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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长期以来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来说,清产核资是摸清集体资产状况、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益、防止资产流失的有效措施,也是理顺产权关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通过全面的清产核资,  相似文献   

2.
目前试点地区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保留和丧失的判定并未形成统一的标准。这一问题亟需认真对待。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标准,不仅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法律制度构造的逻辑前提,还是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更是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不排斥集体的自治、契合集体所有权的本质属性、采动态系统论范式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建构须遵循的法理逻辑。就体系定位而言,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不仅是满足这一部门法体系架构和逻辑展开的内在需要,更是积极回应现实诉求,保障最广大、最艰辛的人民群体的基本权利的有力表达。就规则设计而言,围绕成员资格取得、保留、丧失三个方面设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较为妥当;此外,还需要针对嫁入妻、招入夫等特殊群体设置相应的规则。  相似文献   

3.
广东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农村集体资产存在产权主体缺位、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使集体产权进行股份制改革成为必然。通过对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过程和成功经验进行调研和分析,得出进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应以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以综合配套为方向,并坚持"一村一策"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为破解集体所有权人虚位的难题,我国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享有集体财产所有权,并获得部分学者的支持.然而,集体经济组织享有集体财产所有权的理论和实践,不仅违反了我国现行实定法的规定,不利于保障集体财产所有权的安全与稳定,而且会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结构复杂化等诸多负效应的发生.本着对我国现行实定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政策要义之尊重,维持并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制度,以克服集体所有权人虚位难题,实乃理性之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按照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所得的收益由集体和成员享有,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集体承担.  相似文献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协调是一项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利益关系调整的系统改革。这项改革需要在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协调现实挑战的基础上,抓住现实表象背后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视角入手,做到既"见物"又"见人"。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协调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可以发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多方协同,是当前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一种有效选择。  相似文献   

6.
《邢台学院学报》2017,(2):44-46
农村社区合作股份组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新形态,是一种以原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社区,以其成员为股东,以保留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不变,将集体资产折合为一定的股份的形式分配到个人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它充分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农村社区合作股份组织具有区别于公司企业、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企业、农村合作社的特质,应出台专门立法加以界定。  相似文献   

7.
《邢台学院学报》2017,(3):56-59
《民法总则》赋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既不同于营利法人也不同于非营利法人的特殊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者与经营者,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明晰农村集体产权的重要前提。然而由于历史传统差异性、社会发展变化性、法律制度滞后性等各方面原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存在着认定主体不明确、认定标准不统一、认定程序不民主等一系列问题。从理论探析角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概括性介绍,以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现状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惠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工作,同全国其它地方基本同步。惠州的改革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主要以非土地集体资产为主,二是析产分权,三是集体资产使用权重归集体,四是政社合一,五是户口与财产权密切关联。农村集体经济的股份制改革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继续与发展,因此应该有序推行。  相似文献   

9.
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需要程序正义。以家庭为单位的静态股权配置原则是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中股权配置较优方案。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重构了农村的联结机制,村民再嵌入村集体,使得原子化和碎片化的村庄因为利益联结产生合作与参与。产业是股份制合作社发展的基础,缺乏产业使得股份合作社成为无源之水。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明确股份合作社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本文以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研究对象,在深刻剖析黄州区“六段十六步”工作法的流程步骤和重难点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要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发展经济与风险防控、政府引导与群众主体三对关系;进一步深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切实加强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11.
村民经济自主权是村民自治权的经济背景和制度支撑。村民自治运作中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制度上的问题。为此,必须改革目前农村集体财产所有权行使的制度模式,以农地使用权保障村民对土地资源的使用权益,以股东权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关系,使村民通过农地使用权和股权获得经济自主权,以独立的经济人格、独立的社会人格参与社区的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2.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在我国经济发达的城郊地区、沿海地区的农村,正在稳妥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传统的村集体经济正逐渐被改造为集体资产股份制公司。经过调研发现: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在运行中存在许多不足,这些不足深刻影响着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切身利益,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通过对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运行进行全面审视,提出规范和完善城郊居民区集体经济改制公司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研究基于社会组织“三圈”理论,从资源动员力、综合服务力、核心竞争力、自新自律力和思想引领力等五个维度,构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指数;在乡村治理视角下,从区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和农民增收两个维度来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绩效。利用2016—2021年我国158个地级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抽样调查数据,实证检验集体经济组织活力与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具有显著的增收效应和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改进效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水平每提高1%,可增加农民收入1.513%,提高区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0.285%。因此,应持续强化乡村党组织领导,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14.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否能直接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到底由谁来代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行使,在当前理论界和实践中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理论探讨和法律界定。目前,农民集体还不是民法上的民事主体,且农民集体内无业务执行机关。笔者认为,应明确界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多元行使主体:(1)农民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主体为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行使主体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3)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委托代理行使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15.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建设的任务刻不容缓。本文从2005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出发,对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制度建设问题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基于主体视角,探讨农村"三变"改革中集体经济的动力机制,展开对集体资源撬动政府资源,政府资源调动社会资源双轮驱动机制的结构分析,厘清各动力源主体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三变"改革中集体经济动力机制呈政府推动力强、市场配置力度弱、合作社与农民内生动力发展不平衡的特征,据此,提出在转变政府职能,分类扶持企业,重点扶持本土动力源,健全农业服务体系等方面需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17.
论述了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明晰产权之间的关系,指出明晰产权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当务之急,是农村集体经济走向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提出在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股份合作制是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明晰的有效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18.
探讨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之策,不仅是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也为法学界虽所关注。我们已经不能简单的用科技落后、知识贫乏、观念落后等理由敷衍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追根求源,作为农村经济赖以存在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理当成为我们思考的源点,尤其是关于我国农村土地立法中存在的额外难题不能不引起我们冷静的思考。1现行农村地权立法之价值缺失就我国目前立法状况而言,农村地权立法之价值体系仍以尊崇国家、集体所有权为圭臬,如此必然导致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甚至对私人财产的漠视。土地立法的行政化色彩不仅客观上不利于农地之利用,主观上也阻碍了农民从事生产的积极性。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究竟属于债权还是物权,学界上争论不休。根据立法而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物权保护力度明显不足,导致农民利益缺乏稳定性、持续力。现行地权结构模式尚属于生计型、控制型。1.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宪法进行确认,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对土地的使用权在物权法中却得不到肯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传统物权理论是个债权,是基于合同产生的。从其名称观之,“承包经营”必须以合同为基础,因此,土地承...  相似文献   

19.
股份合作企业作为一种新型企业制度 ,已成为国有中小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优选模式。因此 ,有必要通过立法确认其法律地位 ,规范其产权关系、股权设置、组织机构、资产管理等方面问题 ,从而切实保护国有资产的权益。本文试就股份合作企业立法的必要性、基本内容以及在立法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20.
论述了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与明晰产权之间的关系,指出了明晰产权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当务之急,是农村集体经济走出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提出在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股份合作制是农村经济产权明晰的有效组织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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