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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刑法的适用过程其实就是刑法的解释过程。刑法有各种解释方法,在处理个案时究竟该如何选择适用才能合乎法理达成正义,这就涉及到刑法解释的规则问题。学界在解释目标的确立上历来存在主观解释论、客观解释论和综合解释论的争论。事实上,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旨趣和存在使命正是刑法解释生成和规则设计的基点。刑法的适用解释应当以文义解释为原则,同时辅之以论理解释,按照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并最终诉诸于合宪性解释的方法与顺序依次展开。  相似文献   

2.
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源于大陆法系不同构成要件理论之争,我国当前的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虽然宣称是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但由于采用不同的构成要件理论,导致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在解释自己的观点和批判对方的观点时不断变换解释的内容,造成概念不清,内容含糊,从而陷入对彼此的误解中。当下刑法解释应该走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的争论,确立在客观解释的立场上,用类型化的思维解释刑法,以确定刑法的"文义射程"。  相似文献   

3.
《宜宾学院学报》2019,(8):55-64
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与消解是刑法完善重要的基础性理论问题,也是刑法法治理性实现的关键。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的冲突,是在价值理性、对象理性和方法理性这三个不同维度之上产生的。其冲突的形式主要包括抽象式、立法式的刑法解释模式与刑法条文明确性的冲突,刑法解释活化立法具有滞后性与刑法立法预见有限性的冲突,修正刑法立法规定的刑法解释与刑法立法的冲突。刑法解释与刑法修改理性冲突消解的进路,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的法益保护原则,适用刑法解释适用优先规则、刑法解释必须用尽规则以及刑法解释权限指示规则。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中,专家组遵循条约解释规则,文义解释参考但不迷信词典含义,上下文解释注重成员共同意图,目的宗旨解释强调与GATS序言确定目标一致,补充解释并非必然适用,逐渐发展出一套求同存异的条约式解释方法。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字典含义的比较分析不足,二是上下文范围的确定趋于僵化,三是目的宗旨解释受到限制,四是补充解释方法使用失范。  相似文献   

5.
法律规范由语词、句群构成,其适用不是机械、僵化地一对一匹配,而是通过一定的价值评价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开始,是被最优先思考的。在司法裁判中,法律规范的适用总是出现各种问题,究其根源是模糊了文义解释界限。法学理论界对文义解释的界限做过很多探讨,却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运用类型思维对文义解释进行矫正,将法律文本置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在符合立法宗旨、保护法益的范围内进行文义解释,而不是呆板地适用文本的字面含义,最终实现法律对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在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案中,专家组遵循条约解释规则,文义解释参考但不迷信词典含义,上下文解释注重成员共同意图,目的宗旨解释强调与GATS序言确定目标一致,补充解释并非必然适用,逐渐发展出一套求同存异的条约式解释方法。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字典含义的比较分析不足,二是上下文范围的确定趋于僵化,三是目的宗旨解释受到限制,四是补充解释方法使用失范。  相似文献   

7.
法律解释是一项严肃、复杂的工作.为了正确地进行法律解释工作,必须掌握和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用不利解释原则的方法来解释法律,对文义解释、黄金规则、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五种基本方法进行分析,形成系统的认识.  相似文献   

8.
刑法条文的规定不可能是完全明确和具体的。所以,就需要对刑法条文进行解释。对于刑法条文的解释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并形成较大争议。以实质解释论和形式解释论的争锋最为激烈。实质解释论过度强调社会危害性,在解释刑法之前就已经存在主观判断和目的,导致解释的结论具有较大恣意性。形式解释论过分拘泥于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不能适用客观社会变化,结论的合理性易被人质疑和诟病。因此,无论实质解释或形式解释都不应该被完全提倡。故有必要对实质解释和形式解释的不足和合理性进行系统的批判性分析,以期完善我国刑法解释观。  相似文献   

9.
中国刑法解释所具有的抽象化、规范化特征决定了这些解释文件无法直接与案件事实相对应,必须通过再解释使之适用于司法实践。抽象化的刑法解释适用于具体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下三项规则:依附性规则;解释的非穷竭规则;例外不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10.
形式的刑法解释以规范治理为目标,旨在揭示刑法规范的真实含义;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处罚必要为目标,根据有无处罚必要对刑法规范含义进行解释.形式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形式正义为目标,具有合法性,有时却违背合理性;实质的刑法解释以实现实质正义为目标,具有合理性,有时违背合法性.中国刑法解释应当坚持以形式的刑法解释为主导,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实质的刑法解释.  相似文献   

11.
对刑法解释的反思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刑法解释赋予刑法条文以生命。刑法学界对刑法解释的理解存在着诸多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表现在刑法解释的主体、对象和视角等方面。在建设法治国的背景下,遵循刑法的基本理念,刑法解释是指解释者在刑法条文文句所能涵盖意义的限度内,阐明刑法条文的语言意义和内在真意。刑法解释也是对刑法立法合理性的检验,由此引导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12.
法律解释方法在不同的司法领域有着不同的特性。从对指导性案例的分析来看,我国行政司法审查中法律解释方法具有一定的缺陷,诸如忽视行政法解释的价值取向、元规则缺失、运用水平低等。由此,在今后的行政司法审查中,我们应当依据行政法特性选择解释方法,努力形成解释方法元规则并积极遵循,提高运用解释方法时的说理论证能力,以弥补行政法解释理论之不足,摆脱行政司法审查解释的困境,推进中国行政法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刑法司法解释是指享有解释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刑事实体法的适用过程中,对各级司法机关均应遵照执行的刑事法律规范的内涵和适用范围所作的一种直接阐释,从而揭示刑事法律规范所体现的立法者的意图和要求,保证刑法得到准确的适用。就性质而言,它虽是一种创制规则的活动,但须以不违背刑事法律立法本意为原则。尽管如此,由于刑事司法解释是刑法在实际适用中的具体化,也是司法机关适用法律过程中加以引用的重要依据,并为公众所熟知,因而能否全面准确的适用事关行为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刑法司法解释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任何法律的适用,都必须通过法官对法律的解释(或理解)。通过河鲈科淡水小鱼案,德沃金成功地批驳了以古典解释学为理论基础的意图论法律解释观,强调只有坚持整体性的法律解释观,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才能既保持稳定性又保持连续性,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我国加快法制建设进程的今天,合理地借鉴整体性的法律解释观无疑是促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5.
也论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及主体--与吴丙新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法解释的基本思想,有主观说、客观说、折衷说之分。主观说主张刑法解释应揭示刑法的立法原意,客观说反对揭示立法原意,折衷说在二者之间调和。吴丙新同志反对主观说,并讲了许多理由。笔者认为,刑法解释只能揭示刑法的立法原意,不允许在法律之外寻找什么“活生生的法律”。关于刑法解释的主体,吴丙新同志认为立法机关、理论工作者和检察机关都不是刑法解释的主体,但法官是解释的主体。笔者与丙新的观点相左,并提出了商榷意见。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司法审查在应对行政法解释上呈现出疲弱状态;权力机关的监督制度或缺乏明晰的程序制度,或囿于权利之空缺等原因而难以实现违宪审查。基于法治、宪政的需要,对行政法解释的宪政审查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所突破。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实践人民主权,设立宪政委员会、突破传统司法审查框架以及赋予公民宪政程序权利,实现对行政法解释的宪政审查,进行推动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才能更好地实现法治、宪政的理想。  相似文献   

17.
论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就是把法律置于人之上并使权力非人格化的思维。法治思维是法治原则、法律概念、法学原理、法律方法以及一些法律技术性规定等在思维中的有约束力的表现。法治思维既具有人类文明法治思维的一般性,也具有中国法治思维的特殊性。中国法治思维是人类文明法治思维在中国法治实践的具体应用和创新,是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抽象性概括和总结。不能以法治思维的特殊性否定法治思维的一般性,也不能通过法治思维的一般性而否定法治思维的特殊性,要处理好法治思维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法治有形式意义的法治与实质意义的法治之分,形式意义的法治只强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实质意义的法治除强调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外,还突出强调所依之法必须为好法。好法必须是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人权的保护,否则即为坏法。在判断好法、坏法时,这三个标准缺一不可。要制定出好法,最根本的是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恶法非法”论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19.
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离不开刑法的解释。目前,刑法解释主体的多样化带来了诸多矛盾:刑法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存在失谐,司法解释内部存在冲突。本文在考察我国刑法解释权的现状,对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刑法解释权进行尝试性的重构,以期促进刑法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协调,实现刑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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