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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5 毫秒
1.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机制,为WTO框架下的多边协议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由于WTO已经将投资问题纳入其调节范畴,WTO法律框架下的一系列协议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投资相关联,且产生与这些协议的争议都须适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事实上为投资争议的多边解决提供了新的机遇,它可以弥补一系列传统投资争议解决方法的不足,推动投资争议解决的“非政治化”,确保投资争议解决的公平和公正。  相似文献   

2.
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与MEAs争端处理机制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高效、安全可靠的特点,其争端解决机构对成员国之间发生的与贸易有关的争端具有排他性的强制管辖权;多边环境协定争端处理机制的特点是争端解决方式具有选择性,其裁决结果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对缔约国产生约束力。两机制对环境贸易措施的适用所引发的争端都有合法管辖权,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两机制对同一争端双重管辖、被相同的当事人同时启动,裁决结果却大相径庭的窘境。为协调好两机制之间的关系,应提高“斡旋、调解和调停”等WTO非正式争端解决方法的使用效率;加强WTO争端解决机构在有关的争端解决程序中对多边环境协定争端处理机制的尊重与支持;同时,应在WTO框架内设立环境咨询委员会。  相似文献   

3.
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管辖范围的扩展,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日益演变为集贸易、投资等诸多争端解决机制为一体的综合性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比较而言,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比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更具优越性,体现了其对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制度的发展.另外,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有可能对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投资争议和贸易争议解决方法的评判和选择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传统的投资争议和贸易争议解决方法,有政治的手段,又有法律手段;有国内解决方法,又有国际解决方法。长期以来,在国际投资争议中,发达国家往往倾向于国际解决,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国内解决。在国际贸易争议中,发达国家往往倾向于国内解决,发展中国家往往倾向于国际解决。如何去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争端解决机制,创造一个稳定的、可预见的国际投资的有效环境,历来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存在严重分歧。  相似文献   

5.
《华盛顿公约》是现今世界上唯一专门处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多边国际条约,依据该公约成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处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端。但是,中心并不解决所有投资争端,只有具备必要的主客观要件的投资争端才由中心管辖。随着中国对中心管辖权的有限同意转向全面同意,要求我国必须健全国内法制,有效利用中心的管辖权规则,对我国海外投资提供充分高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6.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在总结关贸总协定40多年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鉴于CATT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缺乏协调性、程序不明确、法律约束力弱等缺陷,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在争端解决的机构设置、管辖、专家小组的组成、程序、保密制度、裁决执行等方面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作了较大的改进和发展,创设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7.
就低争议额电子商务交易,司法解决争议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过于高昂,其争议解决的供给不能依靠司法。公共理性要求提供替代司法的机制实现这类电子商务争议的公平有效解决,为此,需要构建电子商务交易中立网上争议解决机制,这一机制需具有权威性、中立性和非营利性,无法由市场自动生成,需要政府提供。依托网上争议解决平台,组建专门的调解机构并整合现有的仲裁机构资源提供网上争议解决服务,设立自足的执行体系,这一机制可以满足回应性争议解决的需求,并有助于培养当事人理性解决争议的观念和自行解决争议的能力。  相似文献   

8.
徐姗姗 《华章》2007,(2):13
ICSID(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体制的有关规定为解决私人投资者和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了调解和仲裁的便利,从而促进了私人投资的跨国流动.本文将从解决私人投资者与东道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为着眼点,通过分析该机制的特点和优缺点,对该机制对解决上述国际投资争端所发挥的作用作相关阐述.  相似文献   

9.
调解制度以其灵活、便捷以及节约成本等特点,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调解制度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完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应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贯彻落实"三方原则",组建专业性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赋予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相似文献   

10.
由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反向协商一致”决策方式的采用,从而使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事实上获得了对WTO成员方贸易争议的强制管辖权;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最为首要的原则,其在司法领域的表现为任何国家不得被强迫违背其意志进行诉讼。DSB的强制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原则表面上似乎是相矛盾的,但实质上两是一种并行不悖的关系,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主权的自我限制或让渡。DSB的强制管辖权仍然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新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性质一直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该机制虽然具有鲜明的司法色彩,但只能算是一个准司法性的程序。具体表现在六方面:多边体制的加强;反向协商一致原则的确立;严格的时限要求;专家组程序的强化;常设上述机构的设立;交叉报复的强制执行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可充分利用该准司法程序,发展国际贸易。  相似文献   

12.
管辖权的确定是争端解决的前提,WTO争端解决机构审理案件同样如此。分析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的条件和DSB管辖权的特点,可知DSB管辖权是有限的,D6B不能受理指控违反人权法的申诉,也无权解释、评估某项贸易措施是否符合人权法,但这并不妨碍它以符合人权法的方式就争议问题作出裁决。  相似文献   

13.
证明责任是诉讼程序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化倾向突出的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证明责任越来越可能对案件最终的裁决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正确理解和有效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证明责任规则,对维护我国在WTO组织和国际贸易中的利益有着十分现实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乌拉圭回合把知识产权的保护纳入到WTO中,诞生了TRIPS协议,从而使WTO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源于TRIPS协议的知识产权争端。由于TRIPS协议自身的特殊规定,TRIPS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法律适用涵盖了TRIPS协议自身、非WTO国际法规则、四大知识产权公约和其他有关WTO规则。  相似文献   

15.
“反向协商一致”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所运用的全新的决策规则。与以往国际组织的决策规则相比,它是WTO在决策模式上一大发明和创举。它的产生,使DSB的管辖权具有了强制性及其报告通过的自动性,提高了WTO范围内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效率。然而,该规则本身固有缺陷的存在,无法阻挡问题报告的通过,故应考虑着手完善磋商和专家组程序,以对其实施补救,以期在确保效率的同时,公平地维护WTO各成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DSU报复制度的显著改进及我国的应对策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国际法上的报复多以单边报复形态存在,滥用现象十分严重,威胁和损害到正常的国际法律秩序。由于存在着制度上的缺陷,GATT不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报复滥用问题,而且限制了报复威慑作用的发挥。DSU通过改进规则和程序,强化多边体制,不仅充分地发挥了报复的威慑作用,而且还有效地管制了报复。该制度会给我国WTO争端解决的实践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我们应认真研究应对策略,以维护我国的贸易利益和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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