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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忠民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9(4):53-59
反对宪法司法化的学主要有两点理由:一是可以通过宪政立法的方式将公民的宪法权利具体化,用这些具体法律去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实现,因而从根本上看不需要宪法规范的直接司法适用;二是宪法规范只是行为规则,不是裁判规则,不具备可司法性。对这两点,我不表赞成。首先,公民的某些宪法权利不可能也不需要用宪政立法的方式具体化,因此宪政立法虽然重要,但不可能替代宪法司法化的价值;其次,宪法中虽然有一些纲领性权利规范不具有可司法性,但多数宪法规范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具有可司法性。当然,就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操作而言,在受案机关上,出于对法治成本的考虑,可以利用现行普通法院系统,而不必另行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诉讼案件;在受案范围上,只宜受理具体行为违宪案件,而不应行使对立法的合宪性的审查权和对国家机关权力争议的审查权;在受案程序上,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处罚前置等程序,而不必单独设立一套宪法案件的司法诉讼程序;在宪法解释上,应依据经验法则限制在常识范围内,不应作扩大或限制解释。 相似文献
2.
黄国庆 《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5,21(3):115-117
宪法司法化是世界各国司法发展趋势之一,受宪法的法律特性及地位、作用所决定,宪法在司法活动中予以适用是必然的。中国宪法目前在司法活动中还不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致使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及宪法与人们之间的联系不甚密切,这直接影响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实现宪法的司法化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
4.
刘乃超 《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05,(5):43-44
本文以齐玉苓案为切入点,从我国现阶段宪法的实施现状阐述了宪法司法化的含义,深入剖析了目前我国未实现宪法司法化的主要原因,说明了在现阶段我国法律尚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大力推行利用宪法的司法化来弥补法律制定上、实施上的不足,提高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能力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李丰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4,15(2):54-58
宪法司法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宪法的直接适用性;二是司法审查。囿于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规范的特点、宪政体制及法律传统,这两方面内容在我国无法实现。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应当在民主集中制的框架内寻求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6.
宪法司法化包含有宪法的司法适用与违宪审查两个层面的内容,其司法适用具有不同于普通法律适用的特点,司法违宪审查则是关系到现有宪政体制的构架的根本性问题。宪法司法化只有走出合法性与正当性的悖论才有可能得以最终实现。 相似文献
7.
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是一项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基本权利,并具有可诉性。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在入学机会和受教育过程方面存在不平等,同时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在保护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方面存在缺陷,因而其权利存在缺损。为了有效保护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实现,我国宪法应增加迁徙自由条款,实行宪法的司法化,完善违宪审查制度,并在行政诉讼中增加能够保障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相关规定等。 相似文献
8.
解瑞卿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1(2):81-85
"宪法司法化"是在民事、行政司法活动当中,当法律、法规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保护出现缺位的情况下,法官针对具体案件直接援引宪法条文作为裁判依据的活动。我国的"宪法司法化"活动,在司法实践领域、理论研究领域以及制度建设层面,都面临着诸多困难。而究其深层原因在于:传统行政权影响下的司法不独立与不自由。 相似文献
9.
潘樾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3):18-20
宪法司法化是指宪法可以像其他法律法规一样进入司法程序,直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目前仍被排除在诉讼之外。推进宪法司法化的进程:要消解宪法司法化进程中的障碍因素,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和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权,肯定宪法基本权利对于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0.
王传干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0(4):86-89
遵守宪法是适用宪法的逻辑基础,适用宪法行为的本身也是对于宪法的遵守,不可将两者完全隔离开来.宪法的司法适用也不意味着法院享有宪法解释权及违宪审查权.我国宪法司法适用应先从保护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从解决宪法权利受私权侵犯开始,逐步建立起宪法的"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1.
周斌 《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7,20(1):20-21
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在运用宪法打官司,但在我国,宪法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宪法司法化的概念对我们还很陌生。宪法司法化实质上就是使宪法真正得以实施,只有将宪法司法化才能使宪法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2.
罗毅 《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7(1):18-19
该从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关于以侵犯姓名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责任的批复》来探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非常敏感性的问题。“宪法条款能否作为各级人民法院断案的法律依据”,笔从法律适用这一角度,结合筷人事律师工作的办案体会来论证这一问题,认为,“宪法司法化”在法理上是得得通的,在司法实践中是有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3.
徐宏伟 《喀什师范学院学报》2004,25(4):24-27
宪法司法化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以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但对我国是否已经开始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与宪法私法化的关系,我国能否建立起真正的违宪审查制度等一些重要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着很多分歧,有些观点甚至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相似文献
14.
宪法的核心和最高价值是保障人权,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被侵犯时,如果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规定加以保障,也不能直接依据宪法提起诉讼,在公民基本权利不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宪法的权威也将被损害。鉴于近年来很多公民宪法权利案件的发生以及我国目前宪法救济制度的不足,建立宪法诉讼制度,使宪法司法化,是树立宪法权成、保障人权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赵冬冬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29(1):92-93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离不开宪法作用的发挥。本文将从讨论法治和宪法司法化的概念以及宪法的特点入手,简单分析宪法司法化和法治关系。 相似文献
16.
宪法司法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发展趋势之一,而我国宪法至今并未在司法程序中被人民法院作为裁判直接适用的依据,文章从何为宪法司法化,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其在我国难以适用的原因以及宪法司法化在我国适用的必然等几个方面揭示宪法司法化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必然。 相似文献
17.
崔雪丽 《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10,(1):42-44
国内一度引起学者专家争议的宪法司法化、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已经经过学者一番严谨讨论,但是"宪法可以司法化"吗?"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提法是否妥当?宪法是否可以作为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而在裁决文书中直接援引?宪法是否可以司法适用?这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宪法的权威,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可以在司法中适用。部门法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就应该诉诸部门法;当部门法缺失时,法院还应当诉诸宪法,而不应当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拒绝审理。宪法司法适用的主旨:一是宪法间接性援引,二是使合宪性解释成为一种宪法义务。 相似文献
18.
张淑芳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34(3):100-105
宪法的司法化是指将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纳入司法权范畴。宪法的司法化问题近年来引起了我国学界的普遍关注,被认为是我国宪法发展的趋势。然而,宪法司法化的若干重大理论问题尚未解决,从规制方式、规制模式到监督主体等的转换是宪法司法化的重要途径,并基于此对宪法规则作重新构设,是当前必须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张宝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2(3):1-5
自美国 180 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 ,宪法司法化已经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宪法发展的普遍趋势。我国的宪法到目前仍未得以司法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发展 ,特别是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 ,宪法的司法化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相似文献
20.
国家制宪,贵在实施。而我国宪法长期以来被排除在司法领域之外,远离人们的生活,齐玉芩案提出了“宪法司法化”的命题。宪法规范应具直接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性又使其在最终实现方式上有直接与间接之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