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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是一种绝对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身份权,其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表现出配偶权的双重特征。这是由于配偶权的内容繁杂的特性所决定的。所以侵害配偶权的主体不仅是有配偶之另一方,还有配偶之外的第三者。作者着重对侵害配偶权的配偶另一方及第三者的法律制裁方法,以及对受害之配偶一方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途径做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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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中一 《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9(1):50-55
《湘君》是《九歌》中的名篇。东汉王逸把它注释成祭祀湘水配偶神的歌辞,完全丧失原意,历代因之,影响极深。本文根据先秦文献一字一词一义考证法,将《九歌》原意破译出来了,它是楚国顷襄王二十一年至二十三年黔中郡军民汇合力量一致抗秦的历史文献。《湘君》只是这篇历史文献中的一段抗秦事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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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西方民族文化的差异,译者在翻译配偶间称谓时无法避免"对等空缺"的尴尬.本文从语用学角度出发,探究英汉配偶称谓的深层文化蕴涵,对某些配偶称谓及其英译进行了对比分析,提出翻译方法,并指出用语用原则来指导英汉配偶称谓翻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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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海鹂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1):21-25
配偶权是身份权,是配偶间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任何人侵害配偶权,都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夫妻间忠实义务(贞操义务)为配偶权之核心内容,违反这一义务即侵害了配偶权。通奸这一侵权行为侵害的是配偶权而非名誉权,通奸双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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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对配)思想是四大主要数学思想——等价转化思想的一个重要分支、配偶思想是利用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二重性,寻找衔接点,巧妙构造对偶数式,架设解题通道,思维灵活、思路清新、方法独特、过程流畅、别具风格.在配偶思想指导下所构造的一对对偶(配偶)命题真伪性一致.对偶命题的基本特征是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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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圣利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15,(1):20-24
就婚姻关系而言,宣告死亡并不实质消灭失踪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其目的在于赋予配偶再婚的权利。在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后,配偶已再婚的,失踪人可再婚;配偶未再婚的,失踪人径直再婚将构成重婚。后婚当事人均为善意的,后婚应受保护;均属恶意的,后婚构成重婚。失踪人的配偶主观若属恶意,其后婚构成重婚,后婚无效;失踪人的配偶若属善意,而后婚配偶为恶意的,失踪人不得主张消灭后婚、复活前婚,但失踪人的(原)配偶(即后婚配偶的配偶)得以后婚配偶重婚为由而诉请法院判决离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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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使得配偶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并且功能也良好地得到发挥,但是在内容上仍然存在不明确性,配偶权的执行方面也同时存在着局限性,为了完善相关规定,则需要相关的法律条文和配套措施,把配偶权的侵权行为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这种方法为调节家庭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配偶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便体现了现代家庭的公正原则,给予受害者必要的保护和赔偿.本篇论文将对配偶权侵权的损害赔偿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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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立法保护亲密的配偶关系,和追诉犯罪一样,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一些国家和地区注重保护实质性的配偶关系、落实保护机制、有取舍地予以保护。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能全面地保护配偶关系;配偶可能从对方犯罪的潜在证人转变为包庇、窝藏罪的被追诉人,从而难以发挥对配偶关系的刑事诉讼立法保护;此外,配偶的拒绝出庭作证特权有被架空的倾向。不妨将配偶的拒绝出庭作证特权改为配偶拒绝当面作证特权,在此基础上扩大有权拒绝当面作证的主体范围;并且赋予配偶免于强制搜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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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目前是法律学界引起争论比较多的话题。在婚姻家庭关系受到西方婚姻家庭思潮冲击、影响而发生急剧变化的今天,我们必须认识到配偶权是一个需要积极完善的内容,分析我国配偶权的现状,通过对配偶权的讨论研究引起更多对配偶权的关注,以便发挥其保障配偶合法权利,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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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晓霞 《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37-138
我国《婚姻法》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并且在我国配偶权尚属一项存有争议的权利,立法上并未完全确立配偶权保护制度。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却提出了保护配偶权的问题,其中以第三者插足他人家庭,与配偶一方通奸案件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有必要对配偶权问题进一步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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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权制度的设立及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肖军芳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1):25-26
现代社会,配偶权制度在国外早已相当普遍,但在我国,目前的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配偶权,针对我国国情,从分析配偶权本质出发,阐述了配偶权制度在我国设立的必要及其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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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配偶权立法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规定配偶相互关系的、以配偶双方全部身份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婚姻法对配偶权的规定较为简单笼统,存在不少缺陷,因此,必须完善我国配偶权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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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莎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10):22-27
重婚罪中的"结婚"是指通过登记婚或者仪式事实婚形成配偶关系后,当事人就成为"有配偶"的人,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再形成一段配偶关系,就可以构成重婚罪。"有配偶"有两种来源,一是婚姻登记形成的"夫妻关系",二是仪式事实形成的"配偶关系"。重婚罪的行为类型不只包括登记婚+登记婚、登记婚+仪式事实婚,还包括事实婚+仪式事实婚、仪式事实婚+登记婚。因为"配偶关系"也来源于仪式事实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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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本文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对侵犯配偶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应以受害方配偶、子女和与配偶共同生活的任一方配偶父母为请求权主体。同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应扩大到第三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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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文旋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67-69
配偶权是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任何一方基于自己的配偶身份而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第三者时配偶权的侵犯主要是对配偶权核心内容贞操义务的违反。现实生活中,第三者插足行为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现象不断增多。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护受害配偶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婚姻法必须完善对第三者插足侵害配偶权法律责任的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