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弱势群体教育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考试公平权是弱势群体应该拥有的重要权利之一。目前弱势群体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较大差距,经济落后与贫困环境是决定性原因,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是基础性原因,弱势群体救助政策失真是根本性原因,家庭出身和生理因素制约是内生性原因。从根本上遏制转轨中弱势群体教育考试公平差距,政府应承担起对弱势群体教育支持的主要责任,建立弱势群体教育救助制度和救助管理体系,从"弱势补偿"战略高度完善和调整考试招生政策,构建弱势群体教育支持和考试公平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转型期弱势群体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而经济体制的转轨是其中重要的制度因素。经济体制制度变迁的路径、形成方式,对弱势群体的规模、程度有较大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应通过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三大”制度、社会救助制度、收入分配的调节制度等制度安排,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相似文献   

3.
论弱势群体的伦理救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伦理救助是指运用伦理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心理与生理、物质与精神方面的道德关怀和帮助,并积极开发救助对象自身的道德资源,提高其自主、自立能力,培养其自尊、自强的伦理精神,最终使弱势群体摆脱弱势地位的一种社会救助。伦理救助有两个层面:一是救助手段和方式的伦理化,二是救助内容的伦理化。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中伦理救助缺失,应从构建伦理制度、规范救助行为、加强教育支持、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四个方面加强弱势群体的伦理救助。  相似文献   

4.
城镇弱势群体子女教育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城镇弱势群体子女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子女、流浪儿童、流动儿童(农民工子女)、各种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的子女。他们所受的教育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之下,且在未来的一定时间里无法改变现状。解决城镇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问题,必须:健全法律法规,确保弱势群体子女的教育权;建构平等、无差别、无歧视的教育环境,提高弱势群体子女的适应能力;切实加大教育救助力度,确保城镇弱势群体子女不因贫因而辍学;加快办学形式多样化的探索,努力拓宽就学渠道。  相似文献   

5.
成人弱势群体教育救助是运用教育、培训的方法对想通过学习改变自己弱势地位的成人群体进行救助,帮助他们获得相应的素质与能力,转变自己生活境遇的救助途径。与适龄人群教育救助相比,成人弱势群体教育救助的原则、目标与方式都存在显著的差异。为了达到成人弱势群体教育救助的目的,可采取把成人弱势群体教育救助与劳动技能提升、社会人力资源需求以及成人继续教育改革相结合的救助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终身教育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阶段,其中社区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而弱势群体的教育保障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因为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是教育公平的直接体现。本文首先研究分析了构建社区弱势群体教育保障机制的意义,然后以湖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若干县区的社区成人弱势群体为例,采用访谈、分析等研究方法,分别从多个维度描述了教育救助现状,包括成人弱势群体的组成、教育救助的需求状况、教育救助工作进展状况、对教育救助的满意度及教育救助政策的执行状况等。  相似文献   

7.
关于我国贫困生教育救助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接受教育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教育对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文化建设作用的加强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接受教育已成为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我国目前基本上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现实中仍然存在大量适龄儿童辍学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教育救助:首先,形成起点、过程和结果全面救助的理念;其次,通过制度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第三,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  相似文献   

8.
关于我国城镇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该文阐述了我国目前城镇弱势群体的现状,分析了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探讨了救助弱势群体的相关措施及社会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9.
教育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接受教育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教育对经济发展、政治民主和文化建设作用的加强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接受教育已经成为现在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途径.然而遗憾的是我国现在基本上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大量适龄儿童依然辍学,所以说教育救助是关键,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形成起点、过程和结果全面救助的理念;其次通过制度保护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最后,根据不同的实际状况采取具体的救助措施.  相似文献   

10.
清朝前期,内河船难救助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官办救生船的设置修造及经费来源;第二,官办救生船之监管督察;第三,官办救生船的救助措施与方式。通过上述制度,内河船难救助被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成为清朝海难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