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篇新闻报道到底怎样才能算得上侵权?新闻侵害名誉权责任认定如何划分?一般侵权行为是按照损害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四个构成要件来认定的.然而,由于新闻侵权所具有的传播范围广、侵害后果严重等特殊性,再加上各类新闻侵权的性质不尽相同,所以,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需考虑两条,即行为人有过错及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联系.  相似文献   

2.
综观新闻媒体的新闻官司,从新闻媒体本身来看,涉及最普遍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侵害法人及公民名誉权.构成对公民、法人的名誉侵权,应具备四个条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1993年6月15日,我国曾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8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新闻报道侵害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又以新闻报道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尤甚。我国目前并未出台专门的《新闻法》,在《侵权责任法》中也未对相关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在发生新闻侵权行为时仍要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忽视了新闻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导致对相关纠纷解决不当。为解决相关认定不清的问题,本文从侵权主体、侵权客体和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形式三方面来解读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李宁 《新闻界》2006,(3):104-104,125
何谓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法律辞典》对新闻侵权行为的定义是:“新闻单位或个人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新闻电影等新闻传播工具。以故意捏造事实或用失实报道的方式向公众传播有损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合法权益的不当内容或法律禁止的内容。从而破坏了公民或社会组织的真实形象。降低对他们的社会评价,影响公民个人宁静的生活和尊严的违法行为。”按照民法理论和实践,新闻侵权属于民事侵权中的一般行为,但有其特殊性。新闻侵权除具备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即,侵权损害事实、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闻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能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以外,还具有特殊要件,即,侵权行为体现在新闻作品中、新闻作品刊播于新闻媒介并公开发表、刊播新闻作品的新闻机构具有合法性、新闻行为在新闻活动中有过错,同时具备上述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才构成新闻侵权。  相似文献   

5.
侵权行为是现代法治社会所禁止的一种非法行为,这种行为首先破坏了法律的某种规定,譬如,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侵害了不该侵害的权益等,同时,侵权行为又是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迦人为此应承担赔偿的责任。新闻侵权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具有自身的特点,我们认为,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作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增多的新闻侵权纠纷和新闻侵权诉讼,如何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入手,明确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这对于我们合理处理新闻侵权行为,减少乃至消除新闻侵权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认为,新闻侵权有四个要件构成,本对此试作分析。  相似文献   

6.
在现代社会中,新闻是一个庞大的产业,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新闻自由已成为各国法律保护的对象,然而如同其他任何权利一样,新闻的言论自由一旦遭到滥用,就必然构成对他人合法利益的侵害。 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新闻侵权除应具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侵权行为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的一些特征。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 一、新闻侵权主体的复杂性及特定性。新闻侵权是通过新闻报道实施侵害的,而一则新闻的公开发表则必须有新闻制造者和新闻发表者,即作者和新闻出版…  相似文献   

7.
范懿之 《中国记者》2015,(4):101-102
新闻官司大都因新闻侵权引起,新闻侵权又以新闻侵害人格权居多,行为人通过新闻报道使公民人格受到损害,由此引发新闻侵权诉讼。实际上,新闻真实性原则决定了新闻报道本身不会构成对公民人格权的侵害;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在新闻实践中,侵害人格权的行为还是屡有发生。实际上,严格按照新闻规律进行采访报道,就能够有效防范新闻侵权风险。  相似文献   

8.
新闻侵权构成要件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8月公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指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这是新闻报道构成侵权的四个缺一不可的条件。结合新闻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可给新闻侵权下如下定义:新闻侵权系指行为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电脑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发表了不实报道,或者报道虽然真实,但系法律禁止公开传播的事实,因此对当事人造成侵害的行为。新闻侵权的预防1.事前预…  相似文献   

9.
新闻侵权的认定标准 一般认定标准。按照民法理论和实践,新闻侵权属于民事侵权中的一般行为,但有其特殊性。作为新闻侵权,除了要具备一般侵权行为四个基本构成要件外,还应考虑下列因素:侵权行为体现在新闻作品中;新闻作品刊播于新闻媒介,并公开发表;刊播新闻作品的新闻机构具有合法性;新闻行为在新闻活动中有过错,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新闻界和司法界所关注的新闻纠纷、新闻诉讼事件有增无减,其中以“新闻侵害名誉权、隐私权”作为内容占大多数。所谓新闻侵权,在《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中心)中法律概念为:“新闻侵权,是新闻机构或个人利用新闻作品,损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并对新闻侵权的形式亦有明确的界定:(一)内容严重失实;(二)评论严重不当:  相似文献   

11.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从目前都市报遭遇的新闻官司看,侵害名誉权是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2.
所谓新闻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包括通讯社、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  相似文献   

13.
宋义 《新闻前哨》2003,(9):21-22
新闻机构在传播新闻的过程中,由于过错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因新闻传播而受到侵害,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行为就是新闻侵权。在新闻侵权中,主要涉及到人身权、财产权和知识产权。这些侵权行为,都是我们通常所指的行为侵权。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是侵权的主体。在这里,我们要谈另一种行为侵权,那就是对新闻媒介进行新闻传播自由权利的侵犯。 我们知道,新闻传播过程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化的过程,它包括新闻采访、新闻编辑和新闻发布三部  相似文献   

14.
新闻侵权属于侵权行为范畴。我国《民法通则》等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理论上,以侵权行为的构成是否具有过错的要件为标准,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纵观我国法律,并未对新闻侵权做  相似文献   

15.
吴鹏飞 《声屏世界》2003,(10):35-35
豁免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依据侵权行为法的一般原理,任何一种豁免事由能够有效成立,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具有对抗性。第二,必须具有客观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新闻侵权民事责任中经常采用的豁免事由主要包括:权威消息来源。这一豁免事由在西方国家又被称为新闻特许权。如果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权威部门的结论或材料进行报道,却损害了他人名誉权,新闻机构可以其消息有权威来源为由而要求免责。在司法实践中,权威消息来源被认为是侵害公民、法人名誉权…  相似文献   

16.
一、新闻侵权的概念及其构成 (一)新闻侵权的概念.新闻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导致新闻侵权的直接原因及其外部特征,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刊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诸如新闻报道失实、新闻评论不客观不公正从而歪曲了事实损害了他人人格,或蓄意且擅自宣扬他人隐私等情况.新闻侵权和普通民事侵权一样,都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其侵权的客体一般为人格权,即会造成他人人格权利的直接或间接损害,适用民法等调整.  相似文献   

17.
臧东娥 《新闻传播》2004,(12):56-57
近年来,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侵权的高发,生率让新闻界和法律界人士格外注目。所谓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新闻传播媒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名誉权是非常重要的人格权,因而侵害名誉权就成了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据统计,在我国的新闻官司中,70%以上是侵害名誉权案件。  相似文献   

18.
所谓新闻侵权,是新闻机构或者个人利用新闻作品,损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并主要集中在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上. 近年来,新闻监督中的新闻侵权问题已经成了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说其令人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闻侵权的现象增多,二是新闻侵权官司增多,三是新闻侵权案件中媒体败诉居多.  相似文献   

19.
新闻报道要真实合法,当新闻报道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仍有权主张新闻侵权的成立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当前我国尚未有专门的新闻法,关于新闻侵权应根据民事一般侵权的规定并结合新闻侵权的特点来认定。文中阐述了新闻侵权区别于一般民事侵权,并重点论述了新闻侵权的成立应具备四个要件。  相似文献   

20.
新闻名誉侵权是民事侵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新闻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大众传媒侮辱他人人格,故意捏造事实向受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侵害公民和法人名誉的行为。新闻名誉侵权的主要表现为:采访失实或夸大事实,妄下侮辱或诽谤性结论,剥夺被采访对象的申辩机会等。笔者结合在新疆法制报社多年有效应对新闻名誉侵权纠纷的实践,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对避免新闻名誉侵权提出三个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