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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新闻采访遭拒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新闻记者在采访过程中甚至遭到殴打等暴力侵犯。我们把拒绝接受新闻采访的对象称为非合作型采访对象。为了保证新闻采访的顺利进行;必须采取措施让非合作型采访对象“开口”。本文从新闻心理学角度分析非合作型采访对象拒绝采访的原因.并指出对非合作型采访对象的采访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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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非合作型"采访对象开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新闻采访遭到拒绝的事件屡屡发生,记者被打被骂的暴力纠纷也时常见诸报端。当然,在记者被拒事件中,新闻记者采访遭拒更多的是以非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说,这种新闻采访遭受软拒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更为普遍,对新闻活动的影响更大。“非合作型”采访对象的心理分析新闻采访学把采访对象分为“合作型”和“非合作型”两种类型,“非合作型”的采访对象,即在特定的情境下,对记者采访明确持不欢迎、不合作态度的人。面对记者的采访,为什么有的采访对象积极协作,有的采访对象则消极对抗呢?采访对象这些形形色色的心理有无规律可寻,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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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对深圳“联防队员施暴”事件的报道引来了社会各方面的口诛笔伐。众人责难媒体为了抢发新闻不顾采访对象的感受,逼迫受害者回忆受辱经过。而媒体辩解,采访第一当事人是对新闻的尊重,是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的要求,是对新闻价值的挖掘。一方面是新闻价值以及媒介生存现状对轰动性新闻的需要,一方面是采访对象的感情,媒体应该如何选择?本文以“联防队员施暴”事件为例,试从事件的分析、挖掘新闻事件与维护采访对象情感之间的矛盾以及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三个方面来寻找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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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公民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新闻记者遭遇拒绝采访的频率有所增加,作为一名记者,大多都遭遇过“闭门羹”或是“无可奉告”。那么,面对“拒绝采访”这个棘手问题,新闻记者心该如何解决呢?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采访对象及不同的拒绝采访情形予以不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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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访对象是新闻行业最宝贵的资源这一说法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新闻从业人员所体会、所认可。如何面对被采访对象也就成为我们应该关心和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学会尊重是理性地对待被采访对象的前提。一、以人为本、尊重被采访对象的价值对采访对象尊重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体现和写照。采访对象接受记者采访,本身是出于对媒体的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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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或称暗访、秘密采访等,是指新闻记者不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告知对方采访目的,在被采访对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影像或声音用暗藏设备记录下来,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传播的行为。当前的新闻业界一般认为:隐性采访只能不得已而为之,应该受到六个方面的约束:一,所要获取的信息对于公众利益至关重要;二,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获取这些信息;三,隐性采访必需的伪装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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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的,大多都遭遇过“无可奉告”的外交辞令,遇到此类情况,有的记者就软磨硬泡,有的记者就采用偷拍偷录的手段,还有的记者就强行采访,有时惹急了被采访对象,还会遭遇暴力威胁……其实,记者之所以这样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顺利地完成采访任务,满足公民的知情权。那么,面对被采访对象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面对频率不断升高的拒绝采访问题,作为新闻记者应如何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本文试图做一些探讨。首先,记者应该有尊重被采访者的隐私权意识。隐私涉及的范围很宽泛,包括公民个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肖像、经济收入、家庭住址、电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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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名新人行的新闻工作者来说,最大的难题不是写稿件,而是如何得到采访对象的理解支持。由于采访对象对新闻事件的看法和感受不同,所以,面对采访的心理和态度自然就不一样。如果采访前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采访时就会碰钉子、吃“闭门羹”。因此,要针对不同采访对象的不同心理进行采访。一、尊重型。绝大部分采访对象是这种心理。他们相信媒体宣传的功能,愿意配合采访,并尽可能地把新闻事件的来龙去脉介绍清楚。这类采访对象,礼节周到,态度端正,思路清楚,表述准确。面对这类人,要十分珍惜,应该礼尚往来,热情回报,千万不可出现漠然或者随便的行为。否则,就会让他们失望,降低他们的热情,从而影响后面的采访质量。二、敬畏型。产生这种心理的原因很多,或者是自以为地位低下,有人微言轻之虑;或者担心新闻事件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或者曾经与新闻媒体发生过误解,担心媒体报道后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采访中,他们常常表现出若即若离、躲躲闪闪、欲言又止等行为。面对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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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多都遭遇过“无可奉告”的外交辞令。为了顺利地完成采访任务,面对被采访对象日益增强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面对频率不断升高的拒绝采访现象,新闻记应如何对待?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本试图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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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初稿)中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权用专门条款明确规定:“新闻记者在预防职务犯罪采访工作过程中享有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批评建议权和人身安全保障权,任何单位和履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配合、支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赋予了新闻记者掌握事件真相所必需的四个方面的权利。这个规定,保证了新闻舆论这一重要监督形式监督功能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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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经常凶为采访对象的“无可奉告”而陷入困境,不是无可奈何,就是软磨硬泡,那么面对拒绝,记者应该怎样处理与采访对象之间的关系,如何应对采访中的“无可奉告”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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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采访,这种被人们称为“偷拍偷录”的新闻采访方式,眼下正越来越受到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记者的偏爱。尽管有人对这种采访方式提出异议,但这并不妨碍它对热衷于挖掘“秘闻”的新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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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千方百计拒绝记者采访。按理说,企业要打造品牌,塑造形象,扩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新闻媒体。那么,这些企业为何不欢迎记者采访呢?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记者素质较低。有些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企业来采访,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采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千方百计抓“活鱼”;而是住在高级宾馆里,找人送些文件、简报来拼凑,有的甚至叫该企业的新闻干事把稿子写好,署上自己的名字就行了。然后就向企业有关人员暗示或公开索要礼品和“红包”。有的记者公然带着“情人”来“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