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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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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我国面临着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偏低的困境。本文收集了1185个专利侵权赔偿判决书,研究影响我国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偏低的主要因素,揭开赔偿数额低的“黑箱”。研究结果表明:专利的商业价值和权利人的保护能力对赔偿数额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专利价值越高,获得的赔偿数额越高;保护能力越强,获得的赔偿数额越多。但是,计算赔偿的方法对专利商业价值和权利人保护能力影响赔偿数额具有部分中介作用。法定赔偿对赔偿数额产生消极影响,即适用法定赔偿的案件会获得较少的赔偿。为了激励创新,我国可以通过提高专利价值、增强保护能力和完善确定赔偿数额方法的方式提高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
为提升我国专利司法保护的有效性,亟需从微观层面分析企业在专利司法保护制度之下的专利决策模式,为调整专利司法保护强度提供政策导向。首先分析专利司法保护制度下的企业专利决策行为的通用模型,然后对我国专利侵权赔偿额进行实证调研,将调研结果与模型相结合,得到我国专利司法保护对企业专利决策行为的作用机理。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专利司法保护制度的调整对企业专利决策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我国法定赔偿额的参考因素覆盖了其它三种专利侵权赔偿额的参考因素,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随着最新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专利法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及增加惩罚性赔偿,专利保护将明显增强,企业更倾向于选择自主创新的专利策略。  相似文献   

3.
我国专利侵权案件逐年高速增长,频繁的专利侵权诉讼会对企业造成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针对专利诉讼风险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分析了专利司法保护制度下的企业专利诉讼决策行为,然后建立了专利诉讼风险分析模型,以侵权人败诉率、赔偿额及其主要影响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对我国专利诉讼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显示:专利类型、权利要求数、原告的类别、案件的审级等变量对侵权人败诉率有显著影响。专利类型、侵权行为数量、请求赔偿额、诉讼地区、诉讼年份变量对赔偿额有显著影响。提出了基于专利诉讼风险分析的企业专利战略建议。  相似文献   

4.
周竺  黄瑞华 《科研管理》2007,28(1):65-67
本文运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侵权赔偿数额对专利潜在侵权人及专利权所有人行为的影响,为合理确定侵权损害赔偿金额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运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专利许可使用过程中发生侵权时赔偿额的确定和分配进行了分析,构建了新的赔偿体系。分析表明,应给予被许可人无限制条件的赔偿。确定赔偿额时要考虑对每个受害人造成的损害额、每个受害人察觉专利侵权的概率和察觉条件下侵权人承担责任的概率。赔偿以惩罚性赔偿为主,先起诉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额应大于后起诉的受害人获得的赔偿额。  相似文献   

6.
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专利侵权适用专利使用费赔偿的条件、经济依据和赔偿倍数进行了分析.分析表明,当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时,可适用专利使用费进行赔偿;专利使用费是专利权人在专利产品市场上未来经济利益的现值,可视为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以专利使用费的一定倍数作为赔偿额具有经济合理性,应该根据诉讼成本和侵权发生的概率对赔偿额的弹性来确定赔偿倍数.  相似文献   

7.
贺宁馨  袁晓东 《科研管理》2012,33(4):124-130
以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2家法院判决、调解的专利侵权案件为样本,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及t检验法,对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是否有效地保护了专利,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请求赔偿额、专利类型、地区、年份变量对实际赔偿额的影响显著;《专利法》修改、国籍变量对实际赔偿额的影响不显著;法定赔偿额与调解赔偿额趋于一致。研究结果纠正了美国"332调查"中的不客观结论,对我国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8.
在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诉讼往往存在难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我国在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确立了多种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并创设了法定赔偿制度用以解决这一难题。但在实践的操作与运用中,又产生了举证困难、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等诸多问题。本文从专利损害赔偿的理论出发,结合法院审理实践,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三、专利侵投诉讼 1.专利侵权的处理机关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应首先对侵犯^的“侵权”行为进行分析,准确判断侵权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因为一旦判断失误,以至最后诉讼结果侵权行为并不成立时,专利权人将要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如果认定侵权人确实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可以首先与侵权人直接联系.告知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要求进一步商谈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0.
"严格保护"的专利法律政策,可体现在授权标准和授权客体的调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侵权赔偿数额以及如何从源头打击侵权行为等方面。严格保护要符合比例原则,即专利保护范围和强度与该专利的创新贡献度相协调;对于软件相关专利的授权审查,仍应遵从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等专利实质条件标准。等同理论的适用必须与本法域内技术发展程度相适应,以期达到最大程度提升技术创新效率的效果。赔偿数额的高低,实践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权利人举证是否充分。在源头打击方面,在故意侵权案件可尝试追究公司股东及高管的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1.
贺宁馨  李黎明 《科研管理》2016,37(10):137-145
首先,以我国2002—2012年的605件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为样本,采用多元回归方法,对我国专利侵权赔偿额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研究,结果显示:侵权时间、侵权人数等12个变量对赔偿额有显著影响。其次,根据回归结果,选取以上12个变量,建立了BP神经网络模型,预测了专利侵权赔偿额,结果显示:该模型对0-5万元区间段赔偿额预测的正确率达94%,对5-10万元区间段赔偿额预测的正确率达68%,对10-50万区间段赔偿额预测的正确率达85%。最后,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完善我国专利侵权赔偿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詹映  张弘 《科研管理》2015,36(7):145-153
为对我国知识产权实际保护状况作出客观评判,以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审理的4768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判例为统计对象,重点围绕权利人维权成本和侵权人侵权代价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知识产权维权"(经济)成本高"问题并不显著,但维权"周期长"问题确实存在,且多由确权程序引发诉讼中止所致。在侵权代价方面,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低"问题十分突出,法院过多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额,使权利人常常得不偿失,而"举证难"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因。建议我国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以提高侵权者侵权代价,并从解决"举证难"入手,破解"赔偿低"问题。同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确权机制,以根治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之痼疾。  相似文献   

13.
为解决我国司法实践中专利侵权赔偿计算难和"法定赔偿"适用比例高的问题,通过分析加拿大"计算侵权人利润"法的产生背景、特征、典型案例、适用与不适用情形,及其在加拿大判例法上的发展历程,强调这一计算法存在的重要性及其与传统损害赔偿计算法相比的优势,提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应借鉴加拿大"计算侵权人利润"法中的"实际利润法"和"差额利润法"。  相似文献   

14.
<正>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除了主张自己实施的行为对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还经常采用现有技术/设计抗辩进行不侵权抗辩,本文将结合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和2010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台湾地区,是否引入源于英美法系的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话题。"否定-肯定-再否定-再肯定"的演变路径既是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在台湾地区的发展历程,也折射出立法部门对于保护专利权的态度变化。造成台湾地区立法反复的主要原因在于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与大陆法系传统相异、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负载遏制专利侵权行为发生的立法目的。我国大陆地区本次修改《专利法》不应以儆效尤,应暂缓引入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16.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传播有赖于制度设计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为此,以古诺竞争模型为基础构建序贯博弈机制,分两阶段分析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主体在专利交易市场中的行为可能形成的6种局面,通过分析均衡支付求解占优策略,以期进一步优化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研究发现,在现有市场和法制环境下,无论专利权人是否开放许可,专利实施主体都会选择侵权生产;而要鼓励专利权人提出开放许可声明且专利实施主体接受声明中的条件,需要足够大的市场容量、开放许可费和专利侵权赔偿额期望值.由此建议,可以采取规定差异化的专利年费减免制度、放宽对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内容的约束、赋予专利行政部门一定范围的裁量权、打造并充分利用专利交易平台,以及构建侵权责任证明分配体系等措施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进行优化,从而激励专利权人实施开放许可以及专利实施主体接受开放许可.  相似文献   

17.
基于一般福利理论,将专利保护期限作为变量纳入到一般均衡分析模型中,对专利保护期限变化带来的社会福利、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变化进行数理分析。提出最优专利保护期限的一种实现条件和计算方法,并对最优专利保护期限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找到了上述计算方法与之前学者提出的比率检验法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参数进行数值模拟验证。研究发现:社会福利水平随着专利保护期限的增加先提高在达到最大值后开始降低;最优专利保护期限是有限的,当边际社会福利等于边际净损失时,专利带来的社会净利润达到最大;最优专利保护期限与专利产品的供给、需求弹性有关,与需求的价格弹性成反比。不同类型专利的最优保护期限不同,产品技术更新快、生命周期短的专利技术应采用较短的保护期限,反之则应采用较长的保护期限;可通过控制专利保护期限和垄断价格来遏制企业非法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8.
多主体实施外观设计专利存在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领域,特别是其在软件领域的应用。其特征表现为提供者并不直接实施专利,提供行为本身难以落入专利权控制范围。由于现行立法司法体系重产品、轻设计的保护模式,设计上对产品载体的要素比较以及被控侵权人提供软件行为的定性使得多主体实施外观设计侵权难以受到专利法保护。通过案例考察与比较法研究,司法实践应将涉案专利产品类别认定为“软件+产品载体”,设计要素比较上重视设计本身带来的综合视觉效果,并通过移植重构的“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规则对多主体实施外观设计侵权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9.
专利发明创造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仿生算法程序,其通过自身的认知计算系统来模仿人类智能,使系统具有像人类一样的创新思考能力来进行发明创造活动。人工智能在发明创造过程中,为了满足技术功能的需要,有可能涉及实施他人的专利,同时也有可能生成与他人专利并无实质性差别的发明,导致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潜在风险。尽管人工智能发明创造过程中的专利侵权呈现出多主体、多步骤的分离式侵权特点,看似适用直接侵权或者间接侵权规则来认定侵权均存在法律障碍,但其实质是直接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建议引入控制与指挥规则作为全面覆盖原则的补充,成为人工智能专利侵权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分析各方主体之间是否存在独立的侵权人控制或指挥其他主体,来确定一个实际侵权人承担专利直接侵权责任。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未完全脱离于人类主体的控制,从保障技术发展的安全性角度看,人工智能所有者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不失为一种权宜之举。  相似文献   

20.
张勇  顾明华 《情报科学》2005,23(6):950-954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项有限制的合法的垄断权利,但这种排他性权利的取得是以发明人公布其技术方案为前提的。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利人的实质控制能力较弱,导致专利权时刻面临着潜在侵权人侵害的危险。因此,对于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救济制度是否完善不仅关系到专利权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一国通过保障发明人的权利,达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目标的实现。美国作为一个极其重视专利保护的国家,在专利侵权的认定与救济方面,通过一系列判例确定了一套较完善的规则。本文通过对美国专利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理论、相同侵权与等同侵权的认定规则以及对权利人的救济制度的解读,希望能为我国专利司法实践提供一点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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