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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共犯关系脱离理论作为弥补共犯中止处罚不足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国外主要通过在立法中明确规定或者在司法中确立处罚标准进行具体建构。由于我国刑法学界对此缺乏相关研究,导致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诸多共犯退出现象均以既遂论处,处断结论难以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域外通过司法确立处罚标准模式难以契合我国现有刑法的相关规定,而立法建构的方式,尤其总、分则式的立法模式更能适应多变的社会,是确立我国共犯关系脱离制度的最佳立场,因此,可在刑法总则、分则中增设相关条文填补共犯关系脱离制度的空白。  相似文献   

2.
处理共犯脱离作为共犯论中的一大纠葛,其理论根据存在意思联络欠缺说、准障碍未遂说、共犯关系脱离说和因果关系遮断说等观点的聚讼.对此,应立足于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因果共犯论,对共犯脱离采纳因果关系遮断说,即行为人脱离行为阻断了与其他共犯人实施之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脱离前行为与结果承担责任,对脱离后行为与结果承担未遂或中止犯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片面共犯属共同犯罪范畴,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就片面共犯的存在范畴而言,教唆犯与帮助犯可以构成片面共犯。对片面共犯的处罚分为暗中帮助他人犯罪的场合和在暗中教唆他人犯罪的场合两种情况。  相似文献   

4.
论教唆未遂     
教唆未遂是刑法理论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共犯从属性理论认为,教唆犯从属于正犯,如果正犯未着手实行犯罪行为,那么教唆犯就不成立,从而就谈不上教唆未遂的问题。共犯独立性理论则主张教唆犯独立于正犯,即使正犯未实施犯罪,教唆犯依然成立,即成为教唆未遂。而我国通说认为教唆犯具有二重性,其既从属于正犯又独立于正犯,这就为理论上解释教唆未遂带来了困境。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教唆未遂理论进行一下梳理,并对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关系作出判断,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论独立教唆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刑法》第29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理论上以被教唆是否犯了被教唆之罪为标准,将教唆犯划分为共犯教唆犯与独立教唆犯两类犯罪人,被教唆犯了被教唆之罪,即教唆与被教唆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此情况的教唆犯称之为共犯教唆犯;被教唆没有犯被教唆之罪,即教唆与被教唆之间没有形成共犯关系,教唆单独成罪,此情况的教5唆犯称之为独立教唆犯,对独立教唆犯,中外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教唆未遂”,笔认为,此主张不科学,理由在于:从单独犯罪来看,虽然教唆未遂这种独立教唆犯的独立意义不能否认,但是,在共犯教唆犯中,当被教唆犯了被教唆之罪,教唆与被教唆之间具有了共犯关系时,教唆犯就不能独立存在了,即使被教唆得犯而未遂(此情况成立共同犯罪的犯罪未遂),这种共犯关系依然存在,教唆犯仍不能独立存在,它只能与被教唆构成共同犯罪,因此,我们应把共犯教唆犯中的未遂教唆形态即共犯中的犯罪未遂与独立存在的独立教唆犯区别开来,不能将二混为一谈,由于我国立法上在未区分教唆犯不同种类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共犯人的种类之一,在刑法总则“共同犯罪”一节中将其包括,这是导致上述理论将独立教唆犯与共犯教唆犯混为一谈的主要原因,基于完善我国教唆犯罪刑法立法的需要,本重点就独立教唆犯的概念,构成特征,处罚大批量民共犯教唆犯的异同以及立法完善措施作了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6.
片面共犯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司法实践中对所谓片面共犯人如何正确定罪量刑,一直是刑法学界存在争议的问题。笔认为承认片面共犯属于共同犯罪不但有违刑法设立共同犯罪制度立法宗旨,并且会使司法实践中对所谓片面共犯人的处罚无所适从,出现混乱;但有些学提出的把所谓片面共犯人一律视为间接正犯,也不能很好地解决对其正确定罪量刑的问题,最终仍不免落入共同犯罪的俗套中。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共犯制度以主体间的"共犯关系"为核心范畴,在处罚范围和逻辑贯通两方面存在漏洞.间接正犯概念作为弥补漏洞的有力工具得以广泛运用,但其在这一过程中却存在技术性和机能性两个方面的泛化,而共犯制度的漏洞在"共犯关系"范畴之下又无可避免.这从一个特别的角度说明以"共犯关系"为核心的共犯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实现主体间思维向单方思维的转变似乎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8.
所谓片面共犯,指行为人单方面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故意,并与之共同实施犯罪,但他人不知情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片面共犯案件。在理论上对片面共犯能否成立的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避免司法实践中因为认识不一致而导致司法操作上的混乱。片面共犯中对于不知情的他人而言,理论界和实务界都认为对其行为应根据其犯罪情节单独定罪量刑,不按共同犯罪处理,而对于具有片面合意的犯罪人能否按共同犯罪人来处理。  相似文献   

9.
在共同犯罪中,共犯的行为在共同故意的支配下,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一般要大于单人犯罪,而且所涉及的理论问题也比单人犯罪更加复杂,尤其是共犯的犯罪形态、实行过限及共犯的身份等问题,有时很难判断,因此,应当根据刑事立法,来认定共犯的各种不同情况,以便正确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0.
受贿罪是身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单独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根据主体的不同,受贿罪共犯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两个相同主体的共同犯罪,即两个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犯罪;二是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之间实施的犯罪,即混合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三是混合特殊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即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之间的共同犯罪。本文将探讨混合主体之间的共同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11.
共同犯罪中存在着犯罪停止形态的问题,对于共犯人的犯罪形态应结合共同犯罪的理论和刑法总则中关于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规定予以认定。本文重点探讨了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和非实行犯的犯罪未遂、以及犯罪中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李英 《许昌学院学报》2005,24(4):145-147
雇凶伤害案件是指雇主以提供某种利益为条件雇请他人按照其犯罪意图,实施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从而获得约定利益的一种共同犯罪:其法律特征为共同犯罪;事实特征为:犯罪主体身份的特殊性,犯罪动机的多样性,犯罪行为的预谋性、暴力性和隐蔽性。司法实践中对雇凶伤害案件的处理应注意以下几点:雇佣双方在共同犯罪中的性质和作用的认定,实行过限的认定,认识错误的认定,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雇佣双方对承担加重结果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针对为阻止犯罪结果发生而作出真挚努力但未能实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之情形,在不能适用中止规定情况下,日本学者首次提出了"共犯关系脱离"的概念。对此,本人从剖析"共犯关系脱离"之机能出发,分析国内外目前的研究现状,提出成立"共犯关系脱离"需满足的条件,并分别从教唆犯、帮助犯、共同正犯具体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14.
法官受贿的现状:形势不容乐观;不乏领导干部;窝案串案突出;犯罪黑数较大。法官受贿的原因:对法官的物质待遇不满;法官拥有可能滥用之权;对法官裁判的监督缺失;对法官受贿的惩处乏力;一些法官自身素质不高;一些法官存在侥幸心理;行贿法官者的拉拢腐蚀。法官受贿的对策:须提高法官的物质待遇;去除法官的行政化模式;加强对法官裁判的监督;增大法官受贿惩处力度;推行法官职业的精英化;健全法官廉政制度建设;堵塞法官受贿犯罪源头。  相似文献   

15.
集群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共同犯罪 ,它的发生有其深层的社会原因和特殊的心理动因。研究集群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及其心理原因 ,可以帮助我们在预防措施和处置对策的选取上更具针对性  相似文献   

16.
刑法中的身份犯是指以行为人具备一定的身份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犯罪。我国刑法理论界对身份犯的研究应该说尚处于起始阶段,特别是对其在共同犯罪领域中的探讨就更显单薄。该问题的研究不仅是构建合理刑法理论体系的必要内容而且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也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A bstract .  In part of an ongoing study of white complicity, moral responsibility, and moral agency in social justice education, Barbara Applebaum asks in this essay what model or models of moral responsibility can help white students recognize their white complicity and which models of moral responsibility obscure such acknowledgment. To address this question, she explores the concept of white complicity and its relation to racism and raises some compelling conceptual and pedagogical questions. Then she reviews a recent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complicity" and shows it to be inadequate as a foundation for white complicity. Finally, Applebaum describes Iris Marion Young's conception of a Social Connection Model of Responsibility and shows it to be capable not only of elucidating white complicity but also, when incorporated in social justice pedagogy, of diminishing denials of white complicity by white students.  相似文献   

18.
关于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除了从构成要件的角度,看某医疗行为作为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外,还须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探讨容易混淆的几种情况,厘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9.
根据刑法学上的定义,宏观上网络犯罪可分为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网络犯罪和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其他网络犯罪。实践中,应克服网络犯罪神秘化倾向,正确认识网络犯罪的本质。与域外网络犯罪法规对比,我国计算机网络系统犯罪立法与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同步,为网络犯罪的正确定性提供了较为科学的法律依据。在网络犯罪定性上,应坚持刑法的谦抑性和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两分法,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先归入两类之一;坚持类型化归纳,正确认定具体的犯罪罪名。  相似文献   

20.
阐述了网络犯罪的概念,即行为人通过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或其所处的特殊地位(如ISP),对网络信息和信息网络进行攻击,或以信息网络为犯罪工具和手段,实施侵害或威胁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并应受到相关法律处罚的行为。认为网络犯罪不同于传统犯罪,具有特殊性。并从网络犯罪的概念、类型、特征入手,分析了网络犯罪的成因,提出现阶段网络犯罪的防控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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