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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据光明日报报道国家广电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月3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最近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简称《通知》)的有关内容进行通报说明。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介绍了《通知》的三方面内容:一、医疗资讯服务节目应侧重介绍疾病预防、控制和治疗的科学知识。以医生、药师、专家等专业人士作为特邀嘉宾进行健康讲座的,不得在此类节目中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不得宣传未经医疗界普遍认定和采用的医疗方法;不得播出专家或医生与患  相似文献   

2.
广播电视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握广告宣传正确的导向,正确引导群众消费,广播电影电视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就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有关问题,近日发出通知如下:一、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人重视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工作,坚持广播电视广告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二、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成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并建立…  相似文献   

3.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  相似文献   

4.
黄绍水 《新闻记者》2006,(10):23-24
今年7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要求从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通知》对整顿目前混乱的广告发布行为无疑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然而凭行政法规叫停这类长期在电视荧屏上疯狂播出的虚假广告,却再次凸显出目前我国广播电视在经营管理上的一些困境。  相似文献   

5.
2011年10月以来,国家广电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这套政策组合拳,对电视媒体的内容构成、经营模式、竞争格局等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在笔者看来,广电新政的要旨在于净化电视文化环境,是为中国电视文化的重构传递信号,进而推动中国广播电视发展的转型升级。  相似文献   

6.
<正>2015年7月1日起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等。通知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主持人上岗管理规定。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广播电视节目要明确主持人和嘉宾的分工,主持人应承担节目的串联、引导、把控等功能,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嘉宾不能行使  相似文献   

7.
2011年10月11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11月28日,其又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此规定一出,随即引发多方猜测:电视剧剧场的冠名广告、金牌栏目的广告以及电视剧中植入广告等广告形式将变得炙手可热。  相似文献   

8.
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自2000年8月1日起生效以来,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都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两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规播出机构将被暂停广告发布权。  相似文献   

9.
国家广电总局于2011年10月、11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这两个被坊间称为"限  相似文献   

10.
目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广电总局第一次以总局令的形式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 《办法》规定,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内容低俗、误导消费等存在导向问题的各类广告;各播出机构的每套节目中,每天播放广告的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20%;在19点至21点,电视广告总量不得超  相似文献   

11.
电视购物走在十字路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超 《传媒观察》2007,(6):14-16
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不久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和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虽然这五类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长期来已广遭诟病,但占有一半以上市场份额的这五类产品遭禁,还是引起了整个电视购物行业的剧烈震荡。“如经营医疗产品电视购物的企业就将减少至少几亿元的收入。  相似文献   

12.
新闻界新闻     
广告管理 国家工商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署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名。类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不得为追求经济利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通知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保存等制度,媒介广告经营部门要对广告内容负责。通知明确,媒介可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广告价格,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抬高或压低广告发布价格。要严格控制广告发布数量,不得随意中断节目插播广告,不得随意扩大广告版面。通知强调,不得以任何新闻报  相似文献   

13.
<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要求。《通知》强调,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传播的节目,也不得在广播电视上播出。《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颂扬传统美德,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坚决抵制各种诋毁主流  相似文献   

14.
今年早些时候,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对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规范要求.<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不得在节目中与咨询公司进行商业化合作,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证券节目;不得对具体证券或者证券相关产品的价格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判断,等等.  相似文献   

15.
《中国广播》2010,(8):68-68
本刊讯 国家广电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所办证券节目须为播出机构自制自播,不得出租、转让时段,不得播出咨询机构提供的节目,不得在证券节目中与咨询机构进行商业化合作。  相似文献   

16.
要闻·信息     
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据中国广播影视报报道2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实施〈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广电总局和商务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4号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规范  相似文献   

17.
国家广电总局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两大规范性文件,引起了全社会关注,34家上星综合频道据此增设了思想道德节目。2012年1月3日,广电总局发言人评价:"节目类  相似文献   

18.
信息·数字     
广播电视要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通知指出,广播电视作为大众传媒,担负着引领和示范的职责,必须带头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做全社会的表率。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要推广和传承成语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独特表达方式,充分展现其文化精神和语言魅力,不能因为肆意乱改乱用造成文化断代和语言混乱。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  相似文献   

19.
一目了然     
广电总局做出进一步规范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决定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优化播出秩序,净化声屏,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电话和手机短信参与的有奖竞猜类节目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导向正确,内容健康,要有利于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得围绕灾难事件、伤亡事件等负面信息内容设置竞猜题目;不得含有侮辱、歧视、调侃妇女、儿童、老人、残…  相似文献   

20.
传媒资讯     
广电总局:广告传媒不得擅播新闻近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未经批准,广告传媒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及其他信息网络在车载、楼宇等公共载体播放新闻、影视剧、体育、科技、娱乐等各类视听节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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