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是文化事业立法的重要调整对象,该法律关系主要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投入者和投入接受者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投入行为及接受使用投入行为则是文化事业投入关系的客体,适当的权利、义务、责任制度则是文化事业投入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2.
受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法律关系,受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即为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是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受刑法所保护的、被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不应是具体的物、智力成果、行为。法理学、民法学、经济法学中均将法律关系客体界定为物、智力成果和行为,与刑事法律关系客体不一致。在理论上应将其统一起来。  相似文献   

3.
文章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行为上升到法律关系层面来研究,提出了校企合作法律关系主体应当有四个,即职业院校,相关行业、企业组织,政府及学生;校企合作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职业教育行为;校企合作法律关系的内容应限定在职业培训上的权利和义务.主张我国应尽快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引导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走向法治.  相似文献   

4.
我国学界对法律关系理论十分热衷,尤其是主体问题的探讨经久不衰,但是对客体和内容范畴的问题进行的研究却十分有限。文章立足于法律关系理论,围绕法律关系三要素中的内容为中心,探讨政府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通过考据和释义,阐明了政府权力与权利的联系和区别,进而论述了政府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一)客体、认识对象与认识背景客体、认识对象与认识背景是一组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认识论范畴,然而这组范畴之间的关系以往并未搞清楚.一个突出的表现是,人们在定义客体范畴时往往将它等同于认识对象,似乎客体就是认识对象,认识对象就是客体(类似"客体是与主体处于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的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的具有社会历史性的存在"的提法很多,这里仅举一例).这样,客体的丰富内容就被削减了,本来是属于客体一部分而又与认识对象范畴有着不同内涵的认识背景范畴也失去了在认识论范畴体系中应有的位置.不言而喻,本文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讨论以上诸范畴之间的关系,明确认识背景范畴在认识论中应有的地位.  相似文献   

6.
法律关系客体新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按照传统的观点,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用这一理论来解释法律现象时,却遇到了问题,往往得出不同的结果。在对法律关系客体的具体范围的理解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探讨。法律关系客体应当是法律设定的体现主体权利义务内容的客观事物。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与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关系客体不同于法律上的标的,人身可以成为法在系的客体,行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相似文献   

7.
主权是一种最高权力.作为权力,它也像其他的无形或非物质利益一样,只是权利即法律上充分必要资格的对象或客体.权力本身不是权利.作为利益,权力和主权可以成为占有的对象或客体,但占有不等于所有,无权占有根本不算"有".想闹独立的人宣称台湾已"有"主权,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这在法理上是不通的.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政治区,台湾没有国内、国际公法上的权利和独立法律人格,因而没有主权,也不可能是主权国家.  相似文献   

8.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之一,是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得以形成的基础。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出发,分析其与权利客体、权利标的、法律关系标的等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可看出上述概念是等同的。客体的范围应依传统理论划分为不同类型以发挥区分法律关系及权利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一个国内外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虽然在“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上能够取得广泛一致,但对其范围却各执一词。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对概念中三个关键词“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及“指向”的不同理解上。通过深入分析这三个关键词,可以得出“行为”“利益”都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而义务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法律关系客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10.
刑法是保障法,是第二次保护的规范。刑法调整的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而是经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调整过的社会关系即法律关系,因此,犯罪客体的本体应当是法律关系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重大性、多重法律属性等特点。犯罪客体属于判断而不是概念的范畴,其内容是“行为对法律关系的破坏性”即行为的违法性。犯罪客体的实质是就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