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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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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一规定说明,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适当性,换句话说,也即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可诉性。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并不符合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以及法的价值要求,因而,笔者认为,对不适当具体行政行为,应允许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亦应对其进行审查。 我国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不审查其是否合理,其中一个重要理由就在于立法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裁定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围,而确定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否合理,则是行政权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鉴别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一项多方面、多层次的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即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是否合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足;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是否准确,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结果是否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遵循了法定的行政程序.笔者就上述六个方面合法性的审查谈些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3.
曾洁雯 《韶关大学学报》1995,16(3):105-109,84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争议对象,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行政诉讼的中心任务和最终结果,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标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以《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深层次的解读和总结,阐述了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强度、依据、标准、方式和结果;对该原则的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进行了质疑并总结:第一,"特定对象"、"单方行为"不应该成为界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标准;第二,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属于合法性审查,而不是合法性审查的例外;第三,具体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并不排斥人民法院对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抽象行为有一定的审查权;第四,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与《行政诉讼法》第38条、《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28条的冲突无法解决。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行政诉讼法》未明确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和地位,仅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可以在裁判书中引用经审查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是法律适用的对象,而只能是司法审查的对象,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证据。  相似文献   

6.
姜明安先生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02版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的职责、职权、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运作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性质、功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  相似文献   

7.
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行,我国独立的行政复议制度正式建立,《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冲突也随之出现并逐渐突显,二者在审查行政行为方面、具体行政行为方面、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方面、救济权益方面和排除受理方面等审查范围的规定上严重脱节,既不利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不能使行政权的运行受到全面审查和有效监督,有悖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立法目的,因此,必须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的规定,实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的有效衔接,达此目的现实而有效的路径有二,一是弥补行政复议制度缺陷,二是扩大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  相似文献   

8.
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与行政审判,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关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行政审判工作要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为基础。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要从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审查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审查主体的规范性等多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9.
与具体行政行为相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对象的广泛性,效力的反复适用性,因而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危害性更严重,行政相对人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可提起行政诉讼;受到抽象行政行为侵害时,却跨不进诉讼的门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我国目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人大和行政机关,但监督不力,有名无实,在实践中抽象行政行为违法还是较严重的,对其进行司法审查实为必要,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都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我国已加入WTO,WTO规则要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的司法审查,我国法律需与国际接轨,因此,我国应适时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逐步纳入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行“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的制度,将大多数行政执法中的合理性问题排除在行政诉讼之外。鉴于目前的恶意行政、随意行政,滥用行政裁量权等现象比比皆是,笔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法》应确立合理性原则,对于日益泛滥的行政自由裁量加以司法制约。  相似文献   

11.
一般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和角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般规范性文件是数量最为庞大的抽象行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行政诉讼中,经审查合法的一般规范性文件,应当作为法院判定依据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此外,一般规范性文件还是行政诉讼证据之一。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中行政诉讼受案的规定,对我国司法审查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司法审查行政行为受案范围的扩大等问题予以分析和探讨。在目前的行政立法过程中,应将抽象行政行为、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自由裁量等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8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是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呢?行政机关不作为侵权应如何提起诉讼呢?本文以具体案件为例,对此类案件进行法律分析。  相似文献   

14.
行政诉讼法官释明权在规范诉讼行为和发现案件事实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行政诉讼实践中存在着释明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在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各地司法实务界在行政诉讼法官释明权界限原则的确定方面做出了初步探索,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通过对比研究各地司法实务中确定行政诉讼法官释明权原则的过程,总结出其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在行政诉讼领域确立行政诉讼法官释明权界限原则时应当充分考量行政诉讼的特质及其审查标准,将合法、中立、必要以及适度确定为具体的界限原则。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 8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是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呢 ?行政机关不作为侵权应如何提起诉讼呢 ?本文以具体案件为例 ,对此类案件进行法律分析。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决策草案在提交政府集体审议决定之前,由法定机构对决策方案是否合法而进行审查。合法性审查是行政决策进行事中审查的法定程序,实现行政决策裁量权的内部控制。对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需要结合决策主体之间的权力划分和决策事务的性质进行制度完善。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对行政决策权限、程序和内容的审查。  相似文献   

17.
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都可能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这种侵害可不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造成,且构成相对人的特别损失。如果考虑到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构成违法抽象行政行为赔偿障碍的话,那么对合法的抽象行政行为进行补偿则没有这种阻力。  相似文献   

18.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求附带审查之外,相对人不得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应建立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还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证人自觉、认真地履行义务,也会产生积极影响。对于书面证言,作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即取证主体合法、来源合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相似文献   

20.
怎样运用国家司法权监督、制约国家行政权力,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原则对行政审判提出的重大命题,也是法治进程中行政审判的使命之所在。为此,应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内部行政行为等列为司法审查对象,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放宽公益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限制,拓展行政诉讼的被告,减少对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定。进而,使行政审判为法治社会的达成、法治国家的实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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