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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7月7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五条指出:"出版物的内文(包括正文、内容提要、目录以及版权记录项目等辅文),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200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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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有3000多年的历史。中国汉字将近6万个,书写现代汉字7000个,其中包括《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所收的3500个。汉字字数多,结构复杂,字形与读音联系不紧密,给使用者带来很多困难,造成很多混乱。因此,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制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以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更好地适应“四化”建设特别是新技术革命的需要。可是,目前乱造简化字、滥用繁体字的现象特别严重。为了使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使用汉字规范化、标准化,消除用字不规范、不标准的现象,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92年7月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使用规范汉字,而不能使用不规范汉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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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必须维护汉语言的规范与纯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版物是以语言文字为主要载体的。正式出版的书刊,语言的运用必须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做到文理通顺、言简意赅,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2001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始正式施行,其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是保证和提高出版物质量的重要前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港台文化及外来文化不断地渗透到汉语文出版物中,给汉语文出版物带来了一些别样的色彩。但同时,汉语文出版物,尤其是时尚类及青少年读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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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报纸,首先看到的就是报头。别看报头只有三五个字,多则七八个字,但其中也有不少学问。纵观报头文字,或行书,或楷体,或黑体;题写报头的人,有书法家,有领导同志,也有用电脑打出来的文字。但不管哪种字体,也不管何人所写,文字要规范、正确,这是原则问题。我们平常看报纸时,发现有许多报头题写得较混乱、不规范。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生造字,比如将“開发报”写成“開发报”,这里的“開”,既不是简化字,又不是繁体字,而是硬编造出来的文字。这正如饭馆里小黑板上写的菜谱,将“白菜”写成“白(艹才)”那样不伦不类。倘若把报纸的报头也降格为饭馆里菜谱那样的层次,实在有损于报纸的声誉。第二种是用繁体字。在不规范的报头中,繁体字的报头占绝大多数。第三种是繁简杂陈,同一个报头中既有简化字,又有繁体字。比如《侨报》,“侨”为简化字,“报”为繁体字,也有点非驴非马。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7月7日颁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的第五条指出:“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报头(名)、刊名、封皮……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此规定下发后,有的报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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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汉语的书面形式,任何中文出版物都离不开汉字这一载休,每一位编辑出版工作者也都少不了与汉字打交道、。在我国,近些年来各类出版物中的文字竣误随处可见,且屡禁不绝。翻开书报杂志,却常是“满目疮痍”,难以卒读,以至于“无错不成书”、“无错不成刊”、“无错不成报”的讥讽时常能够听到。当然,厂义的文宇错误也包括词汇。语法、逻辑、修辞等语言错误,但汉字使用的错误占有相当的比重。 出版物中出现用字错误,作者或许有一定的责任,但编辑出版人员的责任更大,因为错误最终总是从你的手缝溜走,变成铅字的。因此,正确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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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和编辑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是使用阿拉伯数字合适,还是使用汉字数字为宜的问题。1996~6月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介绍了出版物在涉及数字(表示时间、长度、质量、面积、容积等量值和数字代码)时使用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体例。《规定》对必须使用汉字数字和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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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要使用规范汉字,消除用字混乱的现象,国家有关部门早已作出规定,在1992年8月1日就正式公布施行了。一般来说,那些不规范汉字出现在报刊文章中还能引起注意,而摄入新闻照片中的不规范汉字往往被忽视。这里略举几例:人民日报1999年4月28日12版的一幅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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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和作者都要学会使用规范汉字,也要学会鉴别不规范汉字.什么是规范汉字?什么是不规范汉字?这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先说规范汉字.《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指出:“所称的规范汉字,主要是指1986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示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所收录的简化字;1988年3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收录的汉字.”《简化字总表》分作三个表,共收录2235个简化字,其中第一表收录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350个,第二表收录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和简化偏旁14个,第三表收录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3个.这两千多个简化字,都是由国家主管部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严格审定后确定下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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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对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提出了要求。《通知》中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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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对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提出了要求。《通知》中规定:“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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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1986年12月31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个规定是我国所有出版物包括报纸如何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依据。 《规定》除了提出“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可以灵活变通,但应力求保持相对统一”这一总的原则外,还规定了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的两种情况(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2.记数与计量)和应当使用汉字的两种情况(1.数字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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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今已经两年多了。两年来,通过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教育部门以及新闻出版部门的宣传和努力,规范用字的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图书报刊等出版物上的用字混乱现象也开始好转。但是,汉字使用问题非常复杂,即使是从事编辑出版工作,每天与语言文字打交道的人也常常存在一些概念不够清楚、使用不够恰当的问题。本文拟对此作一些介绍与探讨。一、规范汉字所包括的范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什么是规范汉字呢?许多人并不完全清楚。在2002年山西省语言文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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