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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6,(8)
作为调解制度基本类型之一的诉讼调解被广泛适用于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及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中。我国成文法原则上否定了行政诉讼适用诉讼调解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以协调为手段,以和解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和解"或"协调和解"开始出现并得以广泛应用。将无法律规制的协调和解机制转化为法律制度框架下的行政诉讼调解,才真正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郭娇玉 《潍坊教育学院学报》2008,21(1):41-42,64
我国的行政诉讼存在许多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行政诉讼撤诉率高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法官规避"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法律规定,以压促解、以诱促解等造成的。本文在对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及和解制度与国外的相关理论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行政诉讼的改革应当选择和解制度而不是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肖军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8,28(2):25-27
本文通过对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以及域外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比较,阐明了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进而对建构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思考,目的在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4.
张鲁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89-92
近年来,随着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大量应用,有学者提出了建立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但是笔者认为,国外没有可以借鉴的相关经验,同时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上不符合行政诉讼的目的,不符合公权力不可处分的理论;在实践中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无端加重了法院负担,使原本脆弱的行政诉讼更加不能令人信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诉讼中设立调解制度,理论和实务界都基本达成共识,但如何构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仍然认识不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构建,应当把握“合意和解”界定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严格时限原则、相关制度保障原则。 相似文献
6.
7.
传统行政法中的单方性、从属性、命令性、支配性观念,决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是笔者认为调解与和解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时分析了公共行政的变化和发展,指出公权力的运行新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认为和解制度在行政诉讼中存在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和解与调解都是追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下的合意,只不过调解中有了第三人的指导。但纠纷的最终解决还是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笔者认为,调解只是和解的一种形式,在民事诉讼模式逐渐向当事人主义改革的今天,应当逐步取消调解制度,建立包含调解下和解的和解制度。具体思路是:以现有和解制度规定为基础,吸收调解制度的合理内核,摒弃调解制度的不合理因素,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完善我国现有的民事纠纷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靳建丽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9(3):88-89
法院调解制度的存、废、改问题是我国目前民事诉讼理论界的一个热点问题。但是,现在仅仅就调解论调解很难从理论上阐述清楚这个问题。本试图通过对诉讼和解制度的外在及内在价值的分析,指出我国的诉讼和解制度,在法律规范本身、诉讼制度上都存在诸多缺陷,另外,院调解制度对诉讼和解制度的冲击,也是障碍我国诉讼和解制度实现其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障碍之一。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丽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16(4):51-53
法院调解是我国具有特色的一种调解方式,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文从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内涵界定出发,分析了当前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法院调解制度,使法院调解制度与当事人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制度达到相互协调配合和补充,从而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张娟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7(2):18-22
国家公权不得处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两点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不确立调解程序的理由并不充分。域外行政纠纷诉讼和解和诉讼外调解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程序的确立提供了样本。原告被告的利益契合,单一司法判决程序的局限,避免因非正常撤诉而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些表明行政诉讼调解具有正当性基础,我国应建立行政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2.
环境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健康危害,而且受害者的权益也得不到及时的救济。究其原因,是由于受害者在遭受环境污染侵害后的利益表达机制不畅造成的,即和解难、调解难、诉讼难、监督难。因此应当为排污企业和受害者之间促成和解创造条件,明确政府环境责任,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救济力量,充分落实公众的环境参与权。 相似文献
13.
彭灿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23(1):45-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首创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但条例对和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对和解与调解制度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存有潜在的障碍。在现有行政法理论和立法基础上,论证和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和可诉性,达到明确和解与调解效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刘澍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4):32-37
目前,学术界对行政诉讼调解的理论依据存在重大分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研究视角过于消极或过于夸张。我国应当采取积极而理性的态度,以服务行政理论作为行政诉讼调解的直接理论依据,并遵循法律下的三权分立原则架构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诉讼有限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5.
原本是民事纠纷,却因行政权的介入而使问题变得复杂化。当争讼的一方以行政行为作为抗辩的理由时,现有救济手段的局限显现了出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事纠纷,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必须创设新的制度即民事附带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6.
陆春镁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9(2):57-60
行业组织内部行为可划为履行其服务职能所实施的服务性质的行为和为履行其管理职能所实施的管理性质的行为。对服务性质的行为,当行业组织没有为其成员提供约定的服务时,成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救济。对于行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据行政机关的委托而实施的管理行为,成员可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行业组织依自治权实施的非强制性管理行为,应属私法领域管辖;而对于行业组织依自治权实施的强制性的管理行为,则应纳入行政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7.
杨阳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26(1):76-78
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证据交换制度是对行政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效仿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难以在行政诉讼中发挥功效。结合行政诉讼立法目的,证据交换制度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其他程序不宜适用;证据交换应由法院依职权启动,书记员充当证据交换的主持人;证据交换是行政诉讼中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并对开庭审理中事实认定产生作用。 相似文献
18.
闫庆霞 《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39(3):55-59
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关键在于司法权的优化配置。司法权对于诉讼外调解的意义主要在于:调解标准的确立、调解组织的权威化和调解效力的强化。因此,我国的诉讼外调解制度,应当明确:改革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突破口在于建立司法审核制,提升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通过设置附设于法院的诉讼外调解机构在组织上进一步融合诉讼外调解与司法权力的关系;而最重要的还应是完善诉讼机制,在更深层次上确立诉讼外调解的规范化背景。 相似文献
19.
民商事调解担保作为一种诉讼担保方式,通过法官的指引介入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程序中,经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提供担保或者案外人同意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从而在实体和程序方面强化调解功能。民商事调解担保制度的适用,提高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降低了调解案件执行申请率,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诉讼程序复杂、持续时间长的弊病,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