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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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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办学校中没有享有剩余索取权的主体,这使民办学校处于"所有者缺位"状态."所有者缺位"的直接后果是导致民办学校由"出资人控制".为了完善民办学校治理结构,一方面需要完善出资人权利体系,确认和保护出资人权利;另一方面应健全出资人权力监督和控制机制.  相似文献   

2.
在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中,股权是股东对股份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财产权。而股东权是区别于股权的一种社员权,是一种非财产性权利。两者既是相伴而生的一对权利,又是相互独立的一对权利。因此,正确理解股权与股东权的性质及其关系对推动我国公司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本文主要研究了权利质权标的的三个问题:一、权利质权标的的要件:财产性、可让与性以及适于设质;二、权利质权标的之种类:一般债权、证券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三、对期待权能否成为权利质权标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权利质权标的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研究了权利质权标的三个问题:一、权利质权标的要件:财产性、可让与性以及适于设质;二、权利质权标的之种类:一般债权、证券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三、对期待权能否成为权利质权标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在有限公司股权继承问题上,存有股权中财产性权利继承和股权自由继承两种理论观点和立法模式。因股权本质上属于一项财产性权利,且股权继承并未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所以笔者同意股权自由继承的观点。最后,结合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浅谈了如何理解和适用其第76条关于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律对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权益强制执行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益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的,对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权益强制执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民办学校出资人权益的强制执行有不同的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7.
从法律的角度看民办学校出资人的合理回报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有权取得合理回报,但是由于人们对其性质认识不一,法律规范对其规定又存在诸多缺陷,故其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为保障出资人这一权利能够得以实现并继续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合理回报制度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8.
民办学校的合理回报与财产权制度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厘清民办学校“合理回报”政策与“财产权”制度是解决当前民办教育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基础,而这两个问题相互关联、不能割裂。出资人可以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是国家对民办学校出资人的一种鼓励、奖励措施。出资人依法取得了“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其学校性质与不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同样是属于公益性事业,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它仍然应该享受优惠政策。国家应当尽快明确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政策,并重新研究考虑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民办学校的法人类型问题。本文提出,可以从三个环节来考察民办学校的财产权制度的构建:①民办学校财产的进入与所有权;②民办学校财产的管理与使用;③民办学校财产的分割与处理。  相似文献   

9.
股权是投资人或认股人以及继受人对所持公司股份而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即对股份的所有权。股权是股东权之一种,股东权包含股权。股权具有所有权的性质;其他股东权(包括自益权、共益权)具有社员权的性质。继承人继承的是已故股东的股权而非其他股东权,继承公司股东的股份并不当然取得股东的资格。继承人向第三人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必要的,但对其他股东能否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须进行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但对于民办学校出资人"合理回报"问题,各地方法规均没有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说明。这是因为,民办学校出资人"合理回报"的法律规定不仅自身存在漏洞,而且导致"合理回报"与民办学校及出资人之间产生了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11.
民办高校产权管理是对民办高校产权各项权益进行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监管、产权运作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活动,存在一些有待厘清的问题:法人产权不完整,合理回报缺乏规范办法;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举办者管理能力欠缺;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职能分散,资产财务制度不完善;筹资渠道不畅,产权运作发展滞后。相应的解决策略是:依法落实法人产权,完善合理回报政策;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发挥不同主体的产权管理效能;建立民办高校专门监管机构,规范资产财务监管;拓展民办高校筹融资方式,健全产权转让和分类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2.
私有财产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问题,直接指涉公民人权保障的核心。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有其正当性。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从宪法的高度对保护“私有财产权”作了明确规定。但是,把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写入宪法只是实行法治的第一步,我国关于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应当进一步完善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相似文献   

13.
中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是在极不规范的制度环境下逐步发展起来的,面临着诸多政策难题。在民办教育处于发展转型的时期,需要加快建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基本制度,涉及分类管理,办学许可和注册登记制度,产权、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法人治理和内部管理制度,教师人事制度,政府监督与服务体系等方面。  相似文献   

14.
在一定争件下允许和鼓励民办高校产权合理流动,不仅符合资本本身的逐利特性,也是优化组织体资本机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方式。民办高校产权流动不同于一般企业的产权流动,要始终坚持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度法制化原则。民办高校的产权流动主要涉及举办者产权流动和民办高校的产权流动。当前,影响民办高校产权流动的主要障碍在于产权体系残缺,产权流动不完整;产权界定不清晰,交易成本较高;产权流动不规范,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要明晰举办者与民办高校的产权界定,建立完整的教育产权流动体系,依法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产权交易市场,并积极完善民办高校产权流动的相关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狭义的民办教育产权就是围绕民办学校财产而形成的一束独立而完整的权利及由此而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目前民办学校财产权不明晰均源自对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权能的不明晰,因此要解决民办学校财产权问题,其基础是必须要彻底明晰民办学校财产权法律关系主体即投资人、举办者的产权主体地位与权能所包括的所有权、交易权、收益权等权利与义务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律既未明确概括民办学校的公法地位,对其私法地位的界定也与学说与制度不洽,致使民办学校法律地位不明,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多有不利。本法理论,民办学校应当既是一种民事法律主体,享有法人的经营权,同时也行使一定的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具有公法地位,因而其法人类型应定位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及准公益法人。相应地,民办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应当在决策机关的人员组成、监督机关的组织与职权,以及专家评议会的组织与职权等方面通过修法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财产权是以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为客体的权利.19世纪后期以降,为私有财产辩护的西方自由主义财产权思想遭到批判,社会连带主义和社会法学为私有财产权限制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法学界对于财产权限制的研究集中体现在法理学、法史学对于财产权限制的理论基础研究,以及宪法和行政法从公法角度、民商法从私法角度对财产权限制的制度研究,这些成果在量和质上的研究基础相当可观,但也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相似文献   

18.
私立学校与举办者的产权关系是指私立学校与举办者之间的财产关系.产权不明晰是制约我国私立学校发展的重大隐忧.大陆法系国家私立学校基本上是捐资办学型,在产权制度安排上采取财团法人的形式;英美法系国家的私立学校则有两种形式--捐资办学与投资办学,它们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捐资办学以公益信托的形式进行调整,投资办学则与企业管理一样.我国私立学校主要是投资回报型,属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投资办学型私立学校,应纳入企业的管理范围.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私权化是知识经济背景下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的需要及必然结果。然而,知识产权私权化的不合理扩张和异化则可能导致知识创造者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在社会权利体系中表现为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这种私权利与公权利的博弈已经日趋激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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