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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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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设立我国涉外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贺俊燕 《台州学院学报》2007,29(4):14-16,31
涉外经济纠纷导致仲裁活动涉及签订仲裁协议以外第三人的客观存在,适当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是涉外仲裁发展的必然趋势。仲裁第三人既可自己申请,也可由当事人申请,但最终由仲裁庭决定仲裁第三人是否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后、最后辩论终结之前加入到仲裁程序;仲裁第三人在仲裁时应享有一定权利,该权利以不影响原仲裁当事人根据其仲裁协议和法律的规定而享有的正当权利为限。  相似文献   

2.
仲裁程序中的第三人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它应当是指不受仲裁协议效力约束却参与仲裁程序成为有独立地位的仲裁参与人。但是,经过正反两面的分析和对域外的考察,本文认为不应当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合并仲裁制度能够更好地解决多方法律主体之间的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在仲裁程序中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3.
股东代表仲裁机制是公司法律研究的新课题。相对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强制性,股东代表仲裁机制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更能体现当事人之间的意识自治,提升程序效率。总体上,契约的相对性属性与仲裁协议的效力扩展之间并不冲突,但作为公司股东权益实现的有效手段,仲裁代表的主体资格、仲裁协议的扩展效力、仲裁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和仲裁代表的行为责任规则等问题也亟待明确。  相似文献   

4.
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既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前提要件,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依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仲裁第三人”不受当事人仲裁条款的约束,既不能享有仲裁协议所确定的权利,也不必承担参与仲裁程序的义务。但是,在实践中确实有一种声音主张确立“仲裁第三人”制度。本篇文章引述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启示:在社会中加强对仲裁制度的宣传,使人们了解这种争端解决方式及其特点。  相似文献   

5.
仲裁与诉讼相比,效率高、程序简单、费用较低,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能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随着仲裁的不断发展,仲裁不断被诉讼化,主要表现在仲裁在程序上模仿诉讼程序,这样,仲裁作为代替诉讼去解决争议的这种方式就失去了固有的优势。  相似文献   

6.
仲裁作为ADR方式的一种,灵活性、快捷性、和谐性的追求都离不开程序主体性理念的指导。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对当事人的程序主体性理念彰显得不够彻底,没有充分体现仲裁作为一种民间性的纠纷解决方式特有的优势。因此,我们进行仲裁改革,应牢牢抓住仲裁的程序主体性这一核心理念,不能再拘泥于传统的两垒对抗、类似诉讼的模式,在立法上扩张当事人的程序自由。  相似文献   

7.
第三人制度的产生是经济社会发展、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的共同产物。近年来我国仲裁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仲裁第三人制度存在的价值与途径争议颇多,这一制度的设立并未否认当人的意思自治与仲裁程序的保密性,仲裁的快捷性与经济性优势仍可得到发挥,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裁决的确定性与司法的权威性。在我国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需从主体、时间、方式、权利等方面加以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现代社会经济交往日趋深入,争议也越来越复杂。仲裁第三人问题不仅是理论研究的热点,也是仲裁实务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适当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仲裁发展的必然趋势.仲裁实践已经对仲裁第三人制度提出了立法要求,建立仲裁第三人制度在理论上也有其合理性。一些国家、仲裁机构已有关于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立法规定,我国可以适当借鉴已有立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我国实践需要的仲裁第三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仲裁制度起源于临时仲裁,只是到了近现代社会才异化为机构仲裁。我们不难发现,临时仲裁、机构仲裁、诉讼这三种争端解决方式依次呈现出的当事人自主性、灵活性渐次降低,公权力介入程度、经济成本逐渐增大的曲线,三种制度各有其优缺点,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而我国在国内立法中却不承认临时仲裁,建立临时仲裁制度实有必要,且目前也可行。  相似文献   

10.
构建仲裁第三人制度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三人制度在诉讼中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仲裁作为与诉讼相提并论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是否能将第三人制度引入仲裁之中发挥其作用已在理论上提出来。笔者认为第三人是纠纷中客观存在的因素,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机制存在就不能回避这一问题。因而,仲裁第三人的构建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在实践上也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良好司法公信力具有维护司法权威、培育法律信仰、促使公民守法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价值功能。从司法自身的内在要求而言,良好司法公信力在我国的实现有赖于司法主体、司法过程和司法结果这三个方面都具有很强的公信力。从司法的外部因素来讲,良好司法公信力在我国的实现有赖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赖于民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有赖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有赖于司法经费的充足供给。  相似文献   

12.
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司法领域中的实践。在我国,由于经济上的障碍、权利义务观念的淡薄、沟通交流上的障碍、法律服务资源的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为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规范法律援助制度,从而使法律援助制度走向法制化。  相似文献   

13.
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司法人权和司法公正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国家对公民承诺的一项基本义务。我省的法律援助制度自建立以来,为经济困难群体、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平等法律帮助,为保障司法人权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缺陷亟待完善,包括制度建设以及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等。本文主要分析我省法律援助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弊病,并从三个方面提出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状况的法律援助机制,以期进一步发挥该制度的司法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4.
根据传统的立宪理论,宪法仅以国家公权力作为约束的对象,在私法领域内宪法基本权利条款无法适用,但是进入现代宪法时期后,宪法理论将宪法效力逐步向私法领域拓展,相继出现了德国的"第三人效力"理论和美国的"国家行为"理论。在中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下,想要在私法领域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尝试建立一种公民宪法基本权利诉讼机制,但适用私权诉讼制度的前提必须是穷尽一切救济途径,以防止权利滥用。  相似文献   

15.
公民的受教育平等权是我国法律保护的公民权的重要内容。封堵“高考移民”政策侵犯了公民依法享有的受教育平等权,存在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解决高考移民问题的关键除了要缩小不同地域教育水平的落差,还要修订和完善现行的政策法规,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建立公民受教育权司法救济制度,以保障公民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人民陪审制作为西方陪审制度的模仿品,它其实是一种具有极强劣根性的司法制度,它对中国当代司法制度建设并无太多好处。首先人民陪审制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存在着非兼容性,其次它在法律操作中存在着空洞性.再次它在法律实施上有着无效益性。而且理论上被告人享有“与自己同类人”审判存在不可行性,最后其在法律监督上更是表现为乏力性。这一切都是日后中国司法改革所亟待废除的。  相似文献   

17.
法意识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贯穿于法治建设的金过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提高公民的法意识;法意识的提高有赖于正确的法律理念的确立,而法律权利本位、法律至上、司法自治和程序正义理念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法治理念,才能更好地强化法律意识,使广大公民成为法治建设的主体。  相似文献   

18.
司法判决是联系公民和法律的桥梁,公民通过司法判决来认识法律。提高司法艺术,坚持司法公正,将法律的要求通过司法判决完整地展现给公民,实现“内在观点”与“外在观点”的统一,法律就不是仅仅从外在观点来看的不具有确定性的“预测论”,而是从内在观点来看的具有确定性的“义务论”,如此才能建立公民和法律之间稳定的“熟人关系”,法律权威在这种“熟人关系”中才有牢固的根基。  相似文献   

19.
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要求法律制度更国完善,但法制建设作为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国家机关和公民的积极性,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同时,要认真总结吸取国内外法制建设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我国陪审制度由于无历史基础和宪法依据、人员产生程序的不规范化、陪审员职权的不明确、法律文化不同等因素,造成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参而不审"、"审而不议",陪审制度名存实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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