处所之所为假借义,“用为分别之词者,此引申义也”。他们的说法未必正确,所的本义应是处所之所,战国盟书所作,一看即为人处山崖之处的形状。因此说“所”字是实词,且为名词。  相似文献   

6.
试论“所……者”式中“者”字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动词(或动词性词组)·者”这一结构形式是古代汉语中常见的形式,我们姑且称之为“所……者”式。对这种格式中的“者”字的作用,一般的古代汉语语法论著和教材很少论及,虽有少数几家谈到它,但也只限于提出结论性的意见。吕叔湘先生所著《文言虚字》指出“者”字“具有称代作用”。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认为“‘者’字指代行为的对象,‘所’字起着指示行为对象的作用。”南开大学古代汉语教研室编辑的《古代汉语读本》认为:“如果‘所’字所指代的动作行为的对象不必明言或不可明言,可以用一个指示代词‘者’字代替,这时,‘所’字也只起指示作用。”尽管各家对为什么要加“者”  相似文献   

7.
大概是因为《语法修辞讲话》①中说了“‘所见’等于‘看见的’或‘看见的东西’”这一句话,所以,有的语法书就说“‘所”字结构相当于‘的’字结构,如:所见、所说”②,“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的’字结构”。③一、内部结构不同。组成“的”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宽。如:“我的(代词)”,“公社的(名词)”,“红的绿的(形容词)”,“吃的(动词)”,开车的(动宾词组)”,“孩子玩的(主谓词组)”,“来参观的(连动词组),“浅红色的”、“打得好的”(偏正词组),“使他感动的(兼语词组)”。组成“所”字结构的词类范围很窄,只有动词(或合成性动词)才能构成“所”字结构。如:  相似文献   

8.
“所”字常见的用法有两种:一是名词,当“处所”讲;一是辅助性代词(有人称为助词),通常与动词组成“所”字结构,使之成为名词性的偏正词组。两种用法之间有联系,后者是由前者虚化而来的。此外,还有一种“所”字,独立充当句子成  相似文献   

9.
“者”字到底是一个什么词?有什么意义?历来说法不一。 我们认为:要对“者”字作出切合实际的结论,使认识渐趋统一,就必须把“者”字放在语言组织里,放在“者”字结构里来研究。要研究“者”字结构里几个主要成分的作用和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要研究“者”字结构在言语中同别的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要研究“者”字结构的本质属性。与此同时,还要从“者”  相似文献   

10.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里对“者”字的解释是:“者,别事词也,从白(?)声。”并且说“(?)”是“古族字”。可见“者”是形声字。有的古文字家认为“者”在甲骨文和金文里没有出现,郭沫若先生认为“(?)”是古“香”字。许慎所说的“词”指的是虚词,“别事”是指区分、区别不同类事物的词。然而对于“者”字的理解,古汉语专家、学者亦不相同,有的认为是“结构助词”,有的认为是“代词”。通过古汉语语言现象的分析,我们认为“者”是特殊的指示代词,同时又是语气词,“者”同其他词组成的结构,称之为“指代结构”  相似文献   

11.
本文针对历来颇有争议的“者”的词类归属问题,采用穷尽式,专书专题的方法分析《论语》中的“者”字,以期能够准确反映出上古汉语“者”的用法及特点。论文列举了目前学者对“者”的词类划定的不同观点,并对“者”的词性重新进行归类。我们认为古代汉语中“者”应属于辅助性代词、结构助词、语气词,并在此基础上对“者”字结构的语法功能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2.
古汉语中有较多词的词性一直都难以定义,“所”字就是其中之一。对于“所”字学术界莫衷一是,有认为是助词,有人认为是指示代词,王力先生也说,“所”字的用法相当复杂。本文主要在各大家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古汉语语序和整体结构来提出一些个人之见,旨在对“所”字结构进行一番爬梳整理,溯起源,探其流。  相似文献   

13.
“所”字在文言中作代词的说法,风靡于语文界。然而文言中的“所”果真是个代词吗?它与白话里的“所”果真是两个毫不相干、意义各异的词吗?这个问题,既关系到语法理论的深入研究,又直接影响着全国中学语文的教学,不可不分辨清楚。笔者认为,“所”字无论是在文言里,还是在白话中,都是结构助词,它虚无所“指”,更  相似文献   

14.
王力先生的《古代汉语》说:“‘所’字也是一个特别的指示代词,它通常用在及物动词的前面和动词组成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对“所”字结构这样的解释,在所有的古代汉语书中都能看到,对它的认识,语法学界是一致的。正因为“所”字结构具有名词的性质,所以它常作主语、宾语。  相似文献   

15.
词缀“的”有所有格性和形容词性之分,前者来源于唐代“底”字,后者来源于上古“之”字,“的”与其前成分构成“所有格短语”和“形容词短语”,“的”字是插入到“的”字短语里的,“的”与其前成分组成的语法单位使独立“的”字结构成为可能;现代汉语人称代词所有格意义的非“的”字短语用法源自古代;独立“的”字结构是名词化结果,不同于数量词短语的独立使用。  相似文献   

16.
《诗经》中“斯”有动词、代词、连词、语气词和词尾等多种词性及词义和语法功能。“名+斯”、“谓+斯”、“彼+谓+斯”结构的“斯”相当于指示代词“者”,“数+斯+名”结构的“斯”相当于指示代词“其”,“螽斯羽”等“斯”功能同连词“之”。因文字假借和语法演变,“斯”字被借作指示代词,指示代词进一步向连词、语气词和词尾发展。《诗经》中不同词性的“斯”分别和先秦汉语虚词“之”、“其”、“者”、“然”等异词同义。  相似文献   

17.
“把”字结构,是“介词‘把’+名词、代词或词组”的语言结构。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管“把”字后边的名词、代词或词组叫作“把”字的后置成分。一个词或者一个语言结构,一进入句子,就在句子里取得一定的句法地位。“把”字结构进入句子以后,取得什么样的句法地位呢?运用成分分析法来分析句子,对于“把”字结构的句法地位有两种说法:(一)“把”字的后置成分是宾语。即提前的宾语,或者说,前置宾语。(二)整个“把”字结构是状语。  相似文献   

18.
表示范围,表示强调的语气,这是现代汉语副词“都”字的两种基本用法。本文讨论“都”字的三种特殊用法:①疑问代词“谁”等,后边用上“都”与之呼应,就不表示疑问;②“和”“同”“跟”组成的短语往往会造成歧义,用上“都”可以消除歧义;③量词重叠作主语的定语,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表示何种语法意义,“都”起着决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所”字结构后面附着“者”字,结合成为“所动者”、“所动宾者”、“所介动(宾)者”等形式。关于这种结构形式中的“所”字和“者”字的词性及语法功能,有人认为“者”字在这里称代行为对象,“所”字只起指示作用而不起称代行为对象的作用。要想对“所”字结构后附“者”字的结构形式作出确切的分析,我们不能单从这种结构所表达的意义出发,尤其不能用翻译代替结构层次分析,而必须将“者字结构和“所”字结构严格区别开来,同时还必须对“所……者”结构的内部关系和层次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下面我们从四个方面来分析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壹“所”是虚词,不是实词“所字结构”的“所”历来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不外乎代词说和助词说两种.郭锡良等同志编的《古代汉语》(以下简称《汉语》)说: ‘所'字作为辅助性代词,所代的是某种动作的对象.它位于动词或动词组之前,和动词或动词组结合成‘所'字结构,使整个结构具有名词性. 这种意见值得商榷.“代词”是实词,辅助性”则是助词的特性,而助词是虚词,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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