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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安伦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1996,(4)
论法院自行取证的条件和范围刘安伦关于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范围,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2.
李保平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3,24(5):73-76
人民法院不是举证责任的主体,人民法院依法调取证据的行为不能为人民法院作承担举证责任的依据,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行为,其法律属性应为司法救济,我们应当在此认识基础上构建我国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制度。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这条规定基本确立了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要求就是法律真实。 相似文献
4.
卿利军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7):164-166
证据保全是证据法理论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审判实践中对证据保全有诸多误解,弄清证据保全的效力,正确认定证据保全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效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运用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提高诉讼程序的收益和效率,从而为最终实现社会正义提供证据保障。 相似文献
5.
审理自诉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应把好立案关,在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同时,也不可忽视人民法院的查证工作,应把握好举证充足的标准和举证 责任转的时机,并重视证明环节,对不同的证据,对不同的证据,应从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相似文献
6.
基于收集证据不同于提供证据、认证不同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的理论指导,公安、检察机关只是立功的查证主体,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是认定立功的主体,当检察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做出酌定不起诉而终止诉讼程序时,立功的认定权由检察机关享有和行使。人民法院对立功证明材料应进行实体和程序上的双重审查,程序审查集中在立功证明材料的来源方面,实体审查意味着应对立功证明材料进行质证。 相似文献
7.
赵惠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7,(4)
<正> 我国民事诉讼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从而使案件得到公正解决.为了使案件的处理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作为人民法院,就必须要求当事人通过其诉讼活动,将与本案有关的各种诉讼证据提交给法院,“人民法院就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民事诉讼第64条第三款).收集到证据后,“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民事诉讼第66条),然后作为法院的定案依据.可见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核和运用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当事人不眼一审裁判而提出上诉的民事二审案件中,法院如何审核和运用证据,将步及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8.
公证证明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证据效力是公证书最基本的一个效力.公证书在我国诉讼证据体系中处于证据至上地位.但在诉讼实践中,诸多相关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在证明公证书有效性方面的适用;公证书发生证据效力的起始时间;关于法院审查系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的问题;公证书的质证问题;以及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对公证书存有异议时的处理.这些争议的存在,迫切需要我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9.
隐私一般是指公民不愿让他人知道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隐私权是指“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或关于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在各国法律制度中,隐私权是未被完全承认的个人权利。《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干扰人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的行为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虽然没有直接提及“隐私权”这几个字,但很多法律法规却涉及隐私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相似文献
10.
论电子证据的种类归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凌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9,26(1):110-113
电子证据种类归属问题是电子证据研究的理论根基和前提。在各种学说中,“视听资料说”和“独立证据说”虽不完善却有其合理性,对电子证据种类归属的解决应当是吸纳“视听资料说”和“独立证据说”的合理部分,以电子证据吸收视听资料,合并成为诉讼法第七种证据。 相似文献
11.
宋英巨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36-137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证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缺少统一的解释,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保持自身含义的同一,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而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对“证据”概念的定义不准确,标准过高,条件过于苛刻。为此,本文仅就“证据”概念的定义及其分类,作了一个粗线条的阐述,认为证据是在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真实证据、虚假证据和或然证据;合法证据和违法证据;采信证据和排除证据等。 相似文献
12.
13.
莫湘益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14(1):52-54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自诉人应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无罪推定原则明 确 被告人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从控审分离原则出发,人民法院不宜承担证明责任。但实践中 自诉人无法承担全部证明责任,必须在法院支持下才能完成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任务。作者在 分析自诉人举证困难的原因后,从诉讼模式及价值观的角度论证了法院在自诉案件中行使取 证权的必要性,并建议对法院的取证权进行技术性改造。 相似文献
14.
反思与重构:证据法学理论基础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理论关于证据法学乏理论基础存在着“一元论”和“二元论”之争,尤其是关于“认识论”和“价值论”在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中的地位问题,也历来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主张。在程序正义理论日益成为诉讼法学主流理论的背景下,理论上有贬低“认识论”在证据法学理论基础中的地位的趋向,这是不符合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事实以及证据法学的学科特点的。只有将“认识论”和“价值论”同时作为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才能真正建立科学、合理的证据法学。 相似文献
15.
16.
张铁夫 《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3(1):70-73
考察了“顺宗被杀”说的来龙去脉及其两条证据,着重对两条证据所依据的史料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认为“顺宗被杀”说对两则史料的诠释似是而非,不足为据;两则史料原来都另有所指,“顺宗被杀”说把它们作为自己的证据,属于牵强附会。 相似文献
17.
屈林凤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27(2):179-181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环节,也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目前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它不仅严重的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而且严重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影响市场经济的培育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8.
袁蕾 《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0(3):70-72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一直面临重重困难,以至于“执行难”成为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人民法院的审判瑕疵就是重要原因之一。文章针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审判瑕疵进行了总结,就其对执行工作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9.
本文认为我国的行政诉讼举证制度在行政机关取证时间限制 ,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的条件、范围、适用补充证据的行为 ,被告取证时间限制 ,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目的、作用及范围等问题的规定上存在立法技术上的缺陷 ,易生歧义和误解 ,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0.
有学者提出的“程序二元、证据一体”理论模型面临着显著的可行性障碍。作为程序与证据关系集中典型的举证责任规则,有着程序性基调、权力制约性与权利配置性、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的链接功能以及与法律事实的紧密关系,据以透视程序对证据的基本规制形态。证据、程序规则具有抽象性,证据制度的结构性与非结构性,技术性规定的建构性等特征。程序与证据关系的演进趋势与恒定因素统一于程序对证据规制作用的不断强化,体现着法律价值目标和政策指引的底层作用。陈光中教授“动态平衡诉讼观”基本理论与价值,阐发、强调了刑事诉讼法领域内诸多重要平衡关系的动态建构的意义。因而“程序二元,证据一体”主要障碍在于过分强调证据的相对独立性,实现“证据一体”必须基于相类的程序环境土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