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根据宪法调控是教育法典编纂的首要要求,教育法典的规范基础应当在宪法中进行深刻阐释。坚持以宪法为依据,为法典编纂活动奠定了合宪性基础,是保证教育法典编纂“规范繁衍”的根本要求,为未来教育法典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宪法中的教育规范主要包括确认性规范、纲领性规范、权利义务性规范和组织性规范,共同构成教育法律制定的根本法依据。为贯彻宪法中的教育规范,应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国家教育发展权作为教育法典的价值依归,统筹考虑宪法中教育条款的规范表述和体系关联,以教育类型为主、教育阶段为辅的逻辑主线来架构教育法典的分则各编。在宪法的价值和规范统摄下系统整理既有教育法律体系,考量教育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紧密关系,以实现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全面保障。  相似文献   

2.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这一条款,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在比较各主要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基础上,提出从受教育权利绝对性与相对性和受教育义务履行者双重性两个方面来进一步探讨该条款,会加深对该条款的理解.  相似文献   

3.
宪法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复合结构存在局限之处,权利与义务存在对应性的命题并不完全有效。教育权力的不恰当设定与行使,具有侵害受教育权利的可能性。在权力分化的背景下,可以将教育权力区分为公权力与私权力两种形态。梳理不同类型教育权力设定与行使的逻辑,有助于更系统、科学地划定不同规范体系中受教育权利的保障范围。公私领域界分的理念贯彻到教育法律关系中,意味着对于不同属性的教育权力,配置与之侵害风险相称的保障与控制机制是更为妥当的规范立场。  相似文献   

4.
受教育权是大多数国家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然各国规定却相差迥异。与国外宪法相比,我国宪法中关于受教育权的保障程度和保障措施远不及发达国家,在法律和制度保障上尤为欠缺。在推进依法治教的今日,我们迫切需要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成功做法,如重视教育公平、加强物质和制度保障、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相关概念的阐述(一)受教育权利及其内容1、受教育权利——所谓受教育权利,是指人们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接受教育的能力或资格,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受教育权利主体和相对方,从世界范围看,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原则,受教育权利主体包括所有人,是人权的一项基本权利。具体到一个国家,受教育权利便是该国所有公民。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6.
公民受教育权之宪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受教育权与其他宪法基本权利关系密切,实现形态具有复合性,并且可以系统地划分出一系列子权利,如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平等权等等。从宪法层面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具有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的依据,要在宪政的框架内,从立法、执法、司法三大领域建立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系统。  相似文献   

7.
宪法教育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中小学法治教育应以宪法教育为主线。学生不仅要接受宪法知识教育,更应重视宪法实践能力教育。宪法实践能力教育是宪法教育的着力点,《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中的宪法教学宜采取体验式、参与式等实践教学方式;通过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使学生在身临其境中学习宪法、认知宪法。  相似文献   

8.
我国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这一规定,学者们众说纷纭。本文从国家建设的义务和国家发展权利两个方面来探讨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内在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宪法关系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公民素养的提高对于国家迈向政治文明至关重要.从宪法的角度讲,就是基于宪法对公民权利的规定,需要培育适格的公民.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公民教育培育人民主权观念、宪法监督意识、参政意识,路径是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意识培育,确立正当、合法的权利观.实现和巩固公民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逐步走向公民社会.  相似文献   

10.
受教育权是各国宪法所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既要求国家不侵害公民的受教育自由权,同时,也要求国家切实履行教育责任,提供均等机会和充足条件以促成受教育权的实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在保障受教育权方面应该更加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11.
Abstract

With respect to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citizens to receive an education, as provided under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Education Law of China, academic circles have proposed three interpretations: the combined right and duty viewpoint, the right viewpoint, and the duty viewpoint. Through analysis of the course of the emergence, development, and evolu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of New China and relevant articles of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Law, this article argues that the understanding of citizens’ right to education in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stage should uphold the combined right and duty viewpoint, regarding the right to education as the right to the starting point and the process of education, and the duty to receive an education as an outcome- and goal-oriented duty.  相似文献   

12.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是一个国家公民的宪法权利,国家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义务主体,这是国际法有关受教育权立法的基本精神。而我国现行宪法对受教育权性质的规定则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观,其表述存在着语义与逻辑上的固有缺陷,其立法精神也与国际法不符,不利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实现,因而有必要对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基础进行重新审视,以便对现行宪法和法律法规做进一步的修改,使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能够得到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在1982年宪法颁布以前制定的三部宪法均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但1982年宪法却做出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宪法规定上的上述转变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的,它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的平衡问题.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受教育的法律性质有可能再经历一个由"权利和义务"到权利的转变过程.  相似文献   

14.
作为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受教育权应当完全平等。现实教育领域存在的基于优长、阶层、民族、地域等的差别对待,大多是出于历史和现实利益考量的折衷、过渡之举,不具有长久的制度正义性。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依赖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在实质上则受制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要改善公民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应重在对权利的经济背景进行合理调剂,而不是改变权利和机会平等的法定规则本身。在经济基础和教育资源趋于均衡的条件下,各种差别对待措施应当逐步弱化并最终取消,从而使受教育权平等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得以统一。  相似文献   

15.
加强党章意识教育 保持高校党员先进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朝阳 《中国德育》2007,2(4):61-64,73
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党章意识是指党员自觉学习党章、认同党章、实践党章的观念。加强高校党员的党章意识教育,对于保持党员先进性,实现高等教育承担的历史重任具有重要意义。加强高校党员的党章意识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确定合适的内容,采取恰当的方法。  相似文献   

16.
父母、国家与儿童的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父母与国家都对儿童的教育享有权利,但又有所区分.父母教育权的内容既及于家庭教育,也及于学校教育,包括教育选择权和学校参与权.承认并扩大父母的教育权已得到各国、地区及国际法的重视,也亟需我国教育立法的正面回应.  相似文献   

17.
独立学院制度是在我国教育实行产业化的背景下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鲜事物。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因而在运作体制方面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从公民受教育平等权出发,独立学院的办学目的、招生形式、收费方式均与宪法规定有冲突之处,既不符合教育目的,也无法保证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  相似文献   

18.
泉州民办学校招生案件是个教育变革时代的典型案例,从宪法上解答这个案件具有重大意义。从宪法的受教育条款的逻辑结构可以分析出办学自主权的存在,并证明把考试作为招生方式是民办学校的权利;另一方面,分析受教育条款中的义务教育性质,可以得出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不属于政府监管的范围,民办学校没有义务免试招生。这个案件使人们直接认识了办学自主权的内容、范围及其界限,从而更深入认识了宪法受教育条款特殊的三方主体的逻辑结构,社会权和自由权兼具的两个层次的价值结构,以及三方主体各自的法律权利义务的界限,生动地阐释了宪法第46条。  相似文献   

19.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考生申请考试信息公开的目的不是满足信息公开请求权,而是基于对考试评分行为的异议通过复核查卷改变考试评分结果,从而维护其受教育权。但是,通过对62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可知,现阶段以信息公开请求权为基础的救济途径并不足以实现考生的诉求,201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更进一步增强了不予公开的合法性。为此,文章在对卷宗阅览权进行界定的前提下,将信息公开请求权与卷宗阅览权进行比较,从而分析卷宗阅览权在考试评分救济制度中的权利保障优势。在此基础上,文章重新设计以卷宗阅览权为请求权基础的考试评分救济路径,通过认定考试评分行为的可诉性以及确定司法审查的强度和标准,更好地保障考生的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20.
从教育法学上看,受教育权是学生应享有的景根本的权利,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不管从反映本质特点的概念性定义考察,还是从实践层面的操作性定义考察,只有以受教育者潜能开发为本位的素质教育,才能使受教育者充分地享有受教育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