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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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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法律诊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它把医学院学生临床实习中的诊所式教育模式引入法学教育,让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  相似文献   

2.
法律诊所教育及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法律诊所教育简介“法律诊所”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由“法律诊所教育”一词派生而来。“法律诊所教育”英文名为ClinicalLegalEducation ,是2 0世纪6 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这一教育方法的产生,可追溯到2 0世纪6 0年代美国的民权运动  相似文献   

3.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浅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郭英华 《江苏高教》2005,(2):139-139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概念诊所式法律教育,英文名为ClinicalLegalEducation,是 20世纪 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创始人是美国著名法律教育家Jerome·N·Frank。他曾是大学教授、律师,在他几十年的法律生涯中,他深刻认识到传统美国法学教育模式的不足,提出了以“实习律师学校”代替法学院的创造性构想。后来Frank教授的思想被耶鲁法学院所采纳,发展演变成为当今美国法学院最具活力的诊所法律教育模式。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它的教育目标…  相似文献   

4.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又称“临床法学教育”(Clinical Program),是由美国法律教育家Jerome·N·Frank于20世纪60年代应改革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而创立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要推广普及,不能采用一种模式,必须结合地域特点和学校的办学实力走独具特色的本土化之路。  相似文献   

5.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概念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  相似文献   

6.
"诊所式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法学教育方法,按照美国学者解释,所谓的诊所法律教育是指"在律师或法学教师指导下,在学生从事实际办案的过程中,培训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即职业伦理观念"(1)。本文通过以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阐述诊所式教育在高职院校中的应用与发展,并针对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7.
法律诊所教育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主要是基于当时美国法学教育制度中理论和实际的严重脱离缺陷而产生.它能弥补法学实践教学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能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法律诊所课程应在大学三年级开设,注重诊所教师和学生的挑选,建立学生自我评价系统.  相似文献   

8.
“诊所法律教育”是于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学方法,随即世界各国的法律院校也相继成功地应用了这种教学模式和方法。把“诊所法律教育”移植到电大法学本科中来,对加强试点法学本科实践性环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一、诊所法律教育的概念诊所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它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工作必备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学会如何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综合处理疑难问题的技能。  相似文献   

10.
近年,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法学院的诊所法律教育被引入中国后,在中国化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学生身份、经费、师资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从中国传统法学教育的环境和条件反思性地看待诊所法律教育的特点和要求,认真研究和解决诊所法律教育中国化过程中的问题,以实现诊所法律教育的多元化意义。  相似文献   

11.
田鹏辉  曲扉扉 《丹东师专学报》2010,(1):154-156,F0003
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大学法学院教育课程,是一种实践性质的法律教育课程。这种模式通过设立法律诊所,以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法学教师作为指导,由学生去代理或者以其它方式接触各类案件,接触真实的案件当事人,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为当事人处理案件,解答法律咨询。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锻炼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进而缩小理论培养与实践技能的差距。目前,在我国实施本土诊所式法学教育,存在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机构等方面的障碍。应结合国情,转变法学教育理念,合理筹化教育经费,并将诊所教育纳入系统法学教学计划。  相似文献   

12.
法律专业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的条件和步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诊所式实践教学又称为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为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教学培养模式,它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法学院.这种法学教育的模式之所以被称为"诊所",是因为它汲取了医学教育模式的经验,即医学院的学生通过有经验的医生的指导而获得有关护理治疗病人的医学教育.目前,拉丁美洲、西欧、东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亚的尼泊尔、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的应用了这种教育方式.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诊所式法律教育已经成为东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顺应世界法学改革潮流,中国部分高校教师在经过充分的探索、研究与论证后,于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大、北大、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尝试着运用比较的模式进行教学.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学院校引进美国法律诊所式教育制度已逾十年之久,虽然大多数法学院校都已经建立了法律诊所,但真正名副其实地开展诊所教育的院校则屈指可数。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缺乏实践诊所教育模式所需要的土壤。而要构建适合美国式法律诊所教育的基础条件,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待其完善尚需时日。研究认为,当下应当正视现阶段的法学教育实际,吸收诊所式教育模式之精华,量身定做一套适于我国国情的实践教学模式,是一种务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朱留虎 《教育与职业》2007,(11):116-118
诊所法律教育弥补了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诊所法律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而且有些基本问题是法学院及教师不能解决的,如法律诊所活动的经费、法律诊所学生的身份、法律诊所教师的责任问题.但这些基本问题从立法层面却很容易解决,如法律赋予法律诊所具有法人资格,允许诊所教师律师有偿办理非援助案件,赋予诊所学生具有"学生律师"资格.  相似文献   

15.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的结合——法律诊所教育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诊所教育方法常常被描述为“在行动中学习”,即在教师的监督和指导下,通过学生积极参与各种法律实践来开展法律教学活动。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价值表现为促使学生更加深刻的理解律师的作用及其工作。这是传统的课堂教学无法做到的。[1]自从19世纪上半期在美国兴起以后,对传统的法学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也可以说是法学教育方式的一次革命。从2000年起,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中国的10所顶尖法学院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其对中国传统的法学院法学教育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并由此在与中国的法学教育相结合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水土不服…  相似文献   

16.
田宏伟 《教育探索》2007,(1):122-124
诊所式法律教育源于美国,主要是针对学院式法学教育的缺陷,即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离而产生的.法律诊所能为令人头痛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提供最合适的平台.在我国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的需要,是弥补法学实践教学不足的需要,是培养学生法律职业道德素养的需要.  相似文献   

17.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起源于美国,2000年开始落户中国。法律诊所式教育不仅能使学生通过模拟场景和实践操作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增强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而且还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和综合技巧。该模式既具有广泛的先进性,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诊所式教学模式对法学院系正在进行的法学教学改革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许多高校已着手开展诊所式教学方法的尝试。  相似文献   

18.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兴起于美国的一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法学教育方法。21世纪初以来逐渐引入我国高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学校近年来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在诊所法律教育实践方面积极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对于这一新的法学教学模式,在本土化过程中困难和问题在所难免,应积极开设诊所法律教育课程,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多途径解决案源不足,指导教师的来源可多渠道,同时加强学制和评价体系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19.
诊所法律教育虽然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依然存在诸多困境.导致这些困境的根源问题是诊所法律教育的文化背景与教育目标和我国法学教育的现实存在较大反差.针对本科法学教育,应将诊所法律教育定位于独特的教育方法,配合理论课程的学习,并从理念到制度上提供保障;针对法律硕士教育,建议全面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模式,采取“两年诊所课程十一年诊所实习”的培养方式.  相似文献   

20.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本土化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有显著效果.它也受到我国法学界的关注,但目前学界对它的应用研究较为缺乏.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该如何适用,其本土化的途径应当如何,本文从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特点出发,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经费来源等各个方面对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方法在我国如何具体应用进行了初步探讨,并进一步阐述了诊所武法律教育模式的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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