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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娜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0,28(2):72-75,78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及到几方面的争议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空白发票和已经作废、过期的真实发票;本罪犯罪主体的类型包括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两者之间应作出区分;本罪主观方面不存在间接故意;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时应就具体情况确定罪名;本罪犯罪数额的确定标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2.
李娜 《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10,(2)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涉及到几方面的争议问题。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空白发票和已经作废、过期的真实发票;本罪犯罪主体的类型包括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两者之间应作出区分;本罪主观方面不存在间接故意;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时应就具体情况确定罪名;本罪犯罪数额的确定标准仍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3.
严重的国家考试舞弊行为应当入罪。在罪名上,可设立独立的国家考试舞弊罪,主要对考生以外的人进行处罚。在犯罪构成上,此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其行为表现为组织、帮助、实行,其主观罪错是直接故意,其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犯罪形态上,应当将此类犯罪规定为情节犯,并明确其与相关犯罪的界限与联系。 相似文献
4.
我国97刑法中对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事实上由于社会形势的不断变迁发展,单位日益成为这类诈骗罪的新的重要主体。为了有效地预防这类犯罪,在现行立法上增设信用卡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就突显出来,在处理该类犯罪时,应当采用“双罚制”,而非现行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单罚制”,以符合刑法罪名体系的统一性要求。此外,恶意透支作为单位信用卡诈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与自然人犯此类罪相比,有其独特之处。 相似文献
5.
徇私枉法罪是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中一种常见多发的犯罪,对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危害很大。从罪名的沿革、客观性、犯罪主体及与相似犯罪的区分等方面对该罪进行研析、探讨,有助于在司法实务中对该罪的正确认定与处理。 相似文献
6.
王肃仪 《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4(8):136-137
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加的罪名,需要对"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等要素进行准确认定,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同时,需要区分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在该罪与其他罪名发生想象竞合之后,应择一重罪处罚,以处理此罪与彼罪之间的关系.当前在高空抛物罪的司法认定中面临直接证据少、调查取证量大等难题,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科技手段投入力度等方式,纾解司法认定难题,进而准确认定与适用该罪. 相似文献
7.
杨岩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5,17(3)
文物犯罪,是指刑法中以文物为犯罪对象的一类犯罪的总称.对于此类犯罪竞合问题,从法条竞合与事实竞合进行界定.对比日本、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文物犯罪的有关规定,我国在立法模式、具体罪名上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合并相似罪、降低法定刑,完善罚金刑,完善刑事立法,实现与其他相关文物保护法规衔接.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为个人责任模式。在刑事合规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单位犯罪归责模式存在诸多实践困境,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不统一、单位犯罪的归责模式违反责任自负原则、单位犯罪的认定缺乏规范性标准。其原因是现行单位犯罪制度不适应以预防为主的政策导向、传统的单位犯罪归责原则未能摆脱替代责任或转嫁责任的桎梏、单位犯罪的归责路径为“自然人→单位”的逆向归责。对此,应当发挥刑事合规作为预防性刑事政策在单位归责中的出罪作用,从单位自身的组织性特征出发,坚持“组织体责任论”的归责原则,并将单位犯罪归责路径转变为“单位→自然人”的正向归责路径。 相似文献
9.
对历次刑法修正进行梳理可发现我国单位受贿罪立法的基本特点,犯罪圈设定较为慎重,仅处罚国有单位的受贿行为。在行为构造上,单位受贿罪保留了自然人受贿罪的痕迹,但又有自身的构造。在罪量因素上,单位受贿罪和自然人受贿罪存在较大的差异。现行立法中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无力解决实践中大量存在的非国有单位受贿问题,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单位受贿罪司法认定的难度。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罪量标准的差异,导致单位受贿罪无法摆脱司法认定中唯数额论的困境。此外,实践中还存在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刑事责任豁免过于随意的问题。刑法立法应当取消单位受贿罪的身份犯模式,协调单位受贿罪与自然人受贿罪之间的关系,调整单位受贿罪的罪量标准,规范单位受贿罪免于刑事责任追究的事由。 相似文献
10.
洗钱罪是1997年刑法确立的新罪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对本罪的认定与适用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我们认为洗钱罪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上游犯罪具有交叉性;主体不应包括上游犯罪的主体;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法条竞合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谢湘辉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4):32-34
非法经营罪是一种贪利型的经济犯罪,关于非法经营罪在成立的数额要求上应该采取哪种数鞭模式,这是非法经营罪中的一个基础问题,对于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非法经营罪作为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一个罪名,在认定数额要求的标准上是否应该统一,在刑法学界不无争议。为了在新刑法中贯彻客观主义的刑法立场,在数额模式上应该采取非法经营数额,而废除违法所得数额,单位非法经营罪和自然人非法经营罪在数额要求上应该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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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高诚刚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4):65-68,9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其法理依据在于:一人公司符合单位犯罪主体资格法律确认;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不同于自然人人格;一人公司单位意志与自然人个人意志相区别和一人公司为单位谋取利益与股东利益之界分等。同时,对于一人公司刑法单位人格否定情形,不再以一人公司单位犯罪定罪处罚,而直接追究相关自然人刑事 相似文献
14.
姚远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5,24(4):160-160,F003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单位应当是该罪的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其中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产生在持有之前或持有之后。 相似文献
15.
陈洪兵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4,26(5):118-120
侵犯商业秘密罪可以由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故意的内容不包括对象对商业秘密的认识。税务官员、律师等特殊身份的人员,即使事先无专门的保密约定,也能构成本罪。该罪是情节犯,不是结果犯.造成重大损失是犯罪成立的标志,不是既遂的标志。该罪与其他秘密犯罪是想像竞合关系,应从一重处断;与盗窃罪是法规竞合关系,应以本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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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李赪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
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又称不纯正的单位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是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和单位可以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三个条件:单位与自然人成立共同犯罪主体适格,单位与自然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单位与自然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 相似文献
18.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我国刑法中几经修改。2009年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对本罪作出了具体界定。作为妨害司法罪的一个罪名,本罪在认定时特别涉及与洗钱罪的犯罪对象存在竞合时将如何区分。通过解读上述《解释》,适当结合德日赃物犯罪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可以从本罪的行为对象方面对两者作出区分,并通过探讨本罪保护法益的本质得出本罪规范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9.
张茂玉 《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3)
想象竞合犯是刑法罪数形态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颇具争议的问题。想象竞合犯既不同于实质的一罪,也不同于实质的数罪,它是不完整的、特别的数罪形态,是想象的数罪,是处断的一罪。想象竞合犯的构成需要三个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该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且数个罪名中的任意一个都无法全面评价该行为。对想象竞合犯,实行"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0.
李卫雁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10,31(3):41-43
该文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骗取出口退税罪的主客体、主客观条件;并对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进行了区分,提出本罪与偷税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界限,对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法律性质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