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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适龄青少年在职业院校学习及在企业参与顶岗实习,是一种使他们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及职业,从院校过渡至劳动力市场的职业培训活动。目前我国法律对在校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没有作出专门的规定。本文认为实习学生的身份应认定为特殊劳动者,其实习过程中的劳动权益应受到我国劳动法有区别和针对性的保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使用实习学生行为的监督检查,保护实习学生作为特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出在实习学生劳动法主体地位、工伤保险、劳动报酬、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高校、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在企业中实习或兼职,其性质属青年劳动力就业前的职业培训活动,对我国社会后备劳动力的培养及帮助学生从学校过渡到职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实习学生的劳动技能、工作经验、服务期限等虽有异于企业内的普通劳动者,但其身份仍应认定属企业的特殊劳动者。在实习或兼职时受到人身伤害事故应依法认定为工伤,纳入我国工伤保险体系予以保障。人身伤害事故商业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作为学生实习或兼职时人身伤害赔偿的重要补充手段。  相似文献   

3.
由于用人单位无法给实习生办理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存在缺陷,单位自身承担风险较高等因素导致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缺少必要的保障。困局的出现源自实习生身份的双重性和对其劳动关系认识的模糊,事实上实习生的学生身份并不影响其作为劳动者的资格,只要和用人单位签署实习协议就可认定符合社会保障中的劳动关系。建议实习生意外伤害问题可采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实习生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作为"福利"等多元化路径解决。  相似文献   

4.
实习是职业教育必不可少的教育环节。职业学校学生在岗位实习中享有人身权利、获得劳动保障的权利和受教育权。分析573份裁判文书后发现,实习生的权利实现面临困境,其人身权利保障存在漏洞,获得劳动保障的权利受到侵害且救济困难,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且未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未依法签订三方协议、劳务中介组织隐秘输送学生实习,以及实习生的非劳动者身份,是实习生权利受损的主要原因。为此,需加强《职业教育法》的配套立法,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并拓宽实习纠纷解决渠道。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用人单位对职员的整体要求越来越高,大学生为求提升自身素质,积累处事经验则开始多种形式的实习。但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对大学实习生在劳动中的主体资格予以界定,使其处于身份不明的状态。因此,从大学实习生的分类入手,依据具体情形逐步分析出大学生实习中身份的认定并提出有关法律建议,以求达到保护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产品责任法律制度浅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些年来,我国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有增无减,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传统民法的契约和侵权法律制度并不能有效地予以保护。在国外,法律实践发展出了产品责任这一新型的责任制度体系,我国也初步建立了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和司法的先进经验来完善立法,以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应对国外企业的竞争,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7.
陪产假是男性劳动者的一项生育假,能够使其在家照顾妻子和新生儿,尽到家庭与社会责任。现实中由于立法的欠缺与保障机制的不足,导致劳动者的陪产假权益缺乏有效保护。加大对劳动者陪产假保护力度,能够有效促进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与温暖的家庭氛围。  相似文献   

8.
混合编队教育实习模式是师范院校普遍采用的一种实习方式,他克服了传统教育实习的诸多弊病,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本文分析了混合编队教育实习的优势,即对师范院校实习指导教师数量要求少,有利于实习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容易被实习学校接受,有利于实习生就业,探讨了混合编队教育实习的弊端,提出了若干条混合鳊队教育实习的优化策略。  相似文献   

9.
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学生就业难,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却难以引起重视。本文采用媒体监测和个案调查分析了大学生实习权益被侵犯的现状,指出了大学生实习权益被侵犯的三种情形,继而对大学生实习权益被侵犯的原因进行探讨,进而对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提出了自己的对策思路:政府和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实习就业权益的维护,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使维护学生实习权益有法可依;加强对大学生实习权益维护的教育;广泛开展反传销主题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大学生实习权益。  相似文献   

10.
目前顶岗实习已成为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顶岗实习中学生的人身伤害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若要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各方的合法权益,除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外,还必须尊重顶岗实习学生的双重身份,认可实习单位与顶岗实习学生间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对实习单位与顶岗实习学生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进行保护。本文主要围绕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人身伤害的法律救济问题展开论述,以期保障用人单位、高职院校、高职学生三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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