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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阳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26(1):76-78
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证据交换制度是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效仿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难以在行政诉讼中发挥功效。结合行政诉讼立法目的,证据交换制度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其他程序不宜适用;证据交换应由法院依职权启动,书记员充当证据交换的主持人;证据交换是行政诉讼中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对开庭审理中事实认定产生作用。 相似文献
3.
律师对其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的虚假陈述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律师虚假陈述行为是一种以间接契约为基础的侵权行为,不同于传统的一般的侵权行为,系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认定律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而认定过错的主要标准是其是否遵守了执业规程,有必要设立专家委员会来判断律师是否存在执业过错;再者应适用相当因果关系说来认定律师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并在存在多个责任主体的情形时正确区分律师虚假陈述行为的原因力大小。 相似文献
4.
律师的执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和律师制度的重要问题。一旦律师在执业中因其过错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也要赔偿人身权等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我国的律师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明确操作程序,落实赔偿金,使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具体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律师制度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律师制度是特定的历史条件的产物,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样,律师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也有其必然性。 相似文献
6.
王梅霞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2):67-69
律师在办理第二审程序的刑事案件时,需要熟练掌握第二审程序中会见与第一审程序的不同之处,牢记二审会见的注意事项,打消被告人的顾虑,核对案情的关键情节,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尤其应紧紧围绕第一审刑事判决中所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辩护,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能,维护律师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7.
侯明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4):65-67
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但是,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而是适用于诉讼当中的一部分案件,以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为主,以原告胜诉的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和宣告无罪的刑事公诉案件为补充。同时,对于败诉方为胜诉方律师买单的数额、方式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到具体操作问题并妥善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8.
法官的程序侵权,尤其是并没有达到违法程度的程序侵权,是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所面对的一个常见问题,而且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救济规定。目前的解决途径只能通过行政性的投诉、上访,而这却正是律师个体所不敢也无力采取的途径。在程序侵权制裁程序还没有建立之前,或许由律师协会来承担这个维权投诉更为合适。 相似文献
9.
运用法律知识承担起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法学界、社会公众对执业律师的共同期盼.目前关于律师的社会责任有截然不同的看法,针对此,笔者从由中国律师的性质所决定,当代中国律师业呼唤良知,呼唤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律师的职业特征决定了其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够也必然担当起特殊的作用三个方面,论述了中国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0.
律师责任赔偿制度是律师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律师责任赔偿的性质和功能、律师责任赔偿的构成要件、律师责任赔偿的资金来源和索赔程序三个方面,对律师责任赔偿制度做一初步的阐述,并认为目前在中,国尽快建立律师责任保险制度是解决律师责任赔偿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1.
徐磊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1,(6):68-72
为了促进委托人和律师充分且深入地交流一切案件信息,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的交流内容受到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保护。由公司享有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适用标准存在很大争议。由公司享有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适用标准存在普遍适用标准、控制群体标准、事项标准以及其他标准。事项标准与控制群体标准相比扩大了受律师—委托人特免权保护的员工的范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厄普约翰案对由公司享有的律师—委托人特免权的适用标准作出了判决。厄普约翰案为由公司享有适用律师—委托人特免权奠定了基础,但是该判决并未彻底解决适用标准存在的争议。 相似文献
12.
我国律师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律师与法律援助制度仍不相协调并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除了提高综合国力以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转换观念以提高社会各界对于法律援助制度的认识外,更为必要和紧迫的是应建立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13.
14.
徐天柱 《孝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8(1):67-70
行政诉讼中需要证明对象包括实体事实和诉讼程序事实,实体事实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其合法性由被告举证,但是对于行政诉讼中的诉讼程序事实是否适用举证责任缺少明确规定。文章在分析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证明对象的范围后,认为原告要对特定的诉讼程序事实负担举证责任;在分析诉讼程序事实适用举证责任的条件和举证责任分配的原理后,对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诉讼程序事实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刘方权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现代刑事诉讼制度设计都隐含着辩护律师对刑事诉讼程序普遍参与的前提。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力聘请辩护律师时,刑事法律援助就是其获得律师帮助的重要途径。2012年修正后的中国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并将刑事法律援助的诉讼阶段从一审程序向前延伸至了侦查程序,但距离普遍、及时的刑事法律援助目标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应当进一步扩大刑事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并建立有效的保障体制。在律师资源区域性分布不均的现状之下,通过建立中国式的公设辩护人制度,在一定区域之内进行律师资源的合理配置,或者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刑事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之中,可以较好地满足中国刑事法律援助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律师伪证罪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该罪名设立不仅关系到实体法犯罪构成界定,也涉及追诉程序的设立。律师伪证罪追诉前置程序、启动程序、强制性措施制度构成该罪追诉的基本框架。律师伪证罪特别追诉程序兼顾保障律师权利与有效打击律师伪证犯罪功能。 相似文献
17.
2018年10月26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值班律师制度,这场为了提高诉讼效率的主动性改革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开始落地.值班律师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但在实际运行中值班律师制度仍存在不足.目前主要面临的难题有值班律师参与程度低、"名不符实"、运行机制不足,同时,由于值班律师的定位问题得不到解决,其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已经严重的抑制了值班律师的功能.因此,从当前值班律师制度中面临的问题和现实困境考虑,我们应不断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使值班律师制度和值班律师在我国当前的认罪认罚案件中发挥向好作用. 相似文献
18.
陈凤清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3,(11):190-191
笔者从律师主持调解存在的问题、创建律师主持调解制度的现实意义及律师主持调解的发展建议三方面提出自己看法,对构建律师主持调解的法律制度提供具有立法和现实意义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5):48-52
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逐步成为未来刑事申诉的重要制度,在明晰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之上,分析当前构建检察环节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对策路径,以期构建运行顺畅、高效便捷、保障权利得以伸张的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制度,从而促进检察环节刑事申诉工作及其律师代理制度得到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